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一则信息引起了热议,讲一对父母起诉22岁女儿,要其抚养二胎弟弟,胜诉。
图片截屏自网络假设这是真的,这一家人以后如何相处?二胎尚年幼,姐姐的年龄也就大学刚毕业吧,这未来的日子怎么过,想起都头大。父母为什么把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交给孩子,并且还能得到支持?
准备生二胎的父母是不是也该事前评估下,自己有没有能力来承担这责任和义务?
再联想起有的孩子,生下来就被父或母抛弃。父或母年老了,返回来起诉被他或她抛弃的孩子,要求其尽赡养义务,法律也支持这些未曾尽过扶养责任和义务的父或母。
这些都是为什么?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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