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尧典》和《史记·五帝本纪》等叙述尧、舜、禹时的王位更替,是实行一种“禅让”制度。据说唐尧不将帝位传给他的儿子丹朱,而咨询四岳(姜姓)。四岳推举虞舜为继位人。舜经受各种考验后,摄位行政。尧死,舜正式即位。舜也照样不传给他的儿子商均,而选出禹来摄行政事。舜死,禹继位。禹在位时,本来也不传其子启。当时众人举皋陶为继位人;不久,皋陶死,又举皋陶子伯益为继位人(似乎已有父死子继之意)。禹死,其子启夺伯益位自立,禅让制度至此废止。
《尧典》的著作时代不会早于春秋、战国,但其中一些术语和制度,合于甲骨卜辞的不少,可见其史料价值,不能忽视。其中关于禅让的故事,也见于孔子以来的诸子百家。尤其是儒、墨两家对此极为称道。首先看看儒家的记载: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 《论语·尧曰》
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 《论语·颜渊》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与之。……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 《孟子·万章上》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命也。 《孟子·万章上》
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孟子·万章上》
尧授能,舜遇时,尚贤推德天下治……舜授禹以天下,尚德推贤不失序,外不避仇,内不阿亲,贤者予《荀子·成相》
古者尧举舜于服泽之阳,授之政,天下平。 《墨子·尚贤上》
古者舜耕历山,陶河滨,渔雷泽。尧得之服泽之阳,举以为天子,与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墨子·尚贤中》
战国末年韩非子说:“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韩非子·显学》
儒家主张仁政,所以说他们之所以实行禅让,是为民求贤。墨家主张节约,提倡生产,所以特别强调其亲身参与劳动,与平民无别。这都是借尧、舜禅让的故事,以证实其学说的正确性。
战国时其他各家,如道家、法家、杂家等,亦莫不皆有关于尧、舜禅让的记述。可见尧、舜的禅让制度,是晚周人一致的传说,必有部分史实根据,而不会完全出于向壁虚造。
世儒家说什么由于尧、舜、禹是“圣人”,其子丹朱、商均为人不肖,故传贤而不传子。我们今天对这种说法绝对不能轻易相信。从社会发展的规律上看,当时还属于原始氏族社会,生产资料是公有制,人们的私有观念还比较缺乏,把首领的职位视为绝对私有的想法还未产生。当时固然已是父系氏族社会,并且已经到了末期,但是,过去母系氏族社会的一些旧传统不是一下子就能铲除干净的。在母系氏族社会里,儿子属于他们的母亲的氏族,儿子与父亲不属于同一个氏族。父亲的财产或职位,当然不能传给异族的人。父亲死后,其财产和职位只有另从父亲的氏族内选举继承人了。所以,各地母系氏族社会里,酋长的更替都是通过氏族成员民主选举产生,而不可能实行传子。尧、舜、禹是在父系氏族社会时代,可是这种旧传统仍在继续。这就是古代传说中“大同”社会的“选贤与(举)能”的制度,也是传说中的“传贤”或者“禅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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