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动人的一段感情啊,就在我们沉醉在这份情感之间不能自拔的时候。有个哥们蹦出来一句话“雷锋叔叔做好事不留名,都写在日记里”噗的一声,直接笑喷。多好的画面啊,就被一句话打岔成这样,不过话说回来,还真像这么回事。
不知道是阿勇当时描述的特别生动,还是我对这份爱情特别触动。这个故事一直到现在还记得。于是我也开始学习阿勇写日志,描述着每天的点点滴滴。可能文字并不优美,词语也不够华丽,但是全部都是自己用心观察、用心感受、用心描绘,全部都是自己对姗姗满满的爱。
伴随着一次次的偶遇,一次次的沟通。我和姗姗之间的关系也由普通同事逐渐升温,偶尔还会一起出去吃个饭K个歌什么的,对她的了解逐渐加深,好感也逐渐加深。
有一次公司临时安排姗姗给客户送一份档案,在比较远比较偏僻的地方,都快要出深圳了。大概坐车要2、3多小时,然后在走路10几分钟。因为是下午去送,可能回来就比较晚了。一个女孩子去这么偏僻的地方,我有些担心,于是我去找老板请假,说临时有些事情要出去下,晚上在回来加班。老板可能察觉到了什么,当时感觉他看我的眼神有些怪异,不过还是同意了。于是我屁颠屁颠的跑下楼,和姗姗一起出发。
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自己第一次和姗姗独处几个小时。在公车上和她聊天,她聊到她的家人,她的曲折经历。这次聊天让我更深入的了解她,也更激发了希望能够好好照顾她的想法。
那时候的我喜欢看书,经常去图书馆一坐一天。而姗姗也有看书的嗜好。有共同嗜好的人总是比较容易找到话题,我俩还经常相约去图书馆看书。随着关系越来越好,可能是老板发现了一些苗头,找我到办公室谈话,说公司最好不要发生办公室恋情,这样工作中会参差私人感情,也会在同事之间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那个时候哪听得进去?徒增反感而已。
那段时光基本上就是上班、加班,和姗姗暧昧,和兄弟们喝酒扯淡。虽然平淡,但也是我在深圳最快乐最轻松的一段回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