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的课本里收录了一篇卡佛的小说,叫“Cathedral”,讲的是一个瞎子让人为他画教堂的故事。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异常伤感,为了这个瞎子的浪漫与不幸。可当我真正站在一座大教堂底下,抬起头,看着那些刺入云层的尖塔,闪耀着光芒的马赛克玻璃和形态各异的神像和浮雕时,我又恍惚觉得,这个瞎子也挺幸运的。我眼前的约克大教堂甚至不如明信片上来的美丽,而且它在每一个居民或游客的眼前呈现的都是一个样子。但在瞎子心里,它想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需要十磅入场费,也没有被星巴克和维修用的脚手架包围起来。这种想象中的美丽只属于个人。
到英国之后,教堂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之一。教会的人,是我见过的最友善,最宽容,毫无种族阶级成见的群体。只要你能忍受他们时不时冒出来的神神叨叨,他们几乎是最完美的朋友。当然,我猜如果我愿意拜倒在耶稣门下,他们也会是最好的导师。一开始我只是想去蹭免费午餐顺便练练口语,但后来就真心喜欢上了这里。饥荒时期,教会是发粥的地方,现在它不发粥了,改成了披萨和可乐。但对我而言,它发给我的是精神上的慰藉。
基督教在历史上有过如此辉煌的时期,以至于我第一次接触教会中人的时候感到了巨大的心理落差。许多成员让我想到怀化市孤儿院的情形,甚至从外表就能分辨出他们的残缺不全——如果不是残缺,至少是与主流社会不一样。有人眼神呆滞,有人说话含混不清,也有许多人在五官或肢体上有明显的缺陷。如果这里是个菜市场,那成员就是分岔的萝卜,畸形的小黄瓜和长了虫洞的白菜。
教会的人来我们学校宣传时,在大草坪上搭了个帆布帐篷,印着“为何而生”和大问号。第一次去的时候,接待我的人是个金发碧眼的小姐姐。她穿着火红的短上衣,米色长裤勾勒出修长迷人的双腿,经典的英式小皮靴没有遮住白皙的脚踝,怀抱一本圣经。我以前买过这样一双圆头皮靴,但我爷爷说只有男孩子才穿这种鞋。我的意思是,她太美了,美得让我脸红心跳。她波浪般的长发拂过圣经的封面时,我觉得她就是天使的化身。
我跟着她读了两天圣经,一章创世纪,一章耶稣复生。她头脑敏捷,反应很快,对我时不时冒出的奇葩问题充满耐心,而且总是热心地问我需不需要喝的,给我泡各种各样,说不出名字的花茶喝。
我逐渐了解到她来自威尔士,但她说她的威尔士语已经说得不太好了。那里的人现在都说英语了,有许多美丽的威尔士语的民歌正在消失。于是我用我蹩脚的英语给她讲了湘西赶尸的故事,我说我们那里的孩子都要学习与僵尸沟通,僵尸一般都在山里,但偶尔也会到城市来购物,所以我们正在计划把这一传统文化作为旅游项目产业化、规模化。我忽悠她说,耶稣都能死而复生,有点僵尸也不奇怪吧?她本来不信,也渐渐变得半信半疑起来了。
周五下午,我上完课去那里的时候,一周的宣传活动已经快要结束了,教会的人都在准备着把帐篷收起来,前往别的城市。她看到我来了,就让其他人先走,说她再和我聊一会。于是我们裹着毯子,一人一杯免费的牛奶,窝在沙发里聊起来。
我问她:“你为什么信教?因为家庭吗?”
她说不是,她出身知识份子家庭,一家人都是无神论者。只是十三岁那年,有一天晚上,她忽然开始想,她总有一天会死的。她彻夜难眠,越想越害怕,越想越害怕,竟然抑郁难解,从学校退学了。可是后来,她接触到耶稣复生的故事,还有他说的人生而有罪论,便渐渐想开了,从此拜入耶稣门下,决心传播他的教义,帮助有着和她一样困惑的人。
我没听懂:“可是你不太可能像他一样死而复生啊。”
她摇摇头,说:“我一开始只是觉得惊奇,也许只是抱着一丝不切实际的希望。可是后来,我深深地被他的魅力折服了。他教导我们,人类应彼此相亲相爱,把所有人都当成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我真正这么做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了去爱他人的幸福,这是在我以前的生活中从来没有过的幸福。以前我犯了好多错,可是他告诉我,他会永远原谅我,救赎我。”
我反驳道:“为什么?我为什么要不相干的人来原谅我?”
她没有回答我,只是微笑着拍拍我的肩,宛如一个温柔的母亲对待顽童。我心下一惊,也没再追问。因为如果一个人真正相信上帝的存在,那么她就根本不会有这种疑问……
我收集了很多教会里散发的免费小册子,细细读了一本《为什么科学不能证明上帝不存在》。开篇是一首可爱的小诗:
人们说他们不相信命运/却依然在许愿池中投下硬币
作者是个麻省理工的物理博士。他说,在他读博士以前,他一直是个旗帜鲜明的无神论者,甚至写过许多批判基督教的文章。后来,他发现,尽管宇宙中有浩瀚无垠的星辰,但要满足能诞生生物这些条件,却只有地球一颗行星而已,似乎还给了一个0.000……接近无穷小的概率。他说,他感到绝望,他不能相信自己的存在是一个无意义的偶然。与其如此,不如相信,有一只全知全能的手创造了这一切,设计了这一切。
我从不知道人是如此脆弱。怕死,能怕到胸中郁结难解,一定要改变信仰的程度么?接受了这么多年的教育,能因为这种荒谬的理由推翻自己几十年相信的科学体系么?我一遍遍地前去教堂,跟那里的人聊天,问他们为何而信。有一小部分是因为父母信仰的传承,但大部分人都有着各式各样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对生活的恐惧,对孤独的恐惧。这些恐惧深深地浸润在他们的骨髓中,遍布思想与心灵的角落,叫他们不得安宁。
在离开学校之前,她将我托付给约克教会当地的负责人,瑞贝卡。瑞贝卡的样子给人一种想象:等她结婚生子之后,她一定会成为小说中那个“会烤苹果派的苏珊太太”。她脸色红润,活泼而丰满,会高声与朋友们打招呼并轻碰他们的脸颊。第一次见面她留给我的印象不是太好,因为她吃完薯片之后不仅吸吮了枝头,把内层的袋子上的盐渣舔得干干净净,还将指尖的残留物淡定地抹在自己的黑丝袜上。如果靠得太近,你能感觉到薰衣草香水的遮盖下,她散发出了一股圆润的人群特有的味道。然而只需要短短的时间,她就能让你迅速忽略这些瑕疵,真心喜欢上她。
瑞贝卡常去的地方是约克市的一个小教堂。我觉得称其是“教堂”都有些勉强,因为那只不过是一栋一层楼高的,比会议室稍大一些的建筑,能容纳一两百人的样子。我问她为何不去近在咫尺的约克市大教堂,她说那里规矩太多,唱诗的时候还保留着许多古老的仪式。而在这个小房子里,他们唱的颂歌几乎和流行歌没有区别,由电吉他和电子琴伴奏。瑞贝卡是个天生的歌手,她音色清朗明快,音域宽广,低音浑厚的同时也擅长打着旋儿上扬的高音,就像蹦跳着跑上一节旋转楼梯。当然,唱歌好听也是丰满的人们拥有的另一个优势。
温暖的歌声环绕着教堂,我看见许多人情不自禁地举起手在空中挥舞,或是紧紧揪住自己靠近心脏的衣服。有些老人眼含热泪,声音哽咽,但更多的人脸上出现了梦游一般的表情,仿佛他们的灵魂已经离体而去,无所依附。这样的场景与明星的演唱会有所不同,他们狂热,但不为任何一个特定的人。这种狂热蕴含着许多冰冷的寂静,许多纠结与无处排解的不安。在所有的歌谣里,我最讨厌赞歌,可是听着他们的歌,我想:如果他们不唱这样的歌,他们该唱些什么呢?如果教义中描述的天堂是虚幻的,是虚伪的,是在造梦,那至少他们可以唱着歌活下去。更何况,没有人能代替他们承受命运的捉弄。不幸者如此需要一个情感的发泄口,希望着能活下去而不被绝望所吞噬。尽管我所受的教育让我本能地反感这种宗教情绪,但我突然觉得我自以为的理性原则成了一种冷酷的傲慢。因为我只觉得他们愚昧,而从未想过将他们从痛苦中拉出,哪怕只是精神上的稍稍安慰。相反,是教会安慰了自诩理中客,实则从未懂得人性为何物的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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