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教师若没有耽误到本职工作,在非假期时间卖石榴无可厚非。老师额外兼职其他的活儿,通过个人劳动获得额外的收入这是个人能力优异的表现。
据了解,这位“石榴哥”是一位培训机构的英文教师,且英语了得,口语特别溜,卖石榴全程用英文跟老外对话,这足于说明“石榴哥”的英语基础底子是较为扎实的,所以他当英语教师本身并不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
非假期时间,卖石榴是不是一位好教师?
第一,在国家法律上,对教师有明文规定,禁止教师利用业余时间私设个人辅导班,进行有偿辅导。但是,这位“石榴哥”并非是“公职私用”,他卖“石榴哥”跟他本职工作一点联系都没有,所以并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另外,这位“石榴哥”也只是一位私立培训机构的教师而已,并非公立在编的教职员工,他是走正规途径挣取血汗钱的。
第二,在没有违规、违法、妨碍他人的前提条件下,个体想做什么都应该是他的自由选择。“石榴哥”并不是利用他的上班时间去卖石榴,而是利用业余时间去卖,这本身并不存在冲突。
第三,一个能力强的人,做的事情往往比一般人多。在同等的时间内,能力差的人可能一件事都办不好,而能力强的人,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多件事情,这就是个人能力和工作效率的区别。“石榴哥”他有这个本事,可以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同时,身兼多职,这是能力出众的表现。
第四,劳动是光荣的,多劳多得,勤劳致富,这是上进的表现。安逸的生活容易使人堕落,年轻人就应该多干活。“石榴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劳动挣钱外快,总好过得过且过,没事在家里躺着要强。
结论:
总而言之,个人觉得“石榴哥”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非假期时间卖石榴是可取的行为,与是不是好教师这样的假设没有多大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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