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概股”危机,也就是业务在中国但在美国上市的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发现,那些规模小经营风险大的中概股公司,是通过借壳达到躲避美国审计机构的审计而上市的,并且这类公司大都选择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所谓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虽然是接受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审计机构,但由于中国政府规定,公司的审计文件属于机密文件,不允许流入国外,所以四大在华所设机构也相当于中国审计机构。事实证明中方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并不靠谱。
中方的审计机构为什么不能够很好地履行“看门人”的职责呢?
(1)证监会、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部门和机构的多头监管,虽然对权利有了制衡,但造成了监管上的漏洞;
(2)我国的证券市场主要是行政处罚,而没有民事诉讼,并且处罚力度轻;
(3)在市场制度建设上,缺乏完善的退市制度,没有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作为投资者若选择投资中概股,则应对反向收购,也就是借壳上市的企业持谨慎态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