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

作者: 遗忘的一隅 | 来源:发表于2017-07-19 22:28 被阅读0次
    江湖

    笔下人物的血肉有三分是自己的灵魂,剩下的七分是对生活的调侃,有人笔下画江湖,有人梦中执剑走天涯。

    希望你在自己的江湖是英雄,在别人的江湖仍是侠客。古时江湖起,刀光剑影,血溅四方,五尺白绫覆一尸,三尺黄土埋一骨。今时江湖藏于市井,再无刀剑,阴险狡诈藏于心,坑蒙拐骗藏无形。

    黑夜中星星萤火与黑暗斗争,总有你看不到的地方藏着一个好人,帮你驱散了伸过来的险恶。

    他们渺小,却是英雄

    1.

    马文明死了

    他是被人撞死的

    他是个好人却没人为他送别

    只因他是个小偷

    小偷怎么会是好人,我笑着没有回答。

    如果用职业来断定一个人是不是好人的话,我是一名职业骗子,那我也将是一个坏人。

    马文明是一个好人,并非因为我们同属江湖四门,偷、抢、拐、骗,才为他开脱他是一名小偷的事实。

    我和马文明我们认识了十年。他死了,我才决定把他的故事说出来。

    马文明是个孤儿,十五岁那年他流落北城街头,几天滴水未进,在玉门胡同口晕了过去。

    北城贫与富如寒暑两重天,市井小民在底层挣扎奋斗,看不见的江湖每天就在哪里上演。

    北城有一派专以偷为生,北城的地头蛇名叫马老六人称六爷,马老六本名叫马汉生,马汉生右手天生有六指,行里有规矩出门行事不能叫本名,他就给自己换名王老六。

    恰巧那天马老六出门办事回家,在自家胡同口看到晕倒的马文明,马老六看这小子衣衫破烂猜测定是从哪里来的流浪儿,马老六年岁大了,手上功夫随着手的力度渐渐跟不上了,早就有了退隐江湖金盆洗手之意,怎奈一直找不到关门弟子传下去,手里的本事不能在自己手里失了传,马老六看这孩子眉目清秀,伸手摸孩子的双手,突然摸到了什么他身体一颤,心中感慨也许一切都是天意,就这样马老六将马文明带回了家。

    马文明在马老六家住了下来,这天马老六将马文明叫到自己身边,说自己有真本事要教给马文明,学会了之后就会要金有金要银有银,再不用为吃穿发愁,你可愿意学,马文明年轻气盛,曾经吃不上饭的苦日子他受够了,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敬了茶,磕了头,拜了师,马文明成了马老六的关门弟子。

    练指是这行的基本功。马文明天资聪颖,他左手天生六指,这也是马老六收他为徒的原因,缘分吧!不出两年马老六手上的功夫就被马文明学了个七七八八,要想出师立派必须成功连偷十人才算合格,马老六指着北城火车站的方向说道:你去哪吧!马老六给马文明换名号名叫马三才,马三才出了门直奔北城火车站。

    2.

    在继续讲述马文明故事的时候我要先介绍一下我,因为我将在故事中遇到马文明。

    我叫程津,是一名职业骗子,我靠这张嘴吃四方。我在成为骗子之前,来自遥远的西北,我是偷跑出来的,我从小被寄养在叔叔家,叔婶对我非常不好,经常不给我饭吃,发脾气就打我,我弟弟经常冤枉我,换来的又是一顿拳脚,我忍不下去了,偷了他们的钱跑出了程家寨。

    那年我十六岁,一路漂泊来到了北京四门楼。在这里我遇到了教我本事的人,人们都叫他姚三爷,我称呼他三爷。

    刚来到四门楼的时候,我就被一个人盯上了稍,在趁我买东西吃饭的时候他上来撞了我一下,当我再摸口袋时我的钱包就不翼而飞了,这些事都是后来才知道的,我知道我身无分文了,面对陌生的城市,我感到异常的害怕,孤独无助。

          就在这时,一位穿着黑色中山装的中年人出现在了我面前。他递上了一个黑色钱包问我是不是我的,看着钱包上绣的程字,我不住地点头。那人把钱包递给我说,这次装好了要是再掉到地上被人捡走了就真的没有了。我点点头看着他走进人群。

        五天后我的钱包真的找不到了,我有些恼怒,你奶个腿,小偷怎么就跟自己有仇,站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里无助的看着路人,突然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不远处的人群中说着什么,他仍是一身干净的中山装,一支派克牌儿钢笔挂在胸前的口袋里,印象中我爷爷也是这么穿的。我站在远处观察他,这人是典型的国字脸,眉毛很浓,眼神中透着不怒自威的神色,他嘴角总挂着淡淡的微笑,仿佛一切都不为所动。他是什么人?就在我还在思考的时候,一句哎好巧呀小伙子,咱们又见面了的声音把我从思考中拉回了现实,我没了第一次见面时的紧张,点点头说,好巧,叔叔。他身边站着的两个年轻人却面色不善的看着我。

    他对身边的人嘀咕了两声,两个年轻人就转身离开了。就在转身的瞬间,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年轻人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我心中暗骂,老子招你惹你了就瞪老子。

    3.

    九月面馆坐落在北城火车站拐角的一处僻静之地。饿了一天的我在里边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大叔问我哪里人,我全盘脱出。

    我在北城有些产业,这家面馆就是我的,没地方去就跟我混,我点点头,你就先在这家面馆当伙计吧!我点点头,你以后就叫姚三爷,我点点头。

    在面馆当伙计是三爷教我进入江湖的第一步,阅人察言观色。九月面馆每天来往很多人,三教九流各色人,来往匆匆的游客,下班回家的疲惫白领,油光满面大腹便便的老板,妖娆风尘的小姐,辛苦一天收摊的小贩,乞讨的卖艺的也收摊来填肚子,就连小偷也来坐坐,我穿梭在他们中间,看他们的神色,听他们的交谈,社会的缩影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人性的种种在这里被无限放大,吃饭的老板时不时色迷迷的看看不远处打扮妖艳的小姐,却鄙夷的瞟了瞟旁边的乞丐,一直偷偷瞄老板的人,是在寻找下手猎物小偷,衣衫破烂的乞丐也许比旁边吃饭的白领都有钱,三爷告诉我,这里是江湖,他们自己的事和你没任何关系,记住你只是九月面馆的一名伙计,等你有了剑再说吧!我点点头,就是在这里我遇到了马文明,那个时候他还叫马三才。

    马三才连续一个月都来面馆吃饭,他和任何人都不一样,他对四周的任何人或事都不曾有过兴趣,吃完面就走,一句话不说。三爷说这是个有故事的人。有趣!有趣!很久没见过这样的人了,我问三爷你以前见过这样的人,三爷微笑着没有答话,但我知道三爷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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