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中国为什么有前途》这本书里面有一章内容,觉得特别有意思。儿子在知道自己的父亲违反法律的时候,这个儿子究竟是于公告发自己的父亲还是于私包庇自己的父亲呢?如果按照今天“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当然是劝诫选择前者,拿起手机,举报父亲。但是在过去这就是一个两难决定,孔子就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父子之间互相隐瞒”。
当大道理和小道理一起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无论选择哪一个我们都对,也都错。我还记得上高中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就说过一个做官的儿子发现自己管辖的地区有人偷盗牛,结果查来查去查到了自己的父亲身上,这个时候为了社会公共福祉,公共秩序,父亲这样的行为应该是要蹲大牢,吃牢饭的呀!但在传统的儒家文化之中,“百善孝为先”你作为儿子就应该包庇自己的父亲呀!结果这个儿子在垂垂挣扎不下之时,一根白绳挂悬梁,自杀了。
这个事件给了我几点启示:
第一点就是尽量不作恶呀!人不管多么高级,依旧还是群体动物,每一个个体的后面都有极其庞杂的社会关系,我们的行为会紧紧联系到后面群体,不作恶,不仅仅是给我们减少麻烦也是给你后面的父母亲戚减少麻烦呀!
第二点就是当我们做出一个决定的时候一定会有某种牺牲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有一则父子骑驴的寓言:父子出去办事,骑着驴,刚开始儿子骑驴,父亲在地上走,有人说儿子不孝;于是,换坐儿子在地上走,父亲骑驴,路人又说父亲不知道疼爱自己的儿子;最后,两人没有办法,一起骑驴,又有人说他们虐待动物。当我们在二选一的时候,只要记住沈南鹏的那句“follow your heart”追随自己的内心,既然都有所损失那就按照自己的心声,放弃外界的条条框框,或许能够缓解缓解我们内心的纠结。
第三点就是尊重他人的选择。不管别人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是举报他人还是隐瞒包庇,都有自己的不得已的苦衷,都应该被尊重,而不是如一个网络上的“水军”一般,只知对别人的决定指指点点,而对自己身上的诟病视若未见,除了会敲键盘,其它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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