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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艳息夫人,该否为君死?

美艳息夫人,该否为君死?

作者: 十月冬阳 | 来源:发表于2020-05-19 08:27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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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时期有一位姓妫的女子,本为陈国国君之女,嫁给息国国君,称为息妫,后世称她为“息夫人”,因为她的美艳,引得三个国家刀兵相加,导致息国、蔡国被楚国灭掉。其事迹见载于《左传•庄公十四年》:

    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灭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

    君子曰:“《商书》所谓‘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者,其如蔡哀侯乎。”

    从这段记载看,息国、蔡国、楚国三个国家交恶牵涉到这个叫息妫的女子,但其起因则是因为色鬼蔡哀侯调戏自己的妻妹,引起息国国君的不满,蔡侯于是挑唆楚文王灭了息国,并占有了息妫。息妫忍耻含垢和楚文王生儿育女,但却从不与楚王说话。在这个颇为传奇的历史事件中,息妫无疑是个受害者,而施害者自然是蔡哀侯和楚文王。《左传》的作者借君子之口批评了蔡哀侯,但却没有批评楚文王,大概是因为象楚文王那样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行为在那个时代太普遍,太司空见惯,太习以为常了,而蔡哀侯实在太下流,必须谴责一下。


     息夫人的命运引起了后世许多文人的关注,现存有9首唐诗、1首宋诗、1首明诗、5首清诗及唐代白敏中的《息夫人不言赋》来歌咏息夫人事,大多表示一种同情的态度,比如《息夫人不言赋》里明确指出:“有一人兮甚美,事二夫兮深耻。不咄咄以怨人,常默默而伤已。何窈窕兮若彼,而寂寞兮如此。舌虽在而口不言,身未亡而心已死。”说息夫人深以被楚文王占有为耻,她的心已经死了,所以她才能够数年不与楚文王说话,那是一种无声的抗议。

    诗歌作品里,王维的五言绝句《息夫人》很有代表性,诗曰:“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对息夫人是满满的同情。据孟棨《本事诗》的记载,此诗的写作有一个特定的情境,还成全了一对苦命的鸳鸯。说的是玄宗皇帝的哥哥宁王李宪看上了一个卖饼者的妻子,给了卖饼者一些钱,把这位女子娶进府中。一年后问她是否还记着自己的丈夫,女子沉默不语。宁王派人把卖饼者招来,他的妻子看着自己的丈夫,泪流满面,神情凄楚。当时在座的有十几位文人,包括王维。在唐代,即事写诗是一件很风雅的事,于是宁王便命在座的文士就这件事进行赛诗的活动。王维才思敏捷,最先写成,写得也最好。王维直接点明了卖饼者妻与息夫人的共同的心思——“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日恩”,她们不能忘怀昔日的夫妻情义;形象地传达了她们的凄楚:“看花满眼泪”。所幸宁王比较开明和豁达,就让他们夫妻重圆了。


    杜牧的《题桃花夫人庙》是一首七言绝句:“细腰宫里露桃新,脉脉无言几度春。至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堕楼人!”桃花夫人即息夫人,其庙在现在湖北省黄陂县。杜牧的诗里用了《后汉书》“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的典故含蓄地批评了楚文王的好色,又以“露桃”作比喻,一语双关地表达出息夫人的故国故君之思。接下来是一句问话,提出问题,到底息国是什么原因灭亡的?最后用对另一位薄命女子坠楼行为的悲叹作结。这种形象生动、含蓄蕴藉的写法深得后世评诗者激赏,尤其是诗的后两句被大加称赞。

    敖英《唐诗绝句类选》:“此以议论为诗,订千古是非,却与宋人声调自别。

    赵翼《瓯北诗话》:“以绿珠之死,形息夫人之不死,高下自见而词语蕴藉,不显露讥刺,尤得风人之旨耳。

    潘德舆《养一斋诗话》:“大义责责,词色凛凛。”

    王士禛《渔洋诗话》:“益都孙文定公咏《息夫人》云:‘无言空有恨,儿女粲成行。’谐语令人颐解。杜牧之:‘至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则正言以大义责之。


    比较一下四位诗评者的评语,所谓“订千古是非”“高下自见”“大义责责”“正言以大义责之”,意指杜牧以“绿珠坠楼”为高,以“息夫人隐忍苟活”为下,认为杜牧以绿珠坠楼之激烈来反衬息夫人隐忍苟活之懦弱,认为息国是因为息夫人而亡的,息夫人应该向绿珠一样拼死反抗,最好为国殉身,为夫殉节。对女性命运完全是一种贞节伦理的评判视角,也难怪,敖英是明代人,赵翼、潘得舆、王士禛是清代人,生活在以程朱理学为官方意识形态的时代中,养成这样的眼光太自然了,让他们从人性、人情的角度去体察息夫人的命运才是怪事呢!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辨明,即杜牧所说:“至竟息亡缘底事?”息国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灭亡的?息国的灭亡,息夫人固然脱不了干系,但应该归罪于息夫人吗?息夫人和息国国君不都是被欺凌的对象吗?就像石崇和绿珠都是被孙秀欺凌、陷害一样,石崇怎么能怪罪于绿珠呢?故而绿珠坠楼以报答石崇不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吗?难道是应该被提倡、被表彰的行为吗?息夫人没有死,隐忍活着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悲哀吗?为什么非要让她去死呢?这不是“女人祸水”的论调吗?这不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论调吗?因为弱小被欺凌而无力反抗就要去死吗?以这样朽腐的观念去看待息夫人、绿珠的命运,自然就会以绿珠为高,以息夫人为下,就会认为杜牧在以绿珠反衬息夫人,在褒绿珠,在贬息夫人。其实未必如此,杜牧也没有直接说明他的态度,他问:“至竟息亡缘底事?”难道不可以理解成他在引导读者思索息国灭亡的真正原因吗?息国难道不是因为太弱小,被楚国这条大鲨鱼给吞食了吗?一个弹丸小国,在春秋那样的乱世,被吞食不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吗?息夫人难道必须螳臂当车地去进行反抗吗?息夫人和绿珠都无力主宰自己的命运,这是她们的相同之处,结局虽然不同,悲剧性是一样的。男人们在攻城掠地抢女人,错误是他们犯的,女人不应该承担罪责。


    无独与偶,还有一个人认为息夫人死了好。这个人也是清代人,同治年间息县的知县张佩。他在息县立了一块碑,名为《息夫人辩证碑》,碑词由张佩亲自撰写。张佩为息夫人立碑的缘由是他在汉代刘向的《列女传》里看到了关于息夫人命运的另一种说法:

    楚伐息,虏其君,使守门,将妻其夫人而纳之于宫。楚王出游,夫人出见息君,曰:人生要一死而已,何自至苦?妾无须臾忘君也。终不以身更二醮。乃咏诗曰:“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皎日”。遂自杀,息君亦自杀,楚王贤其守节有义,乃以诸侯之礼合而葬之。

    《列女传》的说法是息夫人和息国国君双双自杀,与正史的说法不同。张佩宁愿相信《列女传》的说法,在他看来,“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古人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为大’者。”(《息夫人辩证碑》)作为一县之长,张佩认为息夫人如果殉情而死,便是一种值得褒扬的贞烈行为,将有助于教化世道人心,这正是他的职责所在。


    明清时期,程朱理学在统治者的倡导下大行其道,忠臣烈女的节烈行为往往被大力宣扬,明清文人对“息夫人”命运的态度便透露出其中的讯息。这正是鲁迅先生《我之节烈观》一文所批评的。

    2012年,一位息县人士做了一篇《息夫人辩证碑注析》的文章发表在息县地方杂志《岁月》上,同时也在其新浪博客上发表,文中称赞息夫人为:“一代千秋忠贞女”,文曰:“将《列女传》息夫人殉节篇,刻石立碑。以此来给息夫人洗诬,在息夫人的家乡,还息夫人一个清白。文章(注:指张佩的碑文)撰写的入情入理,论据充分,正气凛然,令人叹服。”天哪,息夫人有什么不清白,需要用殉节的故事来洗涮?睁眼看看日历,已经是21世纪了,这位先生的脑袋是否有点冬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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