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为体质原因,我天生怕冷。小时候最怕过冬天,每当脚冻的发麻发痛的时候,肚子也紧跟着就会疼起来。那时候又没有多衣服穿,冬天能穿上裁缝做的老棉袄就不错了,而且那时不兴穿长衣服,棉袄都不长,可怜我们要上早自习晚自习,经常在寒风中冻的瑟瑟发抖,我的手脚都生满了冻疮,久了还会破皮出血,最可气的是我的屁股都满是冻疮,手一摸,那包包一个接一个。
在寒冷的冬夜,一个人的被窝从晚上到早上都不暖和,脚就算是缩到胸口处都是冰的。这种情况直到嫁给祝老板之后才得以根治,人生,真的需要一个暖身暖心的人。
前些日子,天气极寒。我跟朋友聊天说:“太冷了,真想嫁给暖气。”朋友笑着调侃道:“你家祝老板不就是嘛?”我也笑了:“算是哦!”
有一天上床时,冻的直抖,哧溜往老公怀里钻,老公搂着我呵呵地笑了:“老婆,你咋像从冰箱里出来的?”我把冰冷的脚架在他暖和的小腿上,感叹道:“这么多年,冬天要不是有你,我可能早就冻死了!”一面说一面把头直往他怀里拱。是啊,冬天,只要窝进他温暖的怀抱里睡觉,我仿佛就成了一只幸福的熊——安然冬眠。
记得年初,因为厂方开订货会,老公出差了两天。那时候正是春寒料峭,晚上十一点多了,我一个人冷的睡不着,老公正好发来微信问候我,我乘机讹诈他,可怜巴巴的说:“我脚都冷得没地方放,你发个红包我抱着睡觉吧!”老公二话不说,连忙发了个99元的大红包,我可开心了,睡着了都笑眯眯的……
这么多年,我们基本上没有分离过,因此没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缠绵悱恻,但却做到了“日日相见刻刻不厌”,在日复一日的细水长流里,我们早已经习惯了彼此。我离不开他的暖,而他也习惯了捂暖我,从来不曾吝啬把他的热量传送给我。人到中年,日子一样可以过得如胶似漆,在绵长的岁月里,爱像一杯甘醇的美酒,历久弥香。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的身体总是很暖和,正常时候起码都比我的体温高一两度。所以我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有天生怕冷的我,就会有如同冬日暖阳一样温暖的他,他就是上天恩赐给我的免费火炉。
在寒冷的冬日,感谢有你,我免费的火炉,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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