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三、能击败恶魔之功德分二:
一、能令诸魔畏惧;二、魔不能害彼之理。
酉一、能令诸魔畏惧:
尔时恶魔怀刺痛,忧凄苦恼气焰消,
何能退此菩萨意?威逼诸方烧陨石。
菩萨具足要点如此行持般若的当时,三千大千世界的所有恶魔,心里这样暗想:这个菩萨必定超越我的境界,他成佛以后将使我的境地化为空无。由此原因而心怀刺痛(如箭入心),想到依靠自己的力量也难以镇服他,而忧伤凄惨,因此身体痛苦、内心忧恼。由菩萨的功德威慑,使自身的威力傲气荡然无存,气焰消弱。如此一来,那些邪魔实在忍无可忍,一直琢磨如何才能使这位菩萨的心从遍知之道中退失、退转?思量:能寻得搅扰遍知的一念之心的机会吗?为了对那类菩萨进行威逼,从四面八方用火焚烧、抛落纷乱陨石,显示诸如此类魔的种种幻化。
酉二、魔不能害彼之理分二:
一、宣说无机可乘之理;二、附带说明违品有机可乘之因。
戌一、宣说无机可乘之理:
智者具有勇猛心,昼夜观胜般若义,
如鸟飞空身心净,魔众岂能有机乘?
当魔显示神变之时,那些智者菩萨,具备不退转大乘道的勇猛意乐,行为上日夜常观殊胜般若波罗蜜多的意义,如此而行的当时,菩萨的身心清净,犹如飞翔空中的鸟一般,无有有寂险隘之惧而行,这来自于安住于不住之般若的威力。所以,对于他来说,凶恶魔众又怎么能有机可乘呢?就如同飞在空中的鸟不会受到狗等所害一样。
戌二、附带说明违品有机可乘之因分二:
一、宣说主要是争论;二、宣说脱离彼恶业之方法。
亥一、宣说主要是争论分二:
一、总说争论;二、别说未得授记故于得授记菩萨争论之过患。
子一、总说争论:
何时菩萨起斗争,相互不和具嗔心,
时魔最悦心舒畅,思彼二者远佛智。
彼二将远如罗刹,二者失毁自誓言,
嗔恨离忍岂证觉?彼时诸魔皆欢喜。
如上所述,虽然对于具足善巧方便和智慧盔甲的菩萨来说魔无机可乘,但是对于不具备此德相智慧浅薄者而言,魔有机可乘。《般若八千颂》中讲了魔乘机的七种过失,《般若二万颂》中在宣讲十二种过失之末尾这样说道:什么时候,菩萨相互之间,发生身体打斗、语言争论,彼此之间不和睦,怀有嗔心,那时魔王波旬欢喜若狂,争论越增长,他心情越舒畅,其原因是:想到这两位菩萨违背方便智慧之道,由争论的罪业所致将远离如来智慧,我就有机可乘。如此一来,这两者将距佛智遥远,相续不调,犹如罗刹、饿鬼等食肉众生一样,以嗔还嗔的双方依此争论也将失毁自己所立下的“以利他悲心想证得正等菩提并实修其道般若”的誓言,因为怀着嗔恨争论,与慈悲菩提心和现见无我智慧等完全相违的缘故。心怀憎恨、远离其对治法安忍,岂能获证菩提?就如同种子焚毁的苗芽一般。如此争论的当时,所有恶魔及眷属将皆大欢喜,因为他们已经如愿以偿。所以,对菩萨来讲,在一劫之间生起贪欲的罪过,比不上一刹那生起嗔恨的罪业严重,因为它与慈悲心完全相违的缘故,有关这方面的道理,在诸经典中有广说。尤其是对于菩萨对境心生嗔恨,罪业更大。正如《大宝积经·弥勒狮号声品》中说:“当远离有嗔恨之争论处百由旬,切莫生嗔心,对于其他菩萨生起嗔恨之心,比责骂、殴打、刀砍三千大千世界的一切有情罪过更重。他将嗔恨、失毁了菩萨,就像铁能断铁而土块等不能断铁一样,菩萨的善根也能以嗔恨另一位菩萨灭尽,而其他法不能灭尽。因此,彼此要怀着尊重、恭敬,对于初发心的菩萨也当生起本师想。”
子二、别说未得授记故于得授记菩萨争论之过患:
未得授记之菩萨,嗔得授记起争论,
尽嗔具过心刹那,需彼数劫重披甲。
尤其是,没有获得不退转授记的某位菩萨,嗔恨已得授记的菩萨,发起身体的争斗和语言的争论,乃至没有依靠后悔的方式舍弃嗔心而作忏悔,没有放弃争论期间,使相续不堪能、不会增长善法之种子诸如嗔恨之类具有过患的心生起了多少刹那,就需要在同等数的劫中重新披上入道的盔甲。萌生有过失的争论心,尽其数目的劫中转生地狱,以嗔恨能灭尽其数劫中所积累的善根,罪业同样增长的缘故,尽其劫数中,在没有重新披上铠甲修学布施等一切道之前,一切道不能恢复,为此证得无上菩提的时间将延迟这么久。
亥二、宣说脱离彼恶业之方法分二:
一、世俗中具足四力而忏悔;二、观胜义无缘而忏悔。
子一、世俗中具足四力而忏悔:
佛依忍度证菩提,思嗔非妙起正念,
发露忏悔亦戒后,不喜彼学此佛法。
诸佛是依靠安忍度而证得菩提的,认为与之相反我的这个嗔心实在不好,它能焚毁多劫的善根,与菩提道极度相违,生起知过为过的正念,对所造的罪业追悔莫及,这是厌患力;对罪业——发露忏悔的外所依力十方诸佛菩萨了了明知,即是所依对治力;讽诵甚深经藏,念陀罗尼咒,入定于甚深义等任意法行次第,这是现行对治力;返回力,也就是戒后,即从今以后再不造这样的罪业。心想:这种恶行不是作为菩萨我所应作的,心生厌恶而不再喜爱邪念争论等品行,那就是修学佛陀的此法,而不是修学魔法。
子二、观胜义无缘而忏悔分二:
一、真实宣说;二、如是了知之功德。
丑一、真实宣说:
何者学时不许学,不缘学者所学法,
是学非学不分别,彼学即学此佛法。
任何行者在学道之时,不以耽著的方式承许所谓修学的任何所为,也不缘修学者我与其所修学的法——所有波罗蜜多,对于修学对治法与不修学其违品也不加分别而了知一切法无所得的自性,这般来修学,即是正确无倒修学这一遍智之因、佛陀之法的般若波罗蜜多。
丑二、如是了知之功德:
菩萨了知如此学,永不失学不破戒,
为得佛法修学此,善学胜学无缘执。
智者学修发光慧,不善一念亦不生,
如日行空光辉映,前方虚空暗不存。
某位菩萨了知如此不学之修学,永远不退失慧学与定学,不会破戒,因为断除了罪过之因——有缘之见的缘故,如同没有毒种就不会生长毒叶毒果一样。这样的菩萨,为了证得或成就佛陀的(十)力等法,才修学如此甚深智慧之道;另外,也见到有解释为:安住于令佛欢喜之法的意义。这类菩萨,善巧增上殊胜定学、戒学和慧学,其原因是,安住于无缘执之道。言外之意是说,如果带着执著(有缘),就会由于被我见等所蒙蔽愚昧的缘故也就不成为殊胜之学了。精通二谛的智者菩萨应当如此修学放射正法光芒的智慧。倘若这般修学,则与遍知之道相违的染污分别、不善之心一念也不会生起,因为自相续中遍布甚深智慧的光明,恶分别念的黑暗无有容身之地,就如同太阳行于空中的光辉映照的前方虚空,黑暗绝不会有存留之处。
申四、摄集一切波罗蜜多之功德分二:
一、成为修学一切波罗蜜多之理;二、成为修学一切乘之理。
酉一、成为修学一切波罗蜜多之理分二:
一、成为根本之比喻;二、成为核心之比喻。
戌一、成为根本之比喻:
修学般若波罗蜜,诸波罗蜜皆归此,
坏聚见摄六十二、如是摄集此等度。
修学智慧波罗蜜多,布施等一切波罗蜜多各自的学处都归集于此智慧波罗蜜多当中,无不归属于此范畴。为什么呢?因为:(通达了)道般若,就是真实精通了二谛之理,依靠这种智慧能铲除波罗蜜多的违品——悭吝等,凭借善巧方便而不舍大菩提果,对此,也是以三轮无分别而使一切道成为现空无别之一波罗蜜多的本体,这一切在现空无别之本智——一切种智中一味一体。为此,如果具备了这个智慧波罗蜜多,那么所有波罗蜜多的学处将圆整无缺而具足,依靠这一根本而出生一切度。例如,四种常派等依靠前际的十八种见以及说有无派、断派等依于后际的四十四种见解,也就是《梵网经》中所说的六十二种见,这所有见都是认定差别基“我”存在,进而分析它的种种差别法。所以,我执或者坏聚见包括那六十二种见解,因为它们是依靠此因而生并且辨别其差别,如果没有它,那么其余一切也不复存在。如此了知与比喻相同,这一智慧波罗蜜多中也摄集了所有这些波罗蜜多。
戌二、成为核心之比喻:
譬如命根若灭尽,所有余根皆灭尽,
如是行慧大智者,诸波罗蜜皆集此。
例如,虽然眼等若干根已经具足,但住在这个世界的命根如果已经灭亡,那么属于今生的所有其余根都将灭亡。同样,行持智慧波罗蜜多的大智者菩萨们的其余一切波罗蜜多学处,均摄集在这一般若中,如果不具备她,那一切通通不复出生,有了此般若,那一切都将成为出世间的波罗蜜多。与从中获得成佛的证悟无我不相关的布施等,行持多少,也都不能从轮回中解脱,又怎么能成为大菩提之道——波罗蜜多呢?绝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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