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们在高一下学期的时候学校组织了一次五四青年节演出活动。很多人报名参加准备展现才艺。然而歌唱类节目数量有限,要经过层层筛选才能敲定。我和几个朋友跃跃欲试,说我们去作一次吧。万一成功了呢?
好几个学过声乐的同学带着学过乐理的头脑和无数次练习的唱腔或一门乐器特长一路冲进决赛。我们几个半路出家的朋友感到勉为其难,相当于非科班出身淡热血澎湃的少年。
金子是主唱,我同班同学。也是我特好以后一哥们儿。留着寸头戴着眼睛看着挺安静,实际性格热情洋溢。这个小伙子热爱唱歌,可以从早自习唱到晚自习,所谓从白天唱到黑夜。各个风格都能驾驭,比如在我上课昏昏欲睡时金子就会唱“dont break my heart ,再次温柔,不愿看到你那保持的沉默”比如课堂上活跃气氛他就会冒几句说唱,放学路上斑马线上偶遇我还对我唱“我知道那个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但比起唱歌他更热爱篮球,金子是天生的篮球爱好者,每每投进三分球的时候他就说快给他照几张吧就继续奔跑在球场了。但为了圆我们的一个舞台梦于是他答应了。
吉他手周叔叔,文科班请来的外援女神,至于为什么名字要交周叔叔呢?她说得保密。烫染过的短发里透露出文艺的气质,周叔叔擅长现场演出,比如某个中考完的夏夜我和她在达州最热闹之一的中心广场路上就街头演出过几次,我拿着手机唱,这姐们儿看着手机现搜的吉他谱给我伴奏。虽然只有熙熙攘攘路人短暂停留,或大多数人视而不见,驻足者也说“妹儿声音大点嘛”。但我仍卖唱觉得很有意思。
键盘手就是我,可能多少会用点电音合成器,也多少有点桀骜不驯,留着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摇滚歌手标准的中长黑发,虽然实际上我的鼠标手更为严重,可谁在意呢?也有谁能想到几年前小学的自己还是个温柔弹奏古筝的小女孩呢?但是自从初中染上摇滚,便不能自拔,对国摇国外摇都有一些研究,擅长吹嘘各个乐队最出名的那些歌,因为只听过最出名的,大概这就是囫囵吞枣罢了。但是还是感谢曾经的古筝学习经历,为我以后的音乐节奏和乐感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鼓手是王总,我一直以来的同桌。她是最先告诉我好妹妹乐队的姑娘,也是个既帅气又萌的妹子,她知道的新鲜事物很多,给我打开了很多我之前从未接触过的大门。应该是音乐让我们更加了解对方,一起磨合一起成长。王总看着沉默时则爆发时的时候总让我想到刺猬乐队的鼓手阿童木。对了王总最喜欢的电影是《爆裂鼓手》。初中我和王总不同校,但实际在初中的时候我就听说过王总了,因为当时隔壁中学也是一次校园文化活动,据说一个有女鼓手的乐队一起演奏了beyond的《光辉岁月》一时名声大噪,台上台下为之疯狂。然后高一上无意认识了王总,然后随之交谈得知她就是那位女鼓手我表示哇,她却云淡风轻一笔带过说那是往事啦。
还有我们的御用摇滚摄影师迅儿哥,也是一位同班的大兄弟。热爱拍摄生活中的美,以及我们各种奇怪的抓怕,那些好看的照片发在社交网络上,丑的照片就是制作成我们的表情包斗图专用。他擅长外景拍摄,拍现场的摄影师为了拍好照片,是无暇欣赏音乐的,哎,对于同是热爱音乐且常说“生活不仅只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迅儿哥来说,这也是一种舍得啊。迅儿哥也是一位豁达幽默的人,那时下课偶遇他便悄悄对他说“哇 迅儿哥 我发现了一首好好听的歌 是李志的《关于郑州的记忆》 你去听看看”然后隔天迅儿哥对我说这首歌让他想起初中喜欢的扎马尾的女孩了,那位扎马尾的神秘女孩经常出现在他的日记偶尔出现在他的作文里。
虽然我们几个吊儿郎当的人在一起根本称不上一个乐队,而且连名字都没取好。以至于多年后我们回忆起来总有股东拼西凑的感觉。但在我们各自的青春期生活里,都留下如太阳般耀眼的回忆。
我们班在A栋教学楼的一楼,是全校离校门最近的一个教室。窗户在右边,那段时间学校实行高效课堂,据说全年级只有我们一个班在实行。就是分成几个小组。将桌子对搭,侧对向黑板。无形中让同学们说话交流非常方便,天天面对面,相看两不厌。所以有时一眼就望得到学校小花园和人来人往。。而周叔叔班级在B栋的二楼,每每我去找她,就在她们班后门叫她“走起撒,去耍啦”但这段时间我,金子,王总溜出后门,我就去B栋教学楼喊周叔叔去排练啦,我们都是用晚自习的时间排练。虽然我们又遭到了各自班主任的嘲笑“耶,你们一个二个还是这么爱音乐哦”。我们就在学校旁边的步行街冲击波(一家快垮了的音像店)店铺后面排练。那段日子我们不停地练习,累了就坐在冲击波门口看随机播放的电影,或者演唱会视频,或者是聊聊今日复明日,聊聊未来人生的迷茫。因为学校的排练室被那些专业学音乐的同学提前占领了,加上我和冲击波老板很熟(因为老板也是个摇滚老炮儿,也有个乐队偶尔排练),才让我们找到这个逃避现实的地方,可以有理由不上晚自习。远离那些不喜欢的语数外理化生。
可能因为阵容,可能因为我们的执着,最后在学校小花园的歌唱类节目筛选比赛后,如愿以偿我们通过了。对了。那时候初选我们第一首歌唱的是达达乐队的《南方》。
五四青年节也很快到了,本部操场上人山人海,从初一到高二。各班分层坐好,作为日不落学校(我们学校在达州合并了六中和来凤中学,所以有人笑称为日不落学校,其实叫达州市搞基中学,不,是高级中学)一员,当然还有其他几个校区的学生。期待着操场正前方主席台上一个又一个节目。
我们几周的排练就快得出结果了,我们以为这将是我们这青春无悔的一件事。
当我们演出时,台下没有尖叫没有哭泣。我还好没什么期待的台下反应,金子就觉得可惜了没带动观众互动。让他的偶像光环黯淡了。但我说“大兄弟,管它呢,自己开心就好,只为这灿烂的瞬间。”也许是上一个节目很多校友就声嘶力竭了,那是一个很韩范儿的男孩子唱的韩文歌,穿着权志龙同款,一开口,瞬间火爆全校,很多少女随着他摇摆,我看见无数的校服里包裹着跳跃不安的心,在破碎的塑胶跑道操场上跳跃和他一起唱啊。他唱到即兴时就走下舞台在各个年级各个班的空隙里游走穿梭,边走边唱边互动,气场十足强大。那些少女们为他尖叫,惊喜。他唱的时候我问王总,“这个骚年唱的什么歌呀,怎么这么嗨啊” 王总说“bigbang啊”我又说那我们一会也会这么嗨吧。王总说“能明白理解摇滚的人少,何况还是在我们这学校”
可能是我们的风格太前卫,导致效果并不好。可能是歌曲不符合大众口味,导致全校最嗨的居然是我们几个表演者。我们表演的是我最爱的痛仰乐队的《公路之歌》。本身呻吟复读机式的歌词,奇怪的不着边际的调子。反正不是那种歌颂中国梦的歌,是那种在迷笛草莓各个音乐节压轴的歌。但如今在我们这个四线城市的重点中学里被表演出来后就显得相形见拙。略显突兀,也许就适合在我耳机里偷偷在晚自习播放着吧。
表演前一分钟主持人夸奖了40秒那位小权志龙的火爆最后20s介绍说到下面有请高一五班的同学临时组成的乐队为我们带来一首摇滚歌曲。实际上台前我内心还是紧张的,第一次在学校演出,怕搞砸了表演怕辜负队友怕被班主任无情嘲笑。但几个队友倒是笑嘻嘻的。还互相打趣呢。我说我紧张。他们说紧张什么啊,反正除了本班的谁认识我们嘛。我说演出完全校就认识我们了。他们纷纷回答我“想太多”
我改编了一下这首歌,是变奏的版本。轮到我们了,我们上台了,各就各位。金子站中间调整下麦克风,我站在台子右边。周叔叔抱着吉他侧身站在台子左边对着观众,王总坐在后面,戴着耳机,拿着鼓棒。迅哥儿拿着相机摆好姿势,准备咔咔来几张。我们开始表演了,王总戴了墨镜,她拿着我送给她的一对鼓棒,上面印了AC/DC的标志。王总首先敲打鼓面和镲。一阵前奏,金子说“我不是傲寒的马頔,不是董小姐的宋冬野,不是北方女王的尧十三,不是南方姑娘的赵雷,不是港岛妹妹的李志。”虽是套路,但可见他的真诚,毕竟台下中间有他的女朋友在支持他,金子女朋友的眼神就给了他莫大的鼓励。我开始调音,配合王总的鼓点鼓点起落,周叔叔扫弦而过,那一刻仿佛自己和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们在草莓音乐节或者迷笛音乐节的台上。那一刻仿佛自己就是个真的玩乐队的。
我记得那个五四的下午,阳光有点儿耀眼,台下有点儿喧哗,大多数校友都沉浸在那个小权志龙的余温。可能没几个人支持我们。我只有不停地望向拍照的迅儿歌,他坚定的颜色给了我更多的信心。坐在操场最前面的是初一的学生,我在一群毛头小伙子中看见我的表弟了,看见他从我们开始表演那一刻表情的惊恐和痛心疾首,仿佛不愿承认有个这么疯狂的表姐。但在几年后,看见他个子长高了,在夏天的暑假也背了把吉他穿越人群去学习,我开始固执地以为他可能也是爱音乐的,就像当年青年节我们表演时他的表情可能是一种不合时宜挣扎,一种远方的召唤,一种仿佛找到归属的音乐风格的激动吧。
飘扬的思绪又回到舞台上了,那时我们沉浸在自我中,一次次的突然地自我。一次次听到内心深处最真实的声音。一次次靠近理想又短暂抽离现实。
我看见迅儿哥在台上给我们拍照,看见班主任站在人群中笑。看见百无聊耐的大多数人。不懂的看着我们或看想别处。
演出快结束的一分钟里,我 金子 周叔叔 转身背对着观众,面对着王总。开始了经过我们彩排过很多次的一个动作,我们躁起来了,甩头,踩踏着节奏,这次轮到我们声嘶力竭了。我们不管台下的人怎么看,坚持到这里,生活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有苦衷,都会有身不由己的过程。但自己开心就好,对吧。最后金子一个一个介绍我们的短暂乐队表演者身份和名字。留下稀稀落落的掌声。
我说不上高中时代有多么好,但达高中让你永远在我心间。我不想戒掉关于你的记忆,就像我对达高难免的怀念
演出结束,恍如隔世。梦里梦外,一场游戏,谁知道接下来我们会怎样呢。我还是那个玩世不恭的我。王总依旧博闻广识。金子依旧热情开朗,周叔叔依旧文艺青年,迅儿歌依旧眺望远方,但不知不觉中我们心里掀起了一阵阵波澜,那是蠢蠢欲动的音乐,那是接近自我的最真实的告白。演出结束我哼着达达乐队的歌《午夜说再见》《不经意间》回教室里了。尽管达达乐队早就解散了。但他们的黄金时代却还在。和我们的黄金时代一样,留在我们的心里。那些金子一样耀眼的回忆。那些歌里的情意都是漫漫人生路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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