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生命是怎么进化来的,都有它的奇妙性以及确定性和否定性。其实无论是科学还是其它社会上的玄学都是在不断地否定中发展,所以我们对什么东西都要保持接纳的态度。
对生命的演化奇妙性,在《庄子·外篇·至乐》有一段非常有趣的描述:“种有几,得水则为继, 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 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状 若脱,其名为鸲掇。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干余骨。干余骨之沫为斯 弥,斯弥为食醯。颐辂生乎食醯,黄軦生乎九猷,瞀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 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 ,皆入于机。”其大意为:“物类千变万化,源起于微细状态的“几”,有了水的滋养便会逐步相继而生,处于陆地和水面的交接处就形成青苔,生长在山陵高地就成了车前草,车前草获得粪土的滋养长成乌足,乌足的根变化成土蚕,乌足的叶子变化成蝴蝶。蝴蝶很快又变化成为虫,生活在灶下,那样子就像是蜕皮,它的名字叫作鸲掇。鸲掇一千天以后变化成为鸟,它的名字叫作乾余骨。乾余骨的唾沫长出虫子斯弥,斯弥又生出蠛蠓。颐辂从蠛蠓中形成,黄从九猷中长出,蠓子则产生于萤火虫。羊奚草跟不长笋的老竹相结合,老竹又生出青宁虫,青宁虫生出赤虫,赤虫生出马,马生出人,而人又返归造化之初的混沌中。万物都产生于自然的造化,又全都回返自然的造化。”
当我们阅读全文便会发现一个与问题标题极其矛盾的问题——文章标题为“至乐”,可全文全都是讲述生死这种痛苦的话题,与“至乐”一词似乎“毫无关联”,可为什么作者要这样命题呢?我思考了很久终于有了一个答案——庄子学派的人始终是遵循老庄的最高知见——“无”作文章的,所谓“至乐”就是发自本心上的“无的快乐”,故死亡后回归“无”的快乐。
在这篇文章中还有一个与下一篇文章《达生》相同的故事(后篇简略地写),由此可见这两篇文章很有可能出自同一人之手,可是为什么他非要紧接着写相同的故事呢?可能是因为这个故事非常重要,我至今还没能理解,我就把这个故事的白话文粘贴出来:“从前有一只海鸟停留在鲁都郊外,鲁侯把它迎进庙堂,设酒宴招待,并演奏《九韶》之乐助兴,备太牢之膳为食。海鸟却眼花缭乱,忧愁悲伤,不敢吃一块肉,不敢饮一杯酒,三天就死了。这是用养人的方法养鸟,不是以养鸟的方法养鸟。用养鸟的方法养鸟,就应该让鸟栖息在深林里,漫游在原野中,浮沉于江湖之上,捕食小鱼小虾,结队飞行,自由自在地生活。鸟类最讨厌听到人的声音,为什么还要对它大声喧闹不止呢!那些《咸池》《九韶》一类的乐曲,演奏在旷野之上,鸟听了高飞,兽听了远走,鱼听了潜入水底,而众人听了,就会围上来观赏。鱼在水里就能生存,人在水里却要淹死。人与鱼秉性各异,好恶也就不同。所以古代圣人不认为众人的才能都是一样的,也就不让众人承担相同的事务。名义要与实际相符,义理讲求适宜,这就叫条理畅达而保持福分。”
可是文章末位为什么突然间讲述一个生物演变的故事呢?最离谱的是“马生人”三字,用今天的目光来看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如果马真的生人的话还需要灵长类生物干什么,很显然着应该不是生物课,在我看来作者这样想要传递一种感觉,什么样的感觉呢?生命演变的奇妙性——不以俗套的视角看待生命的演化,当然了如果你是达尔文那就另当别论,要不然你会抓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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