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读古代思想家的著作,往往有不同见解,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概念的解读有分歧,当然也不排除学问家故意用一些意思两可的字词来表达他的思想,惠能就曾对弟子们说,你们以后出去传道,说话要立对,才能保证不犯错误。立对,就是说话前后有个照应,不能只说黑,忘了说白。王阳明干脆把黑白都概括在一个字里,提出“致良知”。这个致字,就同时具备了“上”和“下”两个方面的意思。
上,指的是达致。通过反思,去除私欲,达致良知。
下,指的是用。通过行动,去把良知发用出来。
具体到操作细节上,王阳明的高徒钱德洪,即《传习录》一书的主编,将“致”分析为四个内涵:
一、笃行
二、诚
三、存养
四、极致
他的原话是:“致”之为言,则笃行固执,允迪实际,服膺弗失,而无所弗用其极,并举之矣。岂专守灵明,用知而自私耶?
笃行固执,就是坚持不断地做,属于“下”。
允迪实际,是从实际出发,突出一个“诚”,属于“下”。
服膺弗失,是存养于心不失,属于“上”。
无所弗用其极,是达致极致,兼有上下之意。明明德与亲民,皆止于至善。注意这个极致并非极端,而是以允迪实际(诚)为标准的,服膺弗失(不失其存养)的极致,也就是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致字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同时包含上下二义,不可失其一端。不仅仅是在静时涵养,动时省察,而且要能静时省察,动时涵养,因为良知无关动静,无时不在。
打个比喻,就像擦一块蒙尘的镜子,只要露出一点镜面,它就已经照物了,而不是把镜子全擦完才能照物。修养也是如此,去掉一点私欲,就有一分光明,就能发用这分光明,不要寄望于把心修得完全光明才能照物。在修养的道路上,实际上必须在事上磨练,即发用良知,才能继续在光明此心的路上走下去。
没有想象出来的光明,只有实证出来的光明。无行,不会有真的知。真的知,就是良知,是光明心。(神意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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