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在专栏里讲的马粪的故事:一个人在马路上看到了很多马粪,于是把马粪堆成了十八堆,但因为没带车,为了把它们带回家,就赶紧回家拉车。
但回来的时候,那些马粪不胫而走,没有了,消失了,不见了。通过打听,原来是被另一个人给拉走了,于是找到这个人理论,说这些马粪是自己通过劳动堆起来的,这些马粪应该归自己,要求还给他。
那个人说,我也付出了劳动才拉回来的,应该归自己,况且怎么证明这些马粪是你拢成堆的。
这个案子怎么判,不重要,先看另一个故事。
有两个村子,姑且称为甲乙——各种资源条件都一样,即开始的时候贫富差不多。但经过很多年以后,甲乙两村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这是咋回事呢?
原来,在甲村里,比如一个村民从外边砍柴背回来,既使放在家门口,第二天也还在那里,不会被偷。
与甲村相反,乙村同样的打柴,既使放在家里,也有可能会被偷。
上述两种情况发生后,甲村的人可以继续打很多的柴,因为村里所有人都可以证明,这些柴是这家人打的,就应该归这家所有。于是村民都在不断增加财富。而乙村,由于耽心丢东西,不得不花钱花时间建院墙等防范措施,以避免被偷的可能。所以两村的人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通过这个故事,再回头看马粪案该怎么判,估计懂经济学原理的法官会给出睿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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