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叔:
我上中学的时候,有几个会互相写信的朋友。那时候的信是另一种好玩儿,什么事都要写进去,还会抄上一些不知从哪里看来的“金句”。
大多是空有好看,没法子给人留下印象的话。只有一句,虽然俗气,却被我记到了现在。
不要在别人的眼中迷失了自我。大意是这样的。
为什么会单单记得这一句,我之前没想过。直到昨晚读信,看你提到“独立”,这句话又从头脑中浮起来。
我想,对于“独立”的坚持,就是我忘不了它的原因。
要说迷失自我,爱人的眼中恐怕是最危险的地方。
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从相识的第一天到现在,好几年的时间,差不多每天都在一起。
但我们还是做到了,谁也不肯在爱里把自己丢掉。真是件很棒的事。
“爱”是要放在“我”和“你”之间的。没有了自己,拿什么去爱对方呢?
我昨天晚上也写了一句话:喜欢说“我们”,但更喜欢说“我”和“你”。
看,我们是多怕被粘在一起呀。
想要被粘在一起,其实是爱最初始的动力。
在柏拉图的《会饮篇》中,喜剧家阿里斯托芬讲了一个“圆球人”的神话。
最早的时候,人的样子跟现在很不一样。每个人都是一个圆球,除了头之外,身体的所有部分都是现在的两倍。头上是背对着的两张脸,胳膊和腿都有四条,身体内的器官也是双倍的。
圆球人是太阳、月亮和大地的后裔,体力充沛,精力旺盛,拥有伟大的思想。他们十分高傲,想冲到天上去,跟众神争个高下。
神们不想让人类肆意造反,但是也不想消失人类,那样的话,就没有人拜祭他们了。
于是,宙斯想出了一个方法:把人切成两半。既让人类变弱,又让神们获得了双倍的追随者。所以,人类才变成今天这样,一张脸,两条胳膊,两条腿。
至于人呢,在被一分为二之后,每一半都疯狂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不愿分离,恨不得再次合起来。
爱欲,便是这么出现的。而“另一半”这个词,也变成了人类对爱人的一种称谓。
戈叔,对于这个故事,我既喜欢,又不喜欢。
心理学上说,每个人都是抱着对“完美”的向往,走进爱情,走进婚姻的。
因为只有一半,不是一个完美的圆球,所以,人生来就是残缺的。寻找伴侣,成了一个拼合和确认的过程。
从这个角度看,“圆球人”的比喻实在很妙。
只不过,它的宿命意味太重了。
我更愿意把爱情当成可以主动做出的选择,而不是某一种上天注定的东西。
我喜欢说我们“合适”,而不是“般配”。
般配,是比较之后得出的结果。合适,则是我们心里边对彼此的确定。
看上去正好,不算好。得自己确认过,才知道是不是真好。
我觉得,能让两个人永远在一起的,不是他们各自的优势,而是他们各自的缺憾。
拿我来说吧。我小时候总是不被看到,很少得到夸奖,挨了不少打和骂。所以,我对男朋友最基本的要求是:不能经常吼我,要看得到我。
你是很善良,很温柔的人。不管什么时候,都会跟我小声说话。有一次我们去听讲座,到了门口,我才发现忘记带票了。你也还是笑咪咪的,一起想办法嘛,骂你也没有用呀。
你很爱因为特别不起眼的小事称赞我。有时候是因为我教你认了一朵花,有时候是因为我随口说了什么话,还有些时候,我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你说,不用知道为什么呀,你就是很厉害。
每次想到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跟你在一起,我就超开心的。
戈叔,在没有遇到你之前,我习惯了被忽视,常常忘记要关注自己,更不敢细数那些缺憾。
你牵着我的手,我才渐渐有了勇气仔细地看自己。看到得越多,越觉得我们“合适”。
还有一件好玩的事情。
之前我不喜欢你抱着我睡,因为你太瘦,很硌人。每次我都默默地想,要是再胖一点就好了。后来,你果然就胖了一点。
哈,是能感应到我的想法吗?
你呀,是我刚刚好的满足。真希望我也是你的。
阿心
7月31日
阿心与戈叔的一年之约,为你而写的365封信。
都收录在公众号:不如写信
(谢谢你来看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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