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小就开始学习“人之初,性本善”,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但是今天我要说,不必常怀善意,偶尔自私一回才叫生活。
《芳华》刚上映,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基本每一个看过的人心里都会想一句话“善良如果不被善待,是否真的值得?”。
善良的主人公刘峰,大家总在需要帮忙的时候想到他,让他帮忙显得那样的理所当然,谁让他是“活雷锋”呢?
所以他才会因为对林丁丁的禁忌的爱,让他从神坛跌入深渊,大家不能忍受英雄也是平凡人。而当他喊出那句“我没有”时,我深切的感觉到了他的绝望,那种无力与愤怒。
我们要学会说no,我们是要善良,但也不能善良过头,否则就会变成老好人,然后别人就会觉得你付出的一切都理所当然。
世上总有一些只知道索取而不愿付出的人,因为他们总是在得到一些东西,所以他们就觉得自己很厉害,比别人高人一等。仿佛她能和你做朋友就是她对你的恩赐,那样的理所当然。说话也口无遮拦,从不会思考这样会不会伤害别人。把别人的伤口一次次的揭开,然后还不忘往上面撒点盐,最后又表现出一副很同情你的样子。真的很让人恶心。
我们一次次的退让,仿佛成了他们没有做错的借口,还说“我又没有说错,你看她不也没生气吗”?我没生气?你真的觉得我没生气吗?我只是不想跟你计较而已。最让人无语的是,当你真的表现出生气时,她又会说“你怎么又生气了?我是不是哪里惹你生气了”?你哪里惹我生气了?你TM自己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没点逼数吗?是不是真的要老子发火你才能甘心。
我们不是圣人,不可能做到助人忘己,不求回报。我们以善对人的时候,当然也会希望得到相同的对待,但若别人以恶相对,又怎么能做到好言相对呢。
我有一个玩的很好的室友,从大一起,我们就总是一起走,一起逛街,一起出去玩。大二时,她谈了一个男朋友,我至今都记得她是怎样跟她对象介绍我的,她说“这是我饭友,我们经常一起吃饭”。我们也相处的有两年了就算不是很好的朋友,普通朋友也算的上吧,再不行也算室友吧,结果来个饭友,连室友都不算,那这两年的时光算什么?我付出的真诚都喂了狗吗?
后来,我才慢慢发现,她城里的人瞧不起我农村的,觉得我low,不配和她做朋友,她对于我们之间关系的定义是能简单维持表面和平的同学。对此,我只想说,好,是我识人不清,我认,你都能做出这样的事,你觉得你又能高尚到哪去?
我很喜欢席慕容在《独白》中的一句话:在一回首间,才忽然发现,原来,我一生的种种努力,不过只为了周遭的人对我满意而已。为了搏得他人的称许与微笑,我战战兢兢地将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所有的桎梏。走到途中才忽然发现,我只剩下一副模糊的面目,和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所以啊,我们为什么不自私一点呢?为什么要让自己那么累呢?凡事先讨好自己,至于别人,分交情,看心情,做人就要酷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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