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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莫让冷漠猛于虎

敬畏生命,莫让冷漠猛于虎

作者: 西域明月 | 来源:发表于2016-07-26 19:11 被阅读119次

    自7月24日 “老虎袭击女游客”新闻一经报道立即“引爆”舆论,各网络媒体均有数万网友留言,其中“不作死就不会死”、“母老虎碰上了真老虎”、“用血和生命证明,动物园里的东北虎还是有野性的”等评论均获得数千个点赞。90%的留言都认为“责任在女游客自己,老虎没有任何责任!”

    抛开责任,失去的生命,怎么也不回来了。老虎伤人引发关注不奇怪,但是这次关注的点有点不同,我注意到,很多人都在新闻评论里替动物园说话,在为老虎喊冤。老虎吃人,作为一个同类在感情上是不应该倾向老虎的。为什么会有人替老虎叫好呢?

    一方面,我想是人们对规则破坏者早已深恶痛绝。女子下车的行为,是导致了惨剧发生的直接原因。这使得女子不光是一个受害者,更是一个规则破坏者。她破坏规则的恶代替了众人对她被咬死的同情。类似的情况其实屡见不鲜,小偷在逃跑途中被撞、偷电线的被高压电电死、乱穿马路的被车撞。网上通常冠以“no zuo no die”的定语。

    退一步来说,就算动物园真的全无责任,难道因为女游客违反规定私自下车,就是“作死”,就“该死”了吗?显然,绝大多数网友就是这么认为的。“不作死就不会死”早已成为相当部分人的“共识”,按照这样的“共识”,我们不难发现人们在类似事件的反应。在“小偷被众人追赶跳进河里,百人围观无人施救而淹死”事件中,人们之所以心安理得地“静观其死”,大概也是觉得小偷“不作死就会死”吧。在“佛山一男子疑因未给女友买到电影票跳楼身亡”事件中,网友不仅认为他“不作死就不会死”,还表示“虽然是一条人命,但是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规则是用来遵守的,但不等于违反规则的人都“该死”,谁都有犯错的时候,我们不应因为其犯错或违反规则而付出生命代价感到“活该”。一生中,每个人都有太多“该死”的理由,无论是谁,在嘲笑别人“不作死就不会死”之后,也要想着自己也有机会成为“不作死就不会死”的“主角”。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所有的社会规则都需要维护,但所有的生命也都值得珍惜。

    第二,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举个例子,但凡遇到飞机延误或备降,就有部分旅客在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安全而是责难索赔,忽略了对自己、对周围生命的敬畏。这种理所当然使得一部分旅客把公共安全当成了单方面的给予,忽视了这种安全不仅仅需要民航人维护,也需要大家一起配合。如果旅客能为自己安全着想,对生命心怀敬畏,积极配合,或许很多事情结果也就不一样。

    朱熹说,“君子之心,常存敬畏。”曾国藩教导子弟,“常存敬畏之心,则是载福之道。”古人尚且知道敬畏的重要性,难道作为当代文明人,已将做人的底线低到尘埃里了吗?无论如何,一个人因为意外事故死了,按照“人之常情”,人们应该有所同情才对,应该有所反思并加强防范,以防悲剧重演才对。可是,人们不仅毫无同情之心,全无反思之意,反而极尽讽刺、挖苦、嘲笑之能事,且毫无愧意。这种毫无人性的道德观、价值观,岂不比吃人的老虎还冷血!

    第三,没有信仰,精神空虚。现在许多人上班浑浑噩噩,下班花天酒地,一晚上书看不进一页,酒却能整进一坛子,酒足饭饱、现实美好之余,人们对信仰的关注似乎不多,甚至很少停下来想想自己今后的道路和方向。对生命的漠视,对他人遇难遭灾的笑谈诋毁,更是体现了信仰的缺失。

    观光旅游,烧香拜佛,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那点私欲。拜完佛站起来,还是随地吐痰,景点加塞拥挤。

    有信仰的人生才不混沌。一个有信仰的人,在世界面前不会变得更弱小,而是更强大。

    我们应懂得,老虎“猛于人”,但冷漠“猛于虎”。如果任由这种幸灾乐祸、视他人生命为“笑话”的氛围蔓延开来,人们就只能傲慢而绝望地生活在爱的荒漠之中。

    逝者已矣,伤者待愈,让我们敬畏生命,莫让冷漠猛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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