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谈对象,女方家的先决条件是占用我出资翻盖好的老家新居结婚。当年,我建老家新居的目的是想让父母从新家搬过来住,改善他们居住的条件,我回村子时陪父母一起住,伺候父母,只是父母不放心离异的弟弟一个人住在新家,尚未搬过来住。
其实,父母已经在新家为我侄子装修了一间婚房。听到侄子女友家的苛刻要求,父母无奈,只好连夜去老家新居找我们协商,我们一让再让。我一度曾特别痛苦,极度舍不得自己精心打造且已经住了五个年头的乡村别墅。
但是,最终我还是决定放弃老家新居,准备搬回新家。新家其实并不新,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迄今已经四十年了。
不过现在,我已经逐渐度过痛苦期,一切释然了。我们把老家新居让出,成全了侄子和他女友,了却爸妈一桩心事,或许还能双喜临门,帮助弟弟再找到一个伴。我这样想着,便心中释然,进而欣然了。我把老家新居里自己新买的家具和电器大部分都留给弟弟,省得他再购买。毕竟,我们是亲兄弟,情同手足!
当我在分家协议上签完字,老家新居已经不再是我的了。目前,我的心中已经彻底放下老家新居,把心思转到新家的改善上来了。我想把新家弄得明亮一点,通风透气,解决新家阴暗潮湿的问题,还想解决父母上卫生间的问题、大门问题和客厅问题,以及父母上楼梯的扶手问题等等。父母已经年逾八旬,逐渐年迈体衰,我多么希望父母能多享享福。尽孝须趁早,尽孝等不得。
我挣钱给谁花?能让父母高兴,能帮助弟弟和侄子,我也就心安了。人生最美是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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