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注:故事采用平行世界观进行创作,文中所涉及的人名,地名均与现实无关。
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
(一)
当我第二次回到这里时,就明白这里是所有的终点。
我其实不喜欢这里的秋天,连绵的秋雨和窗外的枯藤;总让人联想到一些衰朽而颓废的东西。
在我二十七岁时,第一次来到这里就有预感。只不过当时年少,还可以在岁月的洪流中逆流而上,且生活的利刃还没把我雕刻成——我所憎恶的样子。随着年岁渐长,“利刃”的面目越发残忍;恍惚想起,我好像已经七十九岁了,但又记得才七十八岁的样子。对很多事情的印象,我都很模糊了;有时甚至连自己也是。
我正处于毁灭边缘,遗忘的野兽正蚕食着曾经鲜艳的记忆。
现在,窗外的麻雀,正悄悄地飞过屋檐下,马路对面的咖啡店里又开始聚集着形形色色的人们,渡口边的轮渡重复着发出咆哮,木然地往返两岸间;而东南边的马路上,一辆私家车和一辆大巴车相撞,产生的火光瞬间刺醒了凉薄的清晨。
突然地惊醒,随后内心各种情绪翻涌:与岁月的战争里,难道我们最后只能——被岁月的洪流所吞没么?一场大梦后,还剩下什么?
怀着这些念想和对往事的温存,我记忆着写下仅剩的故事。
(二)
一大早在胸痛中苏醒,不得不吃两片止疼药来缓解,这是年老力衰者的该有的模样。不过,在我这年纪尚且记得的事情里——我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想起在腐朽的记忆中:遥远的家乡——六岁的我,在父母兄长一众亲戚的注视下对着生日蛋糕,合上双眼,许下一个荒唐的愿望:希望一切如初。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接受自己的模样,代价是越发沉默寡言。十九岁时,我所暗恋的女孩子的生日当晚,我在电话里对着她,用五音不全的嗓子唱起生日歌,只换来一阵沉默,狼狈地挂了电话,这次唐突后的代价便是,在同所有人说话时,口里便莫名地带着苦涩感。
这种状况的缓解是直到二十三岁时,我背着行囊,独自从遥远家乡来到这沿海地带。在某个日子,就职于某家地产公司,某次登台发表销冠感言时,激烈的喜悦从心脏处不断冲击着口中的苦涩感,这种奇怪的现象使我满含热泪不能自己,从而让台下的经理和同事们,误以为这是喜极而泣的表现——其实当时,我觉得这并不算多大的成就,我心里有着更宏伟的蓝图。平日里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狂妄不羁的样子。
二十四岁时,我在海上遭遇事故。同年七月,拖着病体独自返乡时,才让我从这场虚幻里彻底清醒——关于这场灾难,同船的两百多人,最终只活下来二十七人。作为幸存者之一,从那时起,我开始对命运半信半疑——虽说人定胜天,不过也有冥冥注定的说法;因为在命运的面前,我们同蝼蚁别无二致。
回到遥远家乡的日子,注定是苦涩的,我没有选择回家。因为在此之前和严肃、专制的父母兄长,关于我毕业后何去何从的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数次协商无果后,我选择独自出走,来证明自己的正确。
炎热的天气里,我寄居在公寓,正独自苦恼时一条久违的邀约出现在眼前。当时的我尚不了解,这次赴约所带来的改变,会一直到我三十二岁。而直到风烛残年的现在,我心里留下的影子,偶尔也会激起一片涟漪。
(三)
陈以恒这个女孩子,小我四岁,天蝎座。
在遥远的家乡,在我混沌而荒芜的读书时代——十八岁时,偶然在一次错误中相识,也在一次错误中而错过。
当时的一切都是简简单单。
这个初看沉静倔强的女孩子也没有让人过多萦怀——因为当时的我,觉得世上一切人和事都可以替代。
那段日子里,我这般孤高清冷的人,最终变成了,在学校附近的书店的常客,却对《三国演义》,《百年孤独》,《老人与海》之类的书饶有兴趣。
令我惊讶的是——这样一个身型娇小,留着齐腰长发,步态轻盈的女孩子,竟然也对这种书感兴趣。她用她的一双大眼睛不停地审视着我试图用冷漠掩饰住惊讶的样子。
不一会儿,缓缓反问道:“怎么女孩子就不能喜欢《三国演义》了,谁规定女孩子只能看言情小说了?” 俏皮的眼神里闪过几分得意。
我自知露馅,可又心有不甘,瞟了眼她略粗糙的手指。笑着说:“是的,没有谁规定女孩子只能看言情小说,看什么类型的小说,是你们的自由,不过,我还是得感谢这个时代,让我在今天,在这里遇到这么质朴无华的人。”
随即补充:“还有,你把书拿反了,是故意让我知道,你不是真正对这本书感兴趣么?”
果然,她的手指,不安分地抖了下。眼神里掠过一丝闪躲。
因为这次相识,留下了初次印象。在很久以后,才从某次班主任的日常训诫中,第一次知道了她的名字:陈以恒。
这个高一的女孩子,总是一副素颜模样,在当时以浓妆艳抹为时尚的女孩们里,也算是一股清流。
而鬼使神差的我,后面的日子也会带着一丝好奇和同情,带着自己不多的知识,稍有闲暇,都会径直去辅导她的学业。
时间久了,我们慢慢成了朋友,有次开玩笑地对她说 :“你可是我们班主任心里的好苗子呢。”
她的一双大眼睛,瞬间流露出惊讶:“啊?我觉得我做的还不够好,虽说是三好学生,可是每次都无缘优秀班干的评选。”
“干嘛这么拼?”我试探道。
她挺了挺身子,回答:“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嘛。”
我经过极不成熟的考虑后说 :“好吧,那以后我帮你了。”
她沉默着,却投以温暖的目光答谢。
因为她是上进的,至少在这所“听天由命”的风气深得人心的私立高中来说,是独立且上进的,还带着点野心的女孩子,因此有几分特别,所以我就怀着几分善意,几分私心地把她当成小妹妹来照顾。
虽然成效不大,但她也会为偶尔的小成就兴奋得像个孩子,我偶尔会逗她,说:“你平时这么稳——重,是不是有人经常叫你大姐姐啊?”
“那可不是嘛?人的成熟程度和年龄无关。”
她漫不经心地回答。
“哦?那和什么有关?”我假装有兴趣地问道。
“笨啦,当然是和经历有关。”她眨了眨机灵的大眼睛,然后再调皮地说。
“是啊,你这小丫头。”我竟然没忍住莫名的喜悦。
在此期间,家里存在的尖锐矛盾还是学业上沉重艰难的压力,甚至对当时的暗恋的犹疑不决,这些种种影响;在这个小妹妹这里,竟然可以都一一化解。
最让我吃惊的是,她竟然通过某种隐秘的方式将我这难以言表的心意转述给当时的暗恋。
自十九岁的唐突事件后,口中莫名强烈的苦涩感让我更加落落寡欢。同年六月的某天午后,陈以恒悄悄地出现在我的背后。
“嘿!方觉。”她平静地向我打招呼。
“我们去打羽毛球吧。”说罢,拿出藏在身后的一对羽毛球拍和一个刚买的羽毛球。
“方觉,我可以陪你。”她的浅笑里藏着温暖。
“好的吧。”而我尽量掩饰着尴尬回答。
事实证明,她也确实做到了陪伴,一年的阴晴雨雪。
这段回忆,也是所有往事里,最鲜艳最温暖最柔和最宝贵的一段,即使现在有时光机器的出现,也渴望重温的一段回忆。
(四)
远远嗅到薰衣草的气味,跨越了七十年的时光,我还保有印象。
只因为,是陈以恒的衣服上似有若无的味道。
回到我那混沌荒芜的读书时代,她的陪伴在她十五岁的七月中旬结束,对此我十分理解——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虽然散场不尽人意。
当时六月的一个晚上,闷热至极的教室里,她正用纸巾搽拭着额头上的汗珠。沉默了一会儿,正视着我缓缓说:“我要转学了,要去很远的地方,最好的事情就是可以看海了。”
“那我得恭喜你,因为蛟龙岂是池中物嘛?”我真诚地向她祝贺。
“而且离开这里是利大于弊的,走出外界的大山,多接触不同的人和事,才能走出心里的大山嘛!”我自以为是地补充。
“对,我也这么想。”她浅笑着回应。
我的心里掠过一丝阴影,问:“什么时候走?”
“七月中旬吧。”
她的声音透出几分轻松,苦涩,还有几分疑惑和苦恼。
我不知作何回应。
其实我当时的心情除了一丝不舍外,并无太多触动,尚觉得一切皆可替代。
那年六月下旬的梅雨和艰难晦涩的习题,一直让我印象深刻;同家里约定必上一本的协定,还有缺乏理科天分的担忧,这些东西一直萦绕在心底。在外人看来,这样的我显得漠然。而我偏执“是金子总会发光”。因此也多了几分不近人情的味道。
如果没有这两次的离别,我兴许还要麻木很多年。
当时的日子过得缓慢,自从少见陈以恒的身影后,我也试着习惯过着仿佛看不到头的生活。可能是因为她的出现吧——渐渐地,我对暗恋的心理包袱也轻松了很多,最后一次和暗恋联系时,对于我的变化,暗恋从开始的惊讶到最后的释然。
在送暗恋上车的最后六分钟:
暗恋用温柔却理智的声音坦白:“其实,我一直明白你的心意,可是不能勉强的,永远没法强求。”
我不禁自嘲:“既然一开始你都知道,那这还叫什么暗恋呐?”
“相识一场,要是你这么说,我也没办法。”暗恋的语气显得尤为轻松。
“不过,我要毕业了打算报考北方的大学;去陪我的外婆,我很想见她,而生活不易,能在有限的时间陪伴想念的人,更加难得。”
后面的对话,就显得无聊乏味。
还是到了离别的时候:
“希望你可以陪伴你真正喜欢的人,好了,拜拜,也祝你一切安好。”
说完,她便上了去往机场的大巴,慢慢地消失在视线里。
今后的人生里再无交集。
这次离别,让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倒不是因为暗恋的远走,毕竟我相信聚散终有时。
而是,我想该给陈以恒一个回答,同时也给自己一个交代。
随着离别的迫近,内心的煎熬也越发激烈,失眠变成常态。
七月上旬的一个夜晚,风声裹挟着树叶乱飞,星星和月亮沉默地躲在乌云后面。穿着浅蓝色裙子,右手腕上戴着白色发圈,拿着习题本的陈以恒望着窗外的景色入了神。
一阵风吹过,她的身边飘来一阵阵薰衣草的味道。
似有若无。
望着剪了短发的她。我忍不住好奇,问:“你最近怎么剪了短发?学习上有什么我能帮你的?”
“学习上还好啦。”
她笑着说:“因为想换个样子生活。”
“改头换面,嗯,现在对你来说有点难度,不过换个发型,换种心态也不错的;一想起来,我们认识都已经一年多了,就像在昨天一样,时间真是可怕”,我自以为随意地说。
“对啊,白驹过隙嘛,很多人和事,都一晃而过啦”她望着我说,又低下头,轻轻继续补充: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
一阵阵莫名的苦涩在心底翻涌,到了嘴边变成了辛酸的滋味。
“其实不然,你知道吧,生活中的遗憾和惊喜其实一对孪生兄弟,有些东西,最后一定能看到宝贵;有些人,没忘记感谢的同时,也在珍惜。”我仍逞强着说。
接下来,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
“我想在离别前的日子,尽可能地帮助你。我也会记得你。”我只好表明心迹。
她的眼睛里,尽是复杂的心情,好像有隐忍,也许是愤怒,或者有悲伤。
也可能,什么都没有。
突然,她慢慢地说:“其实,我早就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时间不对,一切就都不对。”
“那如果时间不是主要原因,你会不会答应我?如果回到最初,有没有可能?”我咬着字眼。满是不甘地反问。
“也许会吧,但这经不起假设。”她苦笑着回答我。
然后她用冰冷的口吻一字一句地吐出: “我只是一个过客,不需要被记得。”
窗外的月亮从乌云的背后露出侧脸,几颗东南方向的星星黯淡无光,尽是冷淡的模样。
一场激烈的争吵从我最初同情心的泛滥开始,在最后的不甘里潦草散场。
她在最后带着深深的恨意愤怒地说:“我不会记得你这个人,哪怕在哪天碰面也会无视!”
我未曾想到,即便,走过荒芜的学生时代的以后。这个人曾留下的所有, 悄然变成了毒刺,深深扎入心底。
(五)
二十五岁。
又是一年八月,听新闻里说,久违的雨水,是由一场从相邻的城市过境的台风带来。
的确,在台风肆虐的那天,从早上起,这座城市便刮起阵阵大风,伴随着黄昏漫天挥洒的大雨裹挟着狂风里的树叶,而显得沾了深秋的味道。
我手下的新人张扬,在副驾驶座上看着车窗外的磅礴大雨,豪迈地说:“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簑烟雨任平生”
“就你一天天矫情,才有点成绩就上天了?”主驾驶上,正在开车的另一个同事张则,不耐烦地吐槽。
“那可不?我还想一日看尽长安花呢!”张扬扶了下不久前买的银框眼镜,快活的对着话少的张则回答。
张则和张扬是亲兄弟,兄弟俩来自北方的城市,大哥张则为人内敛,坚毅。除了开车以外,其余的时间都在忍受烟瘾的折磨,他经常开玩笑说:“哥抽的不是香烟,是寂寞” 。因此落下了咳嗽的毛病。
弟弟张扬,是刚毕业的小伙子,洒脱帅气,酷爱戴银框眼镜。才出校门就来到他哥哥这里,意气风发,故作老成的外表下,全是梦想和斗志。
前年的这个夏天,还是新人的张则来到我的组里时,拘谨严肃的外表下,藏不住呆板,也藏不住斗志和野心 ;也正是这份斗志和野心,让他在我的帮助下,一步一步地从一个“木头人”蜕变成一名连续三个月里做出三百万业绩的销售精英。
现在的张扬怀着一份更大的野心,向着他哥学习。
“回公司开个会,然后,咱们去老地方潇洒潇洒。”我从往事里走出来,镇定说道。
刚到公司门口。
“来,你们这一路上辛苦了,休息室的桌子上有矿泉水和糕点,都不用客气的!”
远远看到他已在门口等待。
那个一脸热忱的光头正说这话的人,是我的上司——公司的区域经理:赵成。
听到这种客气话,我回答:“应该的,我们组有今天,也多亏了公司和赵总的培养。”
赵成一脸微笑着却用不小的力度拍着我的肩:
“嗯,方经理来我的办公室一趟。”
“你们先去休息一下吧。”我回头对他们这样安排。
办公室里的气氛显然没有门外轻松
“小方,这次的表现,我可以给你们点赞。不过这个月,你们组的业绩还差多少达成?什么时候可以达成?你接下来有什么发展计划?”
“还差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三十万,二十五号之前可以达成。何历那里还有一些高意向的客户,我会继续跟进的。接下来,我会再招三个人,在确保指标有所突破的前提下,补充下新鲜血液。”
我把数据在脑海过一遍后对谨慎地对赵成汇报。
“小方,你的业务能力,为公司为团队做出的贡献,我们是认可的,至少我是认可的,不过,在管理方面,你还有些路要走。我也是从业务员走来的,你们想的,我都知道,有些弯路,我不想再让你走。”说这话的赵成,随手擦了擦桌上不存在的灰尘。
“谢谢赵总一路以来的栽培,没有您,就没有今天的我。而我的性格您是了解的,眼里的人,脚下的路从来不会走眼,从来不会走错。”
我正视着他的眼睛,这样回答。
“好吧,现在的年轻人走走弯路也好。”
这位向来阴沉的中年人欲言又止,不一会儿轻松地这样讲。
夜幕低垂,街边的餐厅一角, 喝得尽兴的张扬,正准备引吭高歌;红仆仆的脸色里尽是快活模样;一旁捋起袖子的张则,略微拘谨地夹起下酒菜,不时朝弟弟的方向望着;而尽量淡妆的何历则安静地待在一旁。
这时候,就需要人来打破尴尬。
我站起来,慢慢说:“来,这个时候大家就放开吃,放开喝,放开玩,这段时间,我知道我们都很辛苦,每个人都在全力以赴,我看到了大家的态度。不论胜负,这是犒劳大家的。”
“现在,请我们组的后起之秀——张扬同学,发表下开单心得,如何?”我微笑地看着半醉的张扬。
“啊?其实,这也有大家的功劳,特别是方大哥,历历姐,还有我哥。”满身不自在的张扬扭着身子,涨红着脸笑着说:“这也多亏了大家的帮助,要不是方哥在街口,帮我和客户聊天,用专业和真诚得到客户的信任;历历姐,在电话里多次和客户沟通,进一步了解客户的需求;我哥一边开车,一边打消客户的真正顾虑,最后才成交的。 ”
一旁的张则与何历连忙随声附和。
“成交的过程里,有太多不易,只有我们这行的人才能体会,为我们流下的汗水,干杯;今天,我们因为机缘相聚,在一起赚钱,为我们的收入的增加,干杯;而我们在各自人生里取得这样的小成功,为大家可以为自己骄傲一会儿,来,干杯!” 站起来说完这些的我,连干三杯酒,顿时觉得昏昏沉沉,心里的喜悦强撑着我的身体,我尝试着让自己喜欢酒的味道。
当我缓缓坐下后喜悦溢满胸口。看见张扬完全放飞自我,慷慨淋漓地唱着《追梦赤子心》,一旁的张则与何历,连忙兴奋地打着拍子。
在两年后的某个下雨的黄昏,我们以朋友的身份最后相逢时,何历唱的也是这首歌。
这次聚餐后,我们这个团队,私下多了个外号,是每次聚餐时,何历包里的写着:“谈笑间”的小牌子,也可以看见,每次聚餐时,她都会把“谈笑间”高兴地放在餐桌的显眼一角,以后每一次的聚会,没有一次例外。
尽管过程里有说不出的艰辛,我们还是在当月的二十四号晚上十一点半 ;以一百三十万的业绩超额完成了指标。
二十五号的早上十二点左右,小团队的所有人在江边的车里,围在一起尽情地流下喜悦的泪水。回去的路上,“歌手”张扬深情的唱着 《朋友》,何历在开车的某个瞬间,忽然回头瞟了下张扬的鼻尖,然后自作聪明地掩饰另一种喜悦。
不久之后,某个弥漫薄雾的清晨。身穿意式西装的张扬,故作镇定地,从身后变出一朵蔷薇,递给惊讶的何历。这天以后,“谈笑间”里多了一对神仙眷侣。
那个忙碌而苦涩的夏天,唯一的甜蜜便是见证了这对新人走进婚姻的殿堂。
“没想到,我弟竟然先我一步进入爱情的坟墓!”张则笑着调侃道。
婚礼上,满眼坚定地张扬望着一身洁白的何历,何历也一脸幸福地回应着。
我一直相信爱情存在天长地久,这次的见证也坚定了我固执的想法。
“谈笑间”在十二月的某个下午解散。沉溺在甜蜜中的新人,决定回到北方的家乡安定下来过小日子或者在合适的时机创业,张则也打算和弟弟,弟妹回到北方的家乡,凭着自己优秀的计算机功底,在互联网行业发展。
“毕竟是我的亲弟弟,父母也老了,落叶归根,一起回去也好有个照应”。埋头抽烟的张则忍住咳嗽默默地说。
欲留几度无果。
“我们都是朋友,所以回去的路上慢点,常联系。”
我这样告别。
“没有你,就没有我,我很感谢你。不过,你还是这么奇怪,从一开始到现在,真诚里满是虚伪,虚伪里又掺杂着真诚。”
张则苦笑皱着眉头说出这句话。
我想当然说的是:“人本就生来复杂。”
“或许只是你复杂而已。”
张则最后是哈哈大笑着说。
(六)
“方老头,为什么不继续往前走了 ?”
李老头一脸笑着略带讥讽地着问。
疲惫的心脏在无力地律动着,暗示这具肉体已经衰朽。
我只能压在住短暂的心悸后缓缓回答他。
“可能是太老了,连心脏都不年轻了。”
李老头得寸进尺地重复着自己年轻时在战场杀敌的故事,战况是何等惨烈,言语间也透露着自己是何等英武。
似乎在他的故事中,他是自己,也是世界的大英雄,保卫人民,驱赶豺狼。微闭的双眼,强而有力的肢体语言,一举一动间,无不在告诉观众他的如痴如醉。
直到,那件被他称为耻辱的事件发生,顿时怒目圆睁咬牙切齿地说:
“我要是再年轻十岁,那帮小混蛋也不能抢走我的棺材本!我还要打断他们的腿!”
说罢,伸手拉起在地上狼狈的我。
爬山这玩意,真的不再适合我们这种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落山的人。
回忆自北方奔袭而来 :
二十七岁,秋天,大概是九月下旬。
离职后的第三个月,
“本来你的发展这么好,为什么会突然离开公司,甚至都离开这个行业啊?”
一向执拗的张扬忍不住追问。
“一是厌倦;二是在外面待了太久,一直等着我的人也要走了,我得去告别。”
我只能这样说。
一时间响起刺耳的沉默。
昏暗的餐厅里搭配着下雨的黄昏,这种时候适合把所有秘密藏起来。
我不记得,这次我是怎么赴约,也忘记了聚会的细节。
只是在先离场的时候:
“我要赶远路了,祝各位吃好。”
离别之际,我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几度不愿回乡的我,踏上了寻家的路。
这趟苦涩而幸福的旅程,也让我最后带着“另一个我”来到这里——一处春夏喧嚣,秋冬宁静的小岛,而小岛上的港口也铭记了我和“另一个我”留下的种种痕迹,在每个没有月亮的夜里,发出空洞的回响。
在大地上,我们只度过一生。
——叶赛宁
(七)
你觉得输赢是什么?
有人问过我。
我也问过一些人,人们有着自己的理解。
有些人觉得,终究不过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有人偏执一兵一卒;有人沉溺在用回忆做成的堡垒里;有人茫然地寻找归宿的方向,有人清醒地知道“胜利”止于自己。
达成或高出自身期望,快乐就会出现,甚至溢出。
反之,各种负面情绪便会油然而生且有增无减。
陷入怪圈,浮浮沉沉。
轮到自问:在这篇抗争岁月的故事里,未能胜利,便输了么?
我在害怕什么?
在怀念什么?
又在期待什么?
故事最深刻的部分停留在:二十六岁到三十二岁的岁月。不管是重逢,还是归途,或者是海那边的自己,哪怕是此后的每个暮春。
而三十二岁后的每一个日子,都像烈火般燃烧,燃烧着我的灵魂,直到弥留之际。
(八)
二十六岁,又是一年七月。
“好久不见啊,以恒。”
“好久不见,方觉。”
我们几乎异口同声。
咖啡厅里的空调不知什么时候开启了制热。
她穿着碎花连衣裙,已经有着空气刘海,那双依旧充满好奇与灵气的大眼睛。用白净的拳头朝我胸口“招呼”过来,一边打,一边笑着说:“叫你抢我台词,叫你抢我台词”。
而我第一次发现她竟然有着酒窝。
“我记得,上一次,见到你时,也是在这家咖啡厅,上一次,已经是两年前了。”
我又开始犯起了怀旧的毛病。
“嗯,上一次,我还没毕业呢,上一次,也很匆忙,后面的事情,抱歉了。”
陈以恒怯怯地低着头说,回到了最初认识的那个小女孩的样子。
“哈,看在你认错态度诚恳的份上,我就既往不咎了。”
“再次重新认识吧,我叫方觉,很高兴认识你,陈以恒同学。”
没想到。
她机灵地眨了下眼睛,说:“你钱包掉了!”
趁我分心的时候。
狡猾地顺走了我放在桌上的手机,并且还当着我面炫耀。
“叫你得寸进尺,哈哈哈哈!”
那天中午到第六天,我们都很开心,在第二天的黄昏里,我拿出藏在身后的一束花,对着她表白。她坏笑着说:
“好啊,那后面的日子你要陪着我!”
第三天,我们在游乐场里合照,在影院里为同一部影片感动,虽然事后她倔强地说
“最近熬夜太多啦,是眼睛不舒服,才没有哭呢。”
第四天到第六天的黄昏,我们一起去了猫咖,一起在山顶守着日出,一起穿着蓝色的牛仔外套…………… 最后,我们回到游乐场的摩天轮里,依偎着,数着满天的星星。
她轻轻说:“上次以后,我觉得我们不会再见面了呢,当时太小了,对热烈的情感;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就…就逃避,让你难过了,对不起。”
“其实,我们不能用现在的眼光,来审视以前的自己,以当时的心境和经历来看,即使可以回到以前,我们都还会做出一样的决定;所以,不用说抱歉,把握现在;一起走向同一道路就好!”
我说着自己也不明白的话,安慰着怀里的她。
“以恒,我会一直带着你,带你去我们都想去的地方,吃遍所有美味,游遍千山万水,不管是惊喜,还是失望,或者疲惫的时候,都在你身旁,至死方休”。
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远处的乌云,开始慢慢遮住了数不清的星星和月亮。
陈以恒慢慢起身,一言不发,背对着我,独自望着灿烂的夜色,我看不清她的脸。
不一会儿,忽然说:
“哇,流星,方觉方觉,你快看,居然有流星!”
我觉得很奇怪,说:“哪儿呢?”
刚起身,她转身扑在我怀里。
薰衣草的气味再次涌入脑海。
我居然有点慌乱,控制不住微微发抖的双手。
直到她踮起脚尖,努力凑到我左耳旁的时候,我才用双手扶住她的腰,以免我们失去平衡。
她在我的左耳边呢喃:
“喂,方觉,我喜欢你,很喜欢你,所以,想这样和你聊聊天,你不用遗憾,看不到我的表情。因为这样才能让我们更近点”。
夜色渐浓。
她开始慢慢倾诉:“我很小的时候,在海边生活。沙子里的螃蟹很调皮,夏天和秋天的海浪很美。不过,从我的爸爸,消失在海浪里的那天起,我开始憎恶着自己,也害怕着自己不优秀;因为我是爸爸的骄傲。后来,我来到这座山城,我们在那所高中里遇见,留下了难忘的记忆。当我回到了靠近海的地方时,在理想的大学里,过着理想的日子,得到师长和同学们的认可,在他人眼里变成了优等生;也是家人的乖女儿,没让在天上的爸爸失望。”
她的坦诚不在我的预料,我谨慎地当个称职的听众。当月亮埋进厚厚的云层里时,她带着柔和的语气继续说:
“可我,可我的心里,不知从什么开始,像缺了个角,我开始慢慢地想念你。日子变得漫长,我觉得我们不会再见面。直到两年前,我开始试着打听你的消息,也试着给你见我的机会,而后来给你带来的伤害,我很难受。我们再次遇见了,是你愿意来找我,在我两次都推开你后,还来找我。失去和离别只会让我觉得不甘,只有握住属于我所喜欢的人的手,时时刻刻,我才会觉得安稳,才会觉得自己是完整的。”
失而复得的经历是珍贵,可心有灵犀的奔赴才最难得。我已经有了我们的答案,只等着她的追问。只要有这重要的追问,这场感情就不会是自作多情的独角戏。
摩天轮里变得安静,只剩两颗炽热的心脏在跳动。
当月亮从厚厚的云层出来时,她带着某种坚定的语气问我:
“你呢?为什么,还来找我?”
我只好如实地作答:
“因为… 答案,还有相信,相信离别不会是我们最后的答案,相信我们一定会重逢再找到正解,就像现在这样。所以,两年来,我没有放弃,今年五月的时候,终于知道你的消息。有预感,你会在咖啡厅里等我,我就出现在这里”。
就这样给出答案的时候,我的眼里竟也慢慢模糊起来。
可一场最疯狂炽热,最深情眷恋的爱情,没有如理想中发生;直到多年以后,我才太晚地明白——遗憾的深切。
莫名的一阵阵不安,从我的心底发出强烈的冲击。后来才明白这种该死的感觉,是来自被束缚的深深恐惧。久违的苦涩感再次令我惶恐。
一瞬间,我明白离别将要来临,而我就是这残忍的刽子手,将美好而温暖的“我们”,所毁灭。
夜里开始慢慢地下起小雨。
我问着躺在怀里的她。
“以恒,你怎么看待输赢这个问题?”
“啊?这么突然问这个问题?我其实,对输赢什么的,不是很在乎,只要让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只要我的朋友们,都可以偶尔相聚,只要可以保护好这些,我所珍视的人们。 只要…… 从现在到以后的,我握住的人的手,都是你,就好了”。
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局促地坐在我左边,却坚定地回答。
“我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我在乎输赢,也计较得失,而我已经没有回头路,所以,我需要自由,所以,我现在,恐怕不能陪你”。
我克制着自己即将溢出的恐惧。一字一顿的样子,而在她看起来一定是冷酷残忍。
她浅笑着望着我,哭过的眼睛里似乎藏着温柔的星星轻轻地说:
“你,其实不用伪装的,我明白你害怕什么,在乎输赢,计较得失,需要自由,这些说辞,都藏不住你真正害怕的东西。而我可以陪着你,就像你那时候陪着那时的我一样,一起战胜它。你只要相信我就好了。当然,你执意离开,你就会发现,你到最后才会放下我,而我一定会忘记你,早早地就忘记 ”。
此刻的陈以恒,显得淡漠平和。
我没有避开她的眼神,她在我的眼神里,看到了答案。
“对不起…”
摩天轮里的空气似乎终于在我挣扎着说出这三字后,才恢复流动。 “我说的,都不是威胁,我说的,都不是威胁……”
她苦笑着说出的话。
像是不甘地辩解。
像是落寞的妥协。
第七天清晨的陈以恒,戴着红色蝴蝶形状的发卡,穿着蓝色牛仔外套,白色连衣裙和黑色短靴,右手腕上带着碧蓝色的手链。
细雨里,一阵轻风从我和她的中间穿过,薰衣草的气味涌来,她的空气刘海微微飘了下,好像回到我们最初遇到的样子,淡漠又沉静,那颗在她额头左边的一颗痣,还停在原处。
我们在车站里道别。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以前狭路,从此不相逢,正好了却多余念想。”
最后的几分钟:
“喂,方觉,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有的话,就现在吧,以后没有机会了。”
她静静看着我轻轻地说出这句话,略显单薄的双肩止不住地微微顫抖着。
“希望你以后平安。”
浓厚的悲哀在心里翻涌,我说着无关痛痒的话。
她苦涩地笑着回答:“谢...谢。”
然后她继续说:
“以后,别熬夜了,看呐,眼睛都全是血丝 ;面对下一位时,请再勇敢点,也祝你平安。”
“谢谢你,我……… 我想………”
我还是没说出来。
她看透了我的心。
“拥抱的话,就算了吧。虽然… 也没什么虽然。 你我的路不一样,这样的话,也算善终。”
她接着说:
“现在,把左手伸出来,我有东西给你!”
后来,我的左手腕上就留下一道浅浅的齿痕,这是她最后留下的痕迹。
她终究还是流着泪,说出最后一句话:
“对!虽然,我喜欢你,可我没输。”
自此以后,我们没再重逢。
(九)
二十七岁,十一月。
时间把离别的事情安排的紧凑。
五月二十八号的上午,我留下辞呈拂袖而去。
去哪儿呢?
外婆去世了,得回到久违的家乡。
“家”里人希望,我送完外婆最后一程,可以回“家”看看。
我觉得没什么问题,就这样地踏上归途。
回乡的列车在大雨中前行。
车厢里一切陌生,偶然瞥见左排前二的一对情侣,不禁觉得有趣,年纪大一点的,短发的男人说道:“这次回去,得先给咱爸买只电子烟和茅台,要高级点,这样,我们的事情才有希望”。
而年纪小一点的,有雀斑且留着长发的女人回答:“哎哟,你忘记我爸最喜欢八五年的葡萄酒了?要送就送他最爱的嘛”。
男人傻笑着说:“好嘛,才第一次见家长,就啥也不记得了。”
“我想了一晚上,觉得还是女孩好,就像贴心的小棉袄,房子的话,我看上了近海的那套两室一厅,以后女儿读书,还是你买菜都方便。回来以后,咱们选个好日子,先把首付垫了;想想每晚都有机会看到海边的晚霞,嘿嘿.....”
女人红着脸且不耐烦地打破了男人的幻想:“你还是先过了我爸这关吧,他可是很严肃的,还有八十万的彩礼,这个数我已经争取过了。”
后面的对话,我没有再听下去。
因为想起九年未见的外婆的样子,却忽然记不起容貌。
只记得一个总在海棠树下等我的老人的身影。
千山重重,往事迫近,人事纷远。
自我记事,是外婆把我带到六岁的。记忆里总是一个满头白发,是喜欢眯着眼的勤快老人,每天早上的鸡鸣后一刻,便能听到她开始忙碌的声音。 每天黄昏,我总是能远远看见她穿着灰色薄袄和棉裤,在庭院旁的海棠树下,守着从野外浪迹的我归来,也总会呼唤我的小名,对我说:“阳阳,知道回来了?快去洗手,晚饭已经好了”。
秋冬的时候,她就会披上件大袄。
年年四季,都是如此。
直到六岁,我随“家”里人去遥远的城区前。
可是呢?这些记忆随着岁月的冲刷而逐渐斑驳,我不曾把她和死亡联系起来,甚至在我很小的时候,还会觉得外婆是一座石像变成的,因为她一向很“顽固”地宠我。
我也只记得我有这个外婆。
而人们似乎觉得时间总会“过剩”;可活在这世上,各种离别更是家常便饭;可是对于少见的,疼爱你我的至亲,却总会忘记在时光的长河里,他们总会老去,最后也将以这种方式离开。
到达列车站后,短暂地从压抑的氛围里走出,稍事休整,又匆匆坐上去往县城的班车。
班车在大雨中缓慢前行,活像个沧桑的老人。
时间仿佛被无限拉长,累积的疲惫使我沉睡。
我梦见外婆头戴着粉色的花朵,站在遥远的山坡上,微笑着;我在梦里好像可以飞起来,当我即将飞到外婆的面前时,四周升起大雾,随即飘起大雨 ;当大雨把大雾驱散,外婆却站在长桥的对面,穿着黑色的衣服,面无表情地朝我挥手。
一阵怒火和急切在心里爆发,我向着外婆奔去;只剩一步,脚下的长桥却凭空消失,而我坠入尽是白雾的深渊…………
当我醒来时,汗毛直立的同时,心里隐隐地落了下了某种东西,并且觉得再也没有机会找回。
“你好,这是你的眼镜吗? ”
一阵略似陈以恒的女声,把我从混沌里拉出。
“嗯?怎么了?”
声音的主人,疑惑地后退两步,眨了眨柔和的双眼。
而我却为自己疲惫的样子而觉得窘迫,只好尴尬地道谢:
“没,没什么,这是我的眼镜,谢谢你。”
我听到她轻轻松了口气,浅浅地笑着说:“哦,那就好。没事的。”
她轻轻地在我后面的座位坐下,大概过了两三站,她穿上卡其色的风衣,匆忙地下了车。
我内心却开始自责,都快三十了,怎么还丢三落四的?
过了一会儿,才注意到车上遗留的紫色发带。
看来,世上又多了个马虎的人。
班车继续在岖崎的公路上行进,其中一条路上起码有两个弯,经过的坡,其坡度,至少四十度度。
车里的乘客们,惊慌不已的,大约是外乡人;波澜不惊的,或许已经习以为常。
要是外婆在车上的话,必定是后者,她经历了战争,挺过了饥荒,却依旧温和而坚韧,经常微笑着,活像一座温柔的雕像!
而她在弥留之际,会不会想起我呢?会不会想她这十几年未见的外孙,此刻是否快乐,是否有人知他冷暖呢?
也许会吧。回去的路依然遥远,我望着窗外,无关的山水与炊烟,继续想着她。
到了外公家时,已经很晚了,仿佛一切都睡了,唯独白发苍苍的外公,对着夜色发呆。
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脸,本想先打招呼,以此来缓和沉重的氛围。
外公却先慢慢地说:“阳阳回来了?我刚煮了面,一起吃吧。”
不一会儿,他端来两碗阳春面,和蔼地把两碗面放在桌上,又诧异地说:“哎呀,阳阳都长这么大了呢?都快认不出了,你爸妈带你去城里的时候,你还没这饭桌高呢,十九年啊,我们才再见,都长这么高了呢。"
可能他觉得面快凉了,又或者觉得自己话太多了。
就顺手端起有一个鸡蛋的阳春面,而有两个鸡蛋的阳春面却留给我。
他一边吃面,一边笑着说:“我年纪大了,吃不了多少,你还要长身体,就多吃点。”
我们没再说话。
第一口面条下肚时,便忍不住叹息,这穿越纷繁旧事的再现,这久违且难得的温暖。
不想让眼泪破坏气氛,我只是说:“好吃,好吃!”
而满头白发,身形佝偻的外公听到这句话时,彷佛受到了莫大的鼓舞,当即兴奋地说:
“好吃是吧?我再去下一碗。”
一是不愿让年迈的他再为我操劳,二是自己已经吃饱。
“谢谢外公,我已经吃饱了,我来洗碗吧。”
听到我这么说,他就像一个漏气的气球,只好回答:
“好吧,你不要见外就行,厨房就在隔壁。”
夜静的出奇。
当我回到客厅时,外公又开始对着夜色发呆,窗外下起淅淅沥沥的雨,屋里飘起一阵阵腐肉的气味。
“外婆在哪里?”
我还是问了这句话。
“你外婆在祠堂,她要是知道你回来了,一定会很高兴,不过,她睡着了,你走路得轻点,别打扰到她。”
我没有再说话,向着昏暗的祠堂走去。
(十)
脑海里再次浮现薰衣草的气味,却又联想到白色的衬衫,衬衫被风吹起,而我一路追赶,追到天色暗淡,追到衬衫挂在海棠树的枝桠上.....
我从恍惚中清醒,只想愤怒地给自己一耳光。
我怎么能睡得着?
外婆在棺材里长眠,外公却依旧失眠。
昨晚,我从满屋的腐臭中,确认了外婆已经长眠的冰冷事实。
原来,”石像“也会入土。
今天是送葬的日子,天气也太过闷热,临行前,外公望着送葬的我们,望着在棺材里长眠的外婆,一言不发。
我说:”外公,您要注意身体,一路上,我会照顾好外婆的。”
半晌,他回答:“好,照顾好你外婆。”
泥泞又颠簸的山路,让人咬紧牙关,不得喘息;一旁用唢呐持续演奏的哀乐,又将悲伤的氛围推向高潮。
没有人愿意闲聊,除了队伍短暂停歇的时候。
和爸爸同辈的叔叔们偶尔向我递烟,可不抽烟的我,只好礼貌地回绝。
也不时地和我攀谈,无非是大城市怎么样?我现在什么工作,更多的是对往事的追忆,回忆他们遇见我的时候,我是多么小;回忆他们在我这个时候,怎么怎么样。
最后,我们又礼貌地回到队伍里,继续干活。
也许,随着年岁渐长,人越是习惯怀念往昔的不可及。
怀念那些美好片段的温暖,再次咀嚼美梦的碎片,透过迷离的情绪,来温暖自己。
我们穿过滴着雨水的树林,趟过冰冷的河流,在满是野花的山坡旁,寻到了外婆可以长眠的地方。
碰巧的是,这里也有一棵海棠树,来年春天,它旁边的花儿们或许将肆意生长。
回来的时候,外公终于安稳地睡了一觉,晚上八点左右,外公刚刚醒。
简短地向他汇报完外婆的事情后,他用沙哑的嗓子说:“没事,我知道路。”
我煮了两碗阳春面,每碗都放了两个鸡蛋。
外公诧异地望着我,望着两碗阳春面,又笑了笑,大口地吃了起来,没再多说什么。
第二天,我要回到城市的时候,外公送了我一程,他一边抽烟一边说,常来看看,过两年这里会有直通到大城市的高速公路,到时候会方便很多,而我只让他戒烟,把身体养好。
回去的路程,异常地顺利,我的眼镜没有丢,而那条紫色的发带,也在我这里。
(十️一)
二十八岁,三月。
我漫无目的地在屋里踱步。
漫长的午后,把残留在嘴角的咖啡的味道变得绵长。
随着一封邮件的到来,本就紧张不安的心情,在我阅读完后,变为难以掩饰的雀跃——我的文稿终于过审了。
回想起之前夙夜伏案写作的艰辛,回想起之前无数次的拒稿,又回想起记不得多少次的删改。
当然,我也不记得,我是投了多少家出版社。
总之,过稿的出现,才让这一切变得有意义。
很快到了黄昏,我正和出版社的编辑商量着出书事宜,正纠结于小说插画的创意时。
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出现,接通后竟是熟悉的声音。
“嘿,方大哥,你还记得我吗?最近怎样啊?”
回忆席卷而来,二十五岁时的销售时光,再次涌入脑海,那些一起奋斗的人们,给我留下深刻的记忆,二十七岁的离别也显得草率。
何历继续说,自己和张扬已经回来做生意了,趁现在不算忙,后天想在某酒店举行商务派对,希望我可以参加,顺便让“谈笑间”再聚首。
刚好,我也想分享我的好心情。
三月的春雨,在这里总是绵长的,桥旁的柳絮落在了停靠的木船上,阳光洒在过往的车辆与人群上,我有些冷,便穿着米其色的风衣,带着多余的雨伞,向着约定的酒店走去。口袋里还带着那条紫色的发带,幻想着将它物归原主。
在精致且大方的前台进行登记后,便到了华贵又典雅的大厅,一切安静有序,悠闲的客人们和立正迎宾的工作人员,形成鲜明对比。
我乘着透明的客梯,上了六楼,穿过铺着红毯的走道,来到最大的房间,见到熟悉的朋友。
张扬还是意气风发的样子,穿着高定的西装,尽管体态已经微微发福。见到我便笑容满面,在和其他来宾聊天时,就说:“这是我的朋友。”
何历却变得健谈许多,兴许是受张扬的影响,她可以一边优雅地端着红酒杯,一边和女来宾们聊的不亦乐乎。
当她发现我们时,略带歉意地说:“刚才谈生意呢,没顾及到你们,来,一边聊。”
我们在靠窗的位置入座。
“哼哼...谈生意?我是懒得讲,你和那帮阔太,还不是在暗地里比这比那的。”
张扬不禁笑着调侃。
“哼,我这不是在给我们积累资源嘛,不止你,我们的孩子也需要的好吧。”
何历撒娇道。
自己见到有情人恩爱,难免不适应,便说:“恭喜你们,孩子办满月的时候,记得叫我。对了,张则不在吗?”
“我大哥啊?他现在还在做程序员呢。以他的话来说,就是:懒得出门,懒得社交,这样最好。”
“挺好的。”
在简短说出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后,两人难免唏嘘,我却安慰道:“没事,一切都会好的。”
心里一时百感交集,我先举杯说:““谈笑间”,为我们的美好未来干杯!”
两人会心一笑,一起举杯说:““谈笑间”,为我们的美好未来干杯!”
再盛大的宴席,终上演着离合悲欢,人情冷暖,人们或因此而聚,或在此而散,纵使客里相逢,最好的默契,无言就好。
散场之际,张扬建议我们一起拍张合照,却苦于没有拍照的人,何历却灵机一动,说:“我的朋友可以帮忙,那小丫头也在现场。”
时间刚刚好。
“历历姐,是你在叫我吗?”
似曾相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没有薰衣草的味道。
心底并未泛起苦涩。
“哎,说曹操曹操到啊,来给介绍下这是——”
“哎,是你?又见面了。”
声音的主人打断了何历的话。
“你们认识?”何历诧异地问。
我说:“一面之缘。”
阳光从窗外洒落,照亮这古老巨大的陌生城市:
望着眼前这位有着高马尾,面容清秀且略带英气的女孩,她柔和的眼眸就像倒映在湖面的月亮。
我礼貌地介绍自己:
“你好,我叫方觉。”
她浅笑着回答:“叫我方遥就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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