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9-吾爱庐

下午一点多接到丁小姐电话反映:中午12点多到fgj办事,没人,遇到一位穿着工作服的姑娘,就问她这件事要到哪里办?工作人员说,不知道,你要去问zj啊,说完就跑了。丁小姐觉得这种服务态度太差,能代表zf形象吗?要求我们查清楚,并给与反馈。
我们调取监控摄像头,确实看到丁小姐描述相貌的那位工作人员,扎着辫子,穿着白色衬衫,戴着眼镜,镜头显示这位工作人员急匆匆的面对丁小姐,几秒钟就跑了。但那个时间节点是工作人员的中餐点,我们判断工作人员急匆匆的样子,可能是急着去就餐。
我联系相关负责人,把这份视频传给她,请她及时回复给反映人。
负责人经过调查询问工作人员,确实如我们所料,刚好要去餐厅,遇到丁小姐,问的问题呢,又不是工作人员做的业务,她确实不知道,所以说了那句话。
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丁小姐,向她道歉,表示会批评教育工作人员,在回答市民的问话,有欠妥当,应该给与丁小姐一个方向性指导。
可是丁小姐不依不饶,提出必须开除该工作人员,一下子让负责人陷入了两难境地,不知如何回答。
下午负责人就把该问题抛给了我,让我给她出主意。我说这还不简单吗,你就说我们开除员工是有平台管理制度规定,该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给市民造成原则性错误?如有,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她给你造成的损失,经我们评估确认,才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作人员,被单位正式辞退,这样才可以处理得心服口服,否则,毫无理由就辞退员工,需要赔钱不说,搞不好有些员工会向法院维权呢!
然后你再向她说明,该工作人员对于丁小姐的服务态度是不好的,根据我们平台的管理考核制度规定,她只能处于批评教育这个层面,还未达到被辞退的那条条款。如果丁小姐一定要坚持我们辞退她,未免下手太重了点,希望她宽容为怀,原谅小姑娘一次,人总是会改变的,在不断吃亏中成长。
对于丁小姐的维权,我们也当面向她道歉,表示会对该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写检查,让她充分认识到服务市民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接待市民,如何正确的回答市民的各种问题等等,同时告知我们专门为提升工作人员服务素质开设了“为民服务大讲堂”系列课程,目的就是为了配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在这位工作人员正好可以参与到培训课中来,给她来一次思想的洗礼。
后来负责人来电说,丁小姐接纳她的建议了。
辞退她,你说了算吗?
近几年来,市民维权意识普遍很高,稍微一点不满意,就为自己维权,而且动不动就说“这种人怎么可以在这里工作,应该马上辞退”,厉害的人一定要逼着我们辞退员工,才肯罢休。
遇到此类人,我们都感到头疼,为难,他们的性格普遍强势,表达能力强,主观,自以为是,很有控制欲,提出这种过分要求,实际上已经越界,侵犯到我们内部管理层面,员工辞不辞退,是你说了算吗?
对于维权,我们应该一分为二来看待。
有维权意识是人类文明逐渐告别野蛮行径的一大进步,直接推动了zf为民服务措施更完善和完美,间接带动了社会发展进程更快更文明。
合乎情理的维权是双赢的
丁小姐因为没有受到工作人员的耐心服务而维权,我举双手赞成。
一方面丁小姐刚刚从国外回来,理念与国际接轨,人权意识很强,她感受到不被尊重,这是人基本的自我需要,所以她很理性的表达了愤怒的情绪,希望我们给与她合理的解释。
另一方面,对于我们代表zf来说,有人维权,是对我们工作服务好坏提出质疑和改进意见,实质上是帮助我们共同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确实是一件好事,值得赞扬的事,我们表示欢迎和感谢!只要是合乎情理之中的维权,我们都能接纳和理解,而且这是一种双赢的结果,既让维权人诉求得到了尊重和反馈,又让我们反思工作成效和方法,及时调整策略,使工作更加趋于完善和完美,使老百姓的利益最大化,始终有一种主人翁的获得感。
维权过犹不及反而侵犯了他人权益
丁小姐提出辞退工作人员,在她的角度,认为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薄弱,态度不耐烦,不适合在这种岗位上胜任,就应该马上辞退。对于丁小姐的请求,我们表示理解,因为她只是站在一个市民的角度考虑问题,采用二分法来处理,非黑即白,不是好就是坏,一厢情愿的提出立刻辞退员工,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而不自知,辞退员工是我们zf的事,需要综合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绩,才能做出合理性判断,岂容他人染指!
因此,维不维权是你说了算,辞不辞退是我们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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