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局外人》看到一半——就那么薄薄的一本,一半也没多少——我又翻回封面看作者译者和出版社,加缪、柳鸣九和上海文艺,一个个都是透着陌生气息的闻名贯耳,存在主义大师、法国文学研究专家和上海本地的著名出版社。没错,这是经典,加缪因为这本书引起轰动、名噪一时。可是这位“局外人”,我每个情节都看得懂每句话都能理解它的(字面)意思,可是整个故事却看得稀里糊涂。
加缪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评语是:“因为他杰出的文学作品阐明了当今时代向人类良知提出的各种问题”。三年后,加缪在一场车祸中意外丧生,那年他才47岁。在很年轻的时候,他就青史留名了,真幸福啊,他留给世人的记忆,是永远年轻帅气的脸,和迷茫深邃的眼神。
加缪不是这个世界的局外人,他的人生很赚。
有这种眼神的男人很可怕(2)
最为诡异的是,直到小说结尾,我也没搞明白主人公叫什么名字。第一人称“我”的世界,事无巨细地描写自己生活点滴和细致感受,却基本是白描,不带有特殊情感,也不进行价值评判。尤其是“我”对景物和感觉的描摹能力,一个完全彻底投入地活在当下的人,为什么会是个“局外人”?
直到书末阿兰·罗伯-格里耶在那篇著名的书评《太满的世界,空无的意识》中,提到主人公的名字叫默尔索,我却对文中何处出现过这个名字毫无印象。对,整个世界似乎与主人公毫无关系,他完全活在自己满满的世界里,他的感受就是世界存在的一切依据。只有“我”,没有他人。
他喜欢美女玛丽,并不是爱她,只是出于自己的肉体欲望,玛丽要结婚,他无所谓,结也行不结也行。他对母亲的去世并无太多感触,只是因为他是儿子,必须参加葬礼,可是他只想快点离开。他杀人,只是因为海滩上的太阳太刺眼太灼热,头晕脑胀,杀了之后也没有后悔,没有消灭别人肉体后的恐惧,和踩死一只蚂蚁并没有任何不同一样。
最终,经过庭审判决,主人公被判故意杀人当众斩首,局外人终于意识到,他虽然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却一点儿也不愿意去死,哪怕他早就想明白:现在去死和二十年后去死,对他或者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毫无区别。他只有对失去以前正常生活的恐惧,被拘禁的生活太过于空洞和虚空,他必须找到东西填满它。
正如主人公的辩护律师所言:
这就是这场庭审的形象,所有的一切都是真的,但又没有任何东西是真的!
(3)
可是我依旧不喜欢加缪的这部成名小说。没有人会喜欢按照主题塑造出来的人物。局外人的形象和其所作所为都是照着加缪的荒诞哲学制造出来的人设,作者的哲学理念决定着主人公的一言一行,我不懂他的哲学,所以无法清晰到位地分析人物形象。
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
“你是否不大愿意改变生活?”
“人们永远也无法改变生活,什么样的生活都差不多,而我在这里的生活并不使我厌烦。”
看来接下来有必要继续读读加缪的《堕落》和《鼠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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