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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年我在门前洋槐花树下埋过一个小玻璃瓶,是一只蚕蛹,算为它入土,那时它已最后结茧,明明破茧已是日程里的既定项了,我多等了3天它没出来,心里着急,用小剪刀给它的蛹加了一记,没想到彻底送走了它。我当时哭得很伤心,除了毛毛,它是我的另一个心头肉,而且比起毛毛的聒噪与忘恩负义,它静水流深地安静使我懵懂中感到平静,大了之后才明白那是一种生命卑微的沉默,却是另一种对生命的尊重,因为它足够努力,努力去活,去珍惜生的意义。鲁莽中我害了它,觉得很羞愧,所以很慎重地要埋葬它,选了很多树来陪它睡觉,我爹却说它最爱变成蝴蝶,倒不如顺了它的意,那后来门前洋槐玻璃瓶里,就睡着它。
来年槐树开花的时候我想起这件事,觉得很是可惜,若我当时有那么一点点常识,那么这一树花影里也必定有它。我爹娘包括毛毛是不晓得我心里竟还有这样一层意思的,不曾知晓的是我去幼师院里第一堂课学的就是学会对生命的敬畏,当时我学得浅薄,这事之后更使我相信念书确实是可以使人明智的,那么深刻地愿意去好好念书的想法就是那样开始的。我就是这么一认死理的人,我爱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活,就是想有什么事情就算天塌下来那也不能使我惊慌不能使我惆怅,只要是我心甘情愿是我愿意的。
我从前成绩不好荒废多年早已不可救,任是我现在开心了说我想念了我要从头开始了,那也并不能立马使我脱胎换骨一下成人,我想的事是,这也没什么,但从此我的世界里就多出一个我乐意的事情,读书不再使我感到浪费,我是从心底里愿意这样的,无论这个过程是怎样的漫长和无聊我都不会埋怨。我必然是有些改变的,比如我现在起的就很早了,有时候兴致一高,我5点就起床,去外面溜一圈很像模像样地跑跑步溜溜毛毛,但这种兴致通常不会很长久,我还是比较爱睡觉。但这是真的,我现在每天6点20就起来,春天才刚刚来我就觉得我很是勤快了,因为我起来的时候天还蒙蒙亮,是那种还透着黑的亮,我还见过早上的月亮,见过街面早饭摊才推来,见过这个村子惺忪的睡眼。
但这些都是我遇到孙明明之前的事了。我现在看这些以前的事觉得自己确实是大限将至,我从来都觉得自己不快乐,不那么快乐。现在看看觉得那是我的错觉,那些无所谓生活的艰辛包括片刻的欢愉都使当时的我感到难熬,那是当时的我忍不过去,即使坚持忍过去再回头想想还是觉得不舒服,是那样的感觉。
可是我现在觉得那样也是幸福的了,这是我的大限,大限里包括孙明明。
我庆幸她和我一样大,那样所有的时光,我们都是刚好一起,没有谁比谁快,没有谁会比另一个更成熟。
我16岁的时候了解到爱恋这件事,急切地想要知道它的美好,那时认死理就觉得人还是远的地方的比较好,那样,我不晓得他的过去就有一生漫长的时光去探索他的曾经,那是想象中故事一样的时光。也是这样,我才开始了我这羁纵的青春。
我在我16岁的时候遇到的孙明明,也就是我念幼师的第二年,我念幼师的第二年学校开始扩建,因为区政府的规划,学校变化很大,具体是有一个新的图书馆、多了一个第三食堂、还有新桌子新椅子和新的塑胶跑道,另外新食堂的素鸡红烧肉和番茄鱼很好吃,尤其是红烧肉。但也有可惜之处,最可惜地是能做出我惯爱喝的乌龙奶盖茶的悸动奶茶店移走了,那里还能做出我喜欢的番茄甜辣章鱼小丸子,水果店老板也换了,这使我不能再打折扣。这是所谓的祸福相依吗?
但是,遇见孙明明的那天真好,我一看到她就觉得她无条件的好,4月特好的天,她穿的蓝黑格子衬衫更显她肤色的白,我看着她清秀的脸庞,像是沉入水乡的浮游之物,远方有船只的划动,这样真新奇,我第一次觉得她这种女孩真好。她向我问路,却是去我的班级,自是顺路。因是同班同学,一来二去,我和她已很熟。
孙明明这样漂亮的插班生自有很多流言,难听的、比较难听的更难听的,我一开始不知道,只觉得她人缘不那么好,还以为老天的公平总是给予我这种不够漂亮的人一丝安慰,或许也隐隐了解那一丝安慰大都是因为内心的自卑,但还是选择不知道,或者不想知道。
我不喜欢独自吃饭,这主要源于我从来没有自己单独吃过饭,如果是在家就更不会自己吃饭了,不单说我爹娘,就是毛毛也十分习惯跑来找我吃饭。前几年我还吃过毛毛的饭,被我爹挂嘴边有一段日子,弄的我这完全没觉得不好意思的人有点不好意思,时间久了,这茬事一被人提起我就觉得深深地不好意思,为此毛毛在家的地位有段日子真是比我高。我去学校之后每每遇上要吃饭的事情都有点头疼,我常苦恼找谁一起吃饭,人和人总不是一蹴而就不论因果的,我念初中时每天早上都早早去学校吃馄饨,那段日子除了我还有一位住在学校教劳动制作的老头陪我,我们都喊他大智老师,那三年我只有幸被他带过一个学期,但是却做了一个到现在还依旧好好的LED万能充电小灯。我第一次去吃馄饨的时候他早早地坐我邻桌了,点了一碗猪肚面,我那时胆子大,点了馄饨之后直接跑去他那桌跟他聊天。
“老师啊,你一大早吃这么多肉,就白锻炼了。”
“没事,我老婆不介意。”
“那你老婆眼光一定是退化了。”
“但是我的眼光一直很好。”
第二天我去他吃三鲜面。我吃小馄饨。
第三天我去他吃牛肉面。我吃小馄饨。
第四天我去他吃小馄饨。我吃小馄饨。
有时候他有事不来。我还是去,依旧吃小馄饨。
那些早早去学校吃馄饨的日子真是偶然的幸运,我胆子还比较大的时候把吃早饭这种事弄成了一件神奇的事,也是因为吃早饭的勤劳,使我一度过得很好,很好那种好。所以我一直相信吃饭需要人陪伴,无所谓谁无所谓吃什么,好像神奇的事需要别人见证。所以那年去镇上念幼师时最害怕的不是远离父母而是怕没人和我一起吃饭,索性我前一年都是饭点下课,随堂一起的饭友很多,大家都一起挤向食堂,辜负吃饭的情谊这种很难做到。
第二年孙明明转来的那年课很稀落,我赶不到饭点总会一个人,年纪太小的当初不晓得笼络人心又喜欢爱憎分明,把课和人分得很开,和同学吃饭慢慢变成牵强之事。孙明明走向我的时候,她说,刚好,两个人缘不好的人才比较下饭。我其实很难过,我素来知道她人缘不好,没想过我也是。而我之前以为的我们很熟也不过是一时眼翳,所谓的一来二去其实都可论因果,还是一样的世故人情。
我和孙明明熟起来,像两座岛屿互相尊重,她喜欢一切和速度、高度有关的东西,比如那些和过山车海盗船射击攀岩游泳相像的事物,还有唱歌。她带我去舞厅第一次蹦迪,热闹的晚间真比白日,灯光耀眼,我们在音乐里疯狂,海浪似地一阵狂舞。也去买酒喝,有时候一次就喝一杯,有时候喝得很多,她很容易醉,每次都是我背她回来,她醉了后很听话,靠我肩头闭眼微睡,她有自己的房子不住校,因为醉酒,几乎我也住那。
她喝多的第一次,我脱她衣服,她死鱼一样不省人事,我不晓得是不是即使是女性看到同性光裸的酮体也激动,我真是手抖。她躺在浴缸里烂醉如泥,我不知道该怎样帮她,就坐在地上一直看着她,很久,因为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醒,又害怕水冷掉她会着凉,只好反复测试水温,冷了就赶快加热水,那晚超累。
只反复了一次她就醒了,看着我笑。浴室的灯是暖黄色的,衬得她很耀眼,我莫名心动,她说我傻,直接把她撂地上、沙发、床…哪里都行,不丢就好,我真是老实。我没想那么多只是想笑,这样的女孩真是心大,若不是我,是另一个人,就………可我依旧想她能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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