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红楼梦,讲里面有个吞金自杀的女人,我就发现“原来黄金可以杀人,而且神不知鬼不觉”。后来再大点能看懂了,觉得故事中的尤二姐虽然输给了王熙凤,但她到死都紧握着她的美丽与优雅。在那个可以拿黄金换命的时代,好像尊严和格调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明艳绝伦的秦可卿也会有上不了台面的污点,圣洁如仙子的妙玉也是不得善终。
到了今天,那些美人即使是真实的也成了一抔黃土,或许唯有黄金才能在时光淘沙中带着某个时代的气息偷渡至此。
也听说,黄金的体积每年会损耗一千四百分之一,也就是说10g黄金经过1400年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最近在看“三体”,所以在物理学上或许它只是换了个形态而已。
至少在一个人的生命中,黄金约莫等于永恒。
我妈是个投错胎的典型,她是老幺,撞上重男轻女的潮流,还摊上自以为是的老爹和举贤唯儿子的老娘。前半生拣别人的旧衣服穿,后半生拣别人的闲碎话听。
我没有她的从容,拣不出合适的词语修饰她的“苦难”。我之所以觉得那是苦难,是要是换了我去活她的人生,可能一学会走路就离家出走了,然后攒了第一笔钱就买黄金吞了。
在我妈还不是我妈的时候,她是会一边唱着“东方红,太阳升”,一边领着小姐妹上山下水的农村姑娘。她如果认识足够多的字,或许会是个浪漫的诗人,至少是个唱民谣的音乐家。
我不知道我妈是怎么看上我爸的,可能在某个喂猪的黄昏,他递给我妈一捆野草,就拴住了那颗本来可以飘很远的少女心。
我妈说,“他没爸没妈,其实很可怜。”
然后,她就豪爽的分担了他的可怜。本来应该世界上会少一个可怜的人才对,可惜上帝没有善待他们。好在我现在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比较不会受到“他的可怜”的威胁。
大三那年,我失恋了。半夜拉着室友出去喝酒,一瓶吹完,就开始发各种牢骚。横飞的唾沫雨露均沾到每一根烤串,且溶解进了烤鱼锅。但他还是津津有味的吃着,一声不响的吃着。我不知道那晚我说了多少那个女生的坏话,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回的宿舍。第二天清醒过来就把他堵在厕所里,要他事无巨细的复述给我听。他说,我除了第一句话是关于那个女生的,后面一晚上的话连起来就是一本“我妈传”。
虽然我不记得,但我信了。他说,我给我妈打了个电话,然后说了些乱七八糟的胡话,是他抢过电话安抚了我妈,还得到我妈要好好照顾我的嘱托。我在手机里看到了这条通话记录,这也是后来我没杀他灭口的原因。
我妈不是个合格的妈妈,除了她自己有黄金戴而没给我买以外,她还不给我做早饭。是太小了吗?我还是不记得在我踩着凳子煮方便面的时候是怨恨她的,即使看到我家对面的阿龙都是他妈妈做好早饭再叫他起床也还是没有觉得我妈很差劲。我比阿龙棒很多,我妈自然也比他妈妈棒很多。
好怀念坚强的七岁那年的我。
如果前一晚我妈在厂里加班,我会在八点半从被窝里起来,圾着拖鞋摸黑走过一段阴森的小路再跑进她的厂里,自己找东西玩,等过十几分钟后她抱着我回去。我不知道那个时候她看着对面鼓捣产品的比凳子高不了多少的我是什么心情,而我现在回忆起这件事也还是会觉得骄傲。毕竟现在这么难相处的我也有过那么可爱的当年。像是透过相册看到自己的前世一样。
如果前一晚没有加班她就会去打麻将,所以我在幼儿园里识字最早,在别人只会玩泥巴的时候我就会写东南西北了,还是繁体的。我妈也很厉害,她会跳过某次胡的机会,再伺机等候更大赔率的牌型。有时候我会替我妈着急,提醒她失胡了,她就像阴谋被拆穿一样气急败坏地瞪我一眼,再塞我两块钱让我买了糖先自己回家。
那时候我的零花钱是一天一块钱,够我早上买包上好佳,放学买根冰棍。所以当我一下子可以拿到两块钱的时候就很乖的听话回家了。
现在想想,我好爱缠着我妈啊。动画片可以不看,早饭可以自己做,就算只是待在我妈旁边看她打麻将都可以老实的坐着,偶尔不老实也是在关心她的收入。我很喜欢小时候的我,也很喜欢从小时候起,就被我喜欢着的我妈。
本来,我是很突然的长大了,很突然的离开她自己生活了。可只要想起她,那些画面就像贴了标签的产品一样,日期分明,天气晴朗。
小学五年级开始住校,每周回一次家;一直到高三,换成两周回一次;大学,一个月回一次;工作了,有事没事回一次,频率大概在半个月一次。回去干什么呢?她不会再加班了,所以我就总是看她打麻将了,赔率越来越大,她的套路也越来越多。好像她把所有的智慧都奉献给麻将桌了,而在感情里,低分得感人。
她懂爱,我妈懂爱。多珍贵的一个字,我看了那么多故事也接触过几个女生可连它的边都没摸着,而我妈,被几乎所有人指着说她傻的我妈,一开始,就学会了。
所以我说,我妈应该要戴黄金才对。她虽然戴着一条很过时的他送的黄金,但我就是想把它换掉,换成它该有的样子。
管她愿不愿意,我愿意就行了。因为我长大了,而我没有小时候那么“照顾”她了。
好看的她,可爱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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