读书 写字 音乐——之读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习惯。我是说在读自己喜欢的书的时候,不是功利的看资料。有的人对读书环境要求很苛刻,光线、声音、甚至气味都要求符合心意。我对读书环境的要求不高,但还是有一些自己的小习惯。
光线,我喜欢自然光。特别是向阳的房子,在阳台上站着或坐着,书在阴影里,身体的其他部份晒在阳光下最好。
声音,我不介意嘈杂,即使是工地我也能不受打扰的读书。这是小时候锻炼出来的。但周围唯独不能有音乐,特别是有歌词的歌曲就更不行,我会走神。结果,书读不进去,歌也听不完整。
其实,音乐和读书如果能兼顾,是很好的。我的舍友就能很好的兼顾,听着歌,看书学习效率很高。
一边看书,一边听音乐,被书中的精彩片段所吸引,就充耳不闻;被音乐的优美旋律所沉湎,就视而不见。听觉和视觉的交换使用,是一种很独特的享受。
但我做不到。我想我之所以不能兼顾,是因为在我心里好书和音乐一样重要,都需要专注地去细细品味,哪一个都不是配角。
空间最好能通风。哪怕房间很小,但能通风就感觉不封闭。不封闭,心绪才能随书中的内容飞扬。
姿势,我喜欢双手捧着书,举到比眼睛稍低,这样可以减轻颈子的压力,但加重了双手的压力,特别是大部头的书。
双手必须干净。一般看书前都会洗洗手,特别是要看新买的书的时候。随着天气变暖,气温升高,看书时,一直捏着书页,手指会出汗,我会拿一块儿纸巾垫在手下,或在手指上缠一圈透明胶带。
手边一般会放纸笔。因为越是我心爱的书,我越舍不得在书上标划。遇到有感触的地方,会摘抄下原文,再写一写感想。之所以不标划,不在书上写感想,是想保持书原本的样子。每一次我重读它的时候,它都还像新的一样,就不会受上一次读时写下的感想影响。因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心态下读同一本书会有不同的感触和心得。如果有之前的感想在,反而是一种牵绊和限制。
准备长时间读书时,一定先打一壶开水。因为我是属金鱼的比较能喝水。而且,如果所读的书很感人,必会从眼睛里流失很多水分,因而需要及时补充水源,以备不时之需。而一旦开始读书是不舍得离开去打水的,所以事先要准备好。
回头看看,发现我对读书的环境要求还是挺高的。只是一直以来习惯了,自己就不觉的了。幸好,这些条件都比较容易满足。现在读书的环境是很好的,要珍惜现在的时间,多读一点书。
读书 写字 音乐——之写字
一直很羡慕写字漂亮的人,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字并不好吧。人们总是对自己不擅长的东西有特别的兴趣。我曾经煞有介事的练过毛笔字,也曾让写字漂亮的同学手把手教过我,但都没有明显的效果。可能是时间有点晚了,字体已经形成,要改就不容易了。
我的字唯一的优点就是工整,保证谁都能认得,一笔一划的。但没有力道,不够大方,显得拘谨。妈妈曾说过我写的字没有骨头,我自己也深以为是。
人说字如其人。我觉得很有道理。所以,当看到一手好字时,就想结识一下它的主人。因为潜意识里觉得,一个写字漂亮的人,必定差不到哪里去。
字体形成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单不说会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力的变化,字体会发生演变,即使是一天中因为心情不同,写字的纸笔不同,就会有变化。
我在看自己以前写的东西时,就能从字体中看出当时情绪是平静还是激动。平静时,字体舒展,间距适中,大小也适中,很少超出笔记本的条格;而激动时,不管是高兴还是烦躁的激动,字体都会比较大,很有力道,甚至力透纸背,很张扬,会发生连笔,可见当时是非常急切的要直抒胸臆,不吐不快。我想写完的当下,一定是非常淋漓畅快的。
另外,写字也是要预热的,就像运动员比赛时需要预热是一个道理。即使一天不写字,再提笔,往往就达不到平时的水平,不管是字形的美观还是速度。必须写一会儿后才会慢慢找回曾经的感觉。所以,在比较重要的场合,如果想签名漂亮一点儿,想填表格不会出错,最好在废纸上先写一写。
我对文具要求一般比较严,可能有点强迫症吧。写东西,特别是想保存下来的东西,一定会用钢笔灌黑色墨水书写。因为经验证明,铅笔容易脏,摩擦后字迹会模糊;圆珠笔的笔油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特别是保管不慎,环境比较潮的话,很容易互相浸染;签字笔,笔芯太贵,而且我一直用着不顺手;唯有用钢笔灌黑色墨水书写,才会保存的长久。因为初中化学就学过,碳原子性质最稳定。而历代流传下来的墨宝、名画就是最好的证明。我不奢求自己的文字能流传千古,但求有生之年不要因用笔不慎而丢失了宝贵的记忆。
其实之所以用钢笔,是因为有这个情结。我想很多热爱写作的人都有钢笔情结。同样的话,用钢笔写出来就觉得比用其他笔要有文采。
我的钢笔用了快五年了,是经典款的英雄牌钢笔。曾经也追求过时髦的钢笔,但最后还是觉得经典款英雄钢笔最顺手。它,价格不贵,不到十块钱;轻便;舒服,流线型的笔杆握在手里特别得劲儿。
每个人用笔的姿势也是不同的。所以,一管笔用的时间长了,笔尖的斜度就只适合这个人用,而且越来越只适合他自己。这管笔也就有了他的印记。这管笔对主人来说也就不是一管普通的笔了。
我的钢笔曾经从桌子上摔下来两次,第一次有惊无险,但后怕了好一阵子。第二次竟把笔尖戳进去了,我的那个心疼啊难以用语言形容。为此,我伤心了很久,后来又买了管一模一样的钢笔,但用起来总是不顺手。最后,我又拿出原先那管,自己费了很大的劲儿把笔尖拔了出来,竟完全没有坏,真是幸运。
当你真正喜欢一样东西时,你会主动去了解它。因为怕失去它,所以愿意去了解它,使自己能应对各种各样的情况。所以,我曾拆开钢笔仔细观察过它的构造,现在对一般的小毛病也能应付一把了。
我的钢笔的笔帽早就坏了,只好用胶带缠了一下。我并不想给它换一个新的笔帽。虽然在别人看起来它可能有点丑,但在我眼里,那是我们之间情意的见证。它越老旧,我就越爱它。
除了笔,就是本子了。我的比较重要的笔记本都是软皮商务笔记本。每次我都会把装本子的塑料包装留起来,当用完时就再用塑料纸装起来。我对纸张和条格的宽度的要求也比较严格。纸张最好是稍微发黄的纸张,对眼睛比较好。条格适中,太窄了,字都挤在一起不好看,太宽了又太浪费。因为这样,所以并不是总能买到合意的本子,而平时逛街如果看到合意的,即便暂时不很需要,我也会买下来攒着。所以,有朋友称我为“本子控”。
当然,字写得好坏,文具是次要的,但我还是坚持自己的习惯。而最重要的是,坚持在能写字的时候就不用电脑。
读书 写字 音乐 ——之音乐
喜欢音乐,绝对是最业余的喜欢,但那份热情和认真不输给任何人。
说业余,是因为我不识谱,最简单的简谱都不会,更不用说五线谱了。但音乐是没有国界,没有性别,没有歧视的。即使你是最最最愚笨的一个,也有欣赏音乐的自由,也可以对音乐有自己的理解。
说热情和认真不输给任何人,是因为我会用心记下我喜欢的音乐。说来也巧,我几乎能记下我所听到过的所有音乐,当然不可能是全部,可能是只我最喜欢的某个部分。但只要我听过一次,哪怕只是在逛街时,听到店家的音响放过一次,当我再次听到时我就能记起来。我想这是上天对我喜欢音乐的奖励——没有赋予我演奏音乐的天赋,就送给我记忆音乐的能力。
其实,我曾经非常非常想学乐器,也曾自己买了葫芦丝、口琴悄悄练习。但最终,我遗憾地发现自己真不是那块料。不过,现在我已不会再对此耿耿于怀了。喜欢音乐,能演奏音乐,并以此为事业的人固然是幸福的,但做不了演奏者,安安分分做个聆听音乐的人也是一种幸福。
喜欢纯音乐。这样的音乐不同的人听会因音乐素养、阅历、心境、处境的不同而有各自的理解。如果说阅读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阅读”音乐,就更是如此。每个人都从音乐中获得了符合自己心意的理解,每个人都坚信自己的理解是对的,每个人都不必对别人的理解评头论足,即使是音乐的创作者也无权干涉别人对他的音乐做不同于他的理解,也因此,大家也不用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理解的赞扬或批评。音乐,是送给每个聆听者的礼物,一旦送出,即无法收回,只属于聆听者了,至于收到礼物的人想怎么处理礼物那就只是这个幸运的人自己的事情了。
纯音乐,带上耳机,闭目细细聆听,会非常有画面感。当然每个人看到的画面一定也是不同的。也许,音乐会是一个契机,将带领你的心去看你最心驰神往的地方。
当然,除了纯音乐,也喜欢有词的歌曲。我觉得词和曲的搭配真是神奇。本来一首乐曲可能有不同的理解,但一旦填上词之后,就变成能了唯一的正解,而且那么贴切,让人相信这就是最应该最完美的结合,心甘情愿被这样的结合束缚,不再做自己的理解。
其实,我不知道歌曲是先有词还是先有曲,抑或两种情况都有。但我觉得谁先后都没关系,都像前面说的很神奇。
自己的嗓音不好,不过我擅长欣赏嗓音,也自认为擅长描述声音。当然不是从专业角度评判嗓音的好坏,而是将自己所听到的声音物化,然后描述出来。
我喜欢唱歌,尽管不怎么好听。但总是记不住歌词,只记得旋律,所以,喜欢哼唱。洗衣物的时候,打扫卫生的时候,写日记的时候,总之是比较放松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哼起来。但什么时候哼,为什么会哼某首歌,歌与歌之间是怎么切换的我自己也不知道。这不是我的意识支配的,起码不是我用来思考的这个意识。因为,哼唱丝毫不影响我写作,想事情。这就像是伴奏和唱歌,哼唱是伴奏,思考是唱歌。有没有伴奏,放什么伴奏,伴奏戛然而止都不会影响唱歌。我解释不了这是为什么,我想,这只能归功为大脑的神奇了。
有的时候哼的旋律并不是某首歌,而只是我自己臆想的旋律,是我自己的音乐。我喜欢这样的“创作”,虽然每次创作都不同,创作完的下一秒就忘记了,我还是乐此不疲。
妈妈在做活的时候也会不由自主的哼唱起来,我想我继承了妈妈的这项优良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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