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的女孩儿走散了六年了,不知道她还认不认我这个朋友。
初中的时候,我们相遇,在人龙混杂的班级里惺惺相惜。我给她的昵称是熊猫,源于她的姓氏以及遮盖不了的黑眼圈。
熊猫是个利落果敢的姑娘,初中的时候就敢跟比自己高一个头的男生干仗,也有不少男生把她当兄弟。(其中不乏有人借此名义暗恋着,只是这小姑娘心思单纯,未能拆穿。)奈何我天生豹怂,在她三年的调教之下我也没敢替她两肋插刀过。
要是说她的调教一点成果也没有,也不尽然。在我眼里一直潇洒到粗犷的熊猫,终于在某天邂逅一个男孩子以后变成了柔弱易羞的隔壁家小姑娘。我十分看不惯这样矜持的她,在我数周的教唆之下,她终于决定去把那个男孩儿掳过来。不,是同意让我去把那男孩儿掳过来。于是一直豹怂的某九终于干了人生当中一件了不起的大事情——逃了晚自习,并且去某班级把某陌生男孩扛走。咳,掳走。然后我就功成身退,躲在他们看不见的角落里偷窥。我当然不能离开,要是那家伙欺负我家熊猫怎么办。
然而借着昏暗的路灯,我并没有看见他们产生任何肢体冲突。原本娇羞的熊猫因为那男孩儿的某句话忽然变得大大咧咧了起来,眉眼带笑,只有我看的懂她的那个表情意味着失望。
后来熊猫再也没有跟我说起过那个人,我便也不再问。好在她依旧是明媚不忧伤的女孩儿,我仍旧看见她跟男生在不要命的打架。
可是我留不住时间,也留不住她。初三了,成绩一般的她选择直接去念专科,而我选择高中。在她离开的三十四天里,我每天看着空荡荡的教室,看她干净整洁的桌子。我没有手机,没有联系她的方式。三十四天后她回来了,带着她新认识的好朋友,亲昵地挽着手,用略显不同的口音给我介绍她的朋友,眉飞色舞地讲述着她的精彩生活。我明白,我的女孩儿与我走散了。
我的女孩儿,今天结婚了回忆总是这样,剪一些小花絮,写一首主题曲,难免有失偏颇。其实高中毕业后,我有在路上于她相遇,只是没有了从前吃同一碗饭的熟络,问候都显得那么客套。其实我好想问她,还记得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吗,还喜欢跟我做朋友吗?只是我依旧豹怂,我看见了她享受着新生活,喜欢着新朋友,她看起来很好,即便后来我们能联系上了,她也没有再给我主动发过消息。
不论如何,我的姑娘,感谢我与你相遇相知,在我少的可怜的友谊里,你占了大部分。或许我只能以朋友的身份陪你走那小短路,可这阻止不了我永远爱你。不管未来我们是否还有交集,你都是我曾经最喜欢的姑娘。如果你还有需要我的地方,请不要怕麻烦我。
最后送给你我最诚挚的祝福,你们要永远幸福美满的生活下去。小九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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