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的本意是广而告之,任何昭告天下的行为都算。而现在“广告”则专指一种狭义的营销举措,一般是指通过消费,而在专业的机构和载体上发布商业消息的行为。
好像大家觉得律师做广告的不多。这里面可能有这几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来自于律师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律师行业对于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个人进行广告活动,哪怕是纯粹的宣传,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另一个是,律师的规模整体上说还不算很大,律师会考虑成本和作业能力之间的关系,律师往往把手头的业务做得出色了,下一单业务就来了,通过做广告好像是获得了很多的业务机会,但律师的工作时间和管理能力是有限的,如果不能够把这些业务机会消化好,就得不偿失了。再有呢,在律师的传统观念里认为,做广告是眼下没有业务的体现,一个成功的律师根本不需要做广告,在广告之外常年年形成的信誉度和美誉度,已经是一位律师发展业务的持续动力,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没有必要去做广告。
一个成功而资深的律师,每天能接触各种人和各种机构,每天著书立说,四处演讲,生活充实而丰富,根本不需要花广告费,而一位年轻的律师,如果她没有很好的经验和能力,通过广告这种针对不特定的大多数人群而采用的营销方法,也不会招来什么有技术含量的业务。因为毕竟法律服务行业有很高的专业技术要求,而对于委托方来说,他是不会轻易通过看一些媒体的广告而聘请律师。很多大型的法律事务一定是通过严谨的招投标程序,通过常年的合作对于资深律师和团队的认可和对律师的口碑评价,来完成对律师的选聘。
总的来说,法律服务并不是日常化程度很高的绝对刚性的服务,小众而特点鲜明。一个专业化程度很高的律师,不需要更广大的社会公众对他的认知,只需要对应的服务对象群体对他有清晰的认知和了解就足够了,这才是律师不轻易做广告的真正原因。律师如果做广告,一定会精准投递,否则对双方都是耽误。
或许这种广告观营销观会随着科技的能力提升而改变,这个完全可以拭目以待。目前来说,“不看广告看疗效”,但看看这个律师做广告的手段和平台的高低,一般也就知道他的能力是在一个怎样的层级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