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刁民想害朕”,这是当代年轻人常挂嘴边的玩笑话,同时也是当代常见的社会现象。“被迫害妄想症”有的时候也成为了一些人想要逃脱指责和制裁的侥幸心理。
这话怎么说?前些日子在快手上看到这么一条视频,交警在路边拦电瓶车违章,一骑车者未戴头盔被拦下,同时被告知要罚款。那人立即有了维权意识,他提出未有人跟他告知,不应执行罚款,最多是教育一番。
看到这里,正如视频中交警的评论一样:维权意识很强,守法意识很淡薄。
没错,交通部门可以对初次轻微违法者给予适当教育批评,但这仅仅是咱们国家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的一部分,不能作为执法的唯一手段。如果被处罚者每次都说自己是第一次,难道就不用罚了吗?显然不是!
那位骑车者骂骂咧咧,甚至带有侮辱性用词和肢体冲突,这回好了,事情变得复杂,他被交警部门带走审查了。
之所以会骂骂咧咧,是因为他觉得他被针对了。可世上哪有那么多人要来针对你?绝大多数时候无非是自己的妄想罢了。如果起初他戴了头盔,谁会去管他?况且戴头盔这事本来也是出于安全才制定的约束性法律条款。
看不来,想要侥幸逃避,这才将事件升了级。偏执和“被迫害妄想”导致了他的一点就炸的自卑后果。
维权本没有错,但前提首先要守法,总不能在守法问题上自由主义,维权意识上马列主义吧!
脑袋里突然想到这个,所以就啰嗦几句。
暨阳酒徒 巳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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