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妮替巴洛马尝过了死的滋味,
巴洛马才知道活下来才对。
但实际上,从影片里,我看不出为什么巴洛马才改变主意,能说在死神面前她怂了么,当她知道死是如此的可悲,比活着还可悲,她就改变了主意?
一般的文艺片都会有那么几个唯美到让你跳戏的镜头,比如《如晴天,似雨天》就是我觉得恶心的文艺片,小男孩在楼里拉大提琴的镜头不要太做作。
文艺在骨不在皮,《刺猬的优雅》美在骨相。
大概因为它的人物设置很是特别,糟老头子,糟老太太和一个神经质的小孩,没有过分标榜的真爱至上,没有劲笔而描的忘年交,几个不太正常的人在正常人扎堆的圈子里过正常的日子。
我最喜欢老头说的那句,荷妮,我们可以做朋友,甚至是所有我们想做的。
多让人高潮的一句话,满脸褶子的俩人,竟然有种放浪形骸的可爱。
一个老太太哼着小曲决定放手去爱的同时
一个孩子决定去死了
一个老太太刚要拥抱不明觉厉的春天
一个孩子的心正在凋零
我们不得不这样理解:
老太太在恰当的时机死了,
小孩才大彻大悟要活下来。
正常人看不出孩子的家有多讨厌,
也不明白这小神经病究竟喜欢老太太哪一点,
这就是书、文字、知识的可怕之处,
当意淫的世界和现实碰撞起来,难免想像门房老太太一样躲避,难免想像小孩一样拒绝甚至逃离,
唯独老头是淡然的,作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处在鱼缸一样的世界里,他没有愤世嫉俗,没有避世隐居,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甚至可以说带有几分外在优雅的活着。
已然不属刺猬,或者说是变异了的刺猬?
哪里不对?
因为老头有钱啊,
会播放莫扎特的马桶,
专属的放映室。
文艺电影里,竟难免有落入凡尘的操作,法则还是法则,有钱人终究是舒坦。
这也是这电影的优点,主旨再扯,也要让主角过正常人见过的日子。
所以你明白了,小孩和老太太根本是一个人啊,爱还是恨,留还是走,这艳俗的世界,究竟有什么可留恋?
老太太没有决定自杀过,即使在爱火升腾以前,所以小孩子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死,至少从她决定要做一名门房开始,就不会死了。
那是绝好的藏身之处。
我觉得小孩子是喜欢老头的,这是一家之言,但是影片里那段小孩子想象老头的动画,一定不是毫无意义的,这也更强调了话题:老太太和小孩本是同根生。
所以老太决定爱,就够了,她的使命就完成了。
小孩说:重要的不是死,而是在死的那一刻,你在做什么。
那刻,老太既然决定去爱,小孩当然的重生了。
毕竟,电影还是生活俗套里的俗话说,有了爱,就死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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