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Trevor Noah的Born A crime之后,我总算明白为什么Bill Gates会选这本书作为他2017年的最喜欢的五本之一,也明白了为什么Tonight Show会选他作为Jon Stewart的接班人了。这个人的出生,背景,经历,能力,他的故事太精彩太有趣,而他,简直就是娱乐界的奥巴马。但我暗自以为,他的经历比奥巴马多了更多的起伏跌宕,更多的戏剧元素。奥巴马的自传《Dream from my father》引导读者对种族问题有学者般的思考,而Trevor的书让读者在他那些生活经历点滴里体会种族问题的荒谬。
以其说这本书是Trevor的自传,不如说这其实是他和他妈妈的故事,纽约时报的书评说这本书其实是他写给妈妈的情书。我看完后最大的感触是,这简直就是罗曼罗兰那本《母与子》的现实版!《母与子》里的妈妈突破金钱的限制,解放了自己的灵魂,做出了自己生一个孩子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的决定;而Trevor的妈妈是突破了贫困的限制,释放了自己的灵魂,也选择了自己生一个孩子,按照自己的意愿独立把孩子抚养成人的故事。小说《母与子》的结局是孩子成了革命的烈士,母亲在政治上觉醒,继续完成儿子未完成的革命,有些悲壮,也有些悲惨;现实的Trevor的故事是他的妈妈在神的庇护下奇迹般地在家暴枪击下活了过来,还是一如既往地虔诚,积极乐观,风趣幽默,而Trevor后来也到了美国成为著名的脱口秀节目主持人,名利双收,这个故事的结局显然更加让人皆大欢喜。
再好的故事讲不好也不够精彩,但Trevor有异于常人的语言能力和讲好故事的能力,这和他生活在视11种语言为官方语言的南非有关,和他妈妈的超强语言能力遗传有关,也和他从小喜欢看书有关。而他喜欢看书其实和他的出生有关:瑞士白人父亲黑人母亲的现实是,在种族隔离的南非,他出生之后父母为了避免受到惩罚尽量不带他出门,于是他从小就学会了在家里自娱自乐,看书玩玩具,异想天开。在他的笔下,尤其是用他专业演员的方式阅读出来之后,90年代的南非在结束种族隔离之后约翰内斯堡社会底层生活就热气腾腾,活灵活现地展现在眼前,可以说他的书为我打开了了解南非历史和社会的窗口,从一个特别的角度(黑白混血)去了解那个特别的年代(种族隔离后的90年代),看他如何转化自己的劣势为优势(白皮黑芯),在社会的夹缝中为自己杀出一条生路,从社会底层爬到顶层。在描述那些经历,场景,社区,人物,关系的时候,Trevor都不可避免地带入了他喜剧明星特有的幽默,让整本书读起来更加丰富有趣。
比尔盖茨的书评结尾说他如同其他的 Trevor粉丝一样,很感谢Trevor的妈妈养了一个有自由思想的儿子。我想说的是,很感谢Trevor写了这本书,让我们认识了那个伟大的母亲,了解了南非的那段历史。
读美国最受欢迎脱口秀主持人的《生而有罪》Born a crime by Trevor No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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