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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不适合提前还清个人房贷?

什么样的人不适合提前还清个人房贷?

作者: 经管读书会 | 来源:发表于2021-03-05 08:50 被阅读0次

    大多数购房者是通过贷款买房,随着购房者收入的不断提升,会有人选择提前还清贷款,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少利息支出。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提前还清房贷的。下面列举几条不适宜提前还款的情形,仅供参考。

    情形一:资金短缺、经济能力有限的家庭不宜提前还款。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房贷是家庭的一项重要负债,月供往往占家庭月收入的30%~50%。如果提前还贷就可能动用未来用于就医、孩子上学等应急资金,给生活带来一定的压力。因此,对于此类资金短缺的家庭不宜打乱原有的计划。

    情形二:采用等额本息还款进入还款中期的,不适宜提前还款。

    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的方式,进入到还款中期后,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开始大于利息,如果在中期之后选择还清贷款,那么所偿还的其实更多的是本金,实际能够节省的利息比较有限。所以此类购房者不适宜提前还款。

    情形三: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且还款期达到1/4的,不适宜提前还款。

    采用此种还款方式,当还款期已达到四分之一时,在月供的构成中,本金开始多于利息,如果这时候进行提前还款,那么所偿还的月供其实更多的是本金,这样就不利于有效的节省利息。所以此类购房者也不适宜提前还款。

    情形四:有更好的理财渠道,不适宜提前还款。

    目前房贷的利息约为6%左右,定期存款的利率低于2%,如果购房者有大量闲置资金存入银行定期存款,那么将存款用于还清住房贷款更为合适。如果有更好的投资渠道,比如基金、外汇等理财产品,而且资金运作能力比较强,收益高于房贷利率,那么这部分购房者就没有必要把资金用于提前还款。

    结语

    1、 提前还款的必要性是从家庭资金情况以及是否节省利息的角度出发的;

    2、 资金紧张、还款进入到中期、有更好投资渠道的购房者,不适宜提前还款;

    3、 资金宽裕、还款仍处于早期、且没有更好投资渠道的购房者,适宜提前还款。

    参考文献

    [1] 董藩,李英.房地产金融(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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