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很多人对哲学问题,不愿意过多深入的探究,认为没有权威的答案,付出了一生,也许只能得到一套自圆其说的所谓学问。

可是,这说明了什么呢?不应该探寻吗?浑浑噩噩的度过每一天,为了那一些微不足道的骄傲活着,为了光鲜亮丽失去自我?
今天是王小波忌日。在看着《道德演化》时候,我总想到他说的一句话:“对我来说,只有满足两个条件的事我才干,首先是无害,其次是有趣”。
道德要求做无害的事情。谁又能总浸泡在道德之中呢,况且,你也说过,道德是演化的规范,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道德,我嘛要对此斤斤计较?
我的朋友,不是哲学需要你,是你需要哲学。
休谟说“要不是自然的抵制力太强大,哲学就会让我们全都变成皮浪主义者。休谟在那本18世纪的道德心理学杰作中,解释了人类道德的起源。他满足于将其归结于人类具有自然的同情心这一单纯的事实:我们的研究没有必要更进一步,去追问我们为什么有仁慈之心,或者为什么能把别人视为同伴。
知道这是我们能体验到的人性原则就够了。起源的考察必须得有个终点;每种科学都有一些普遍的原则,想再找出一些普遍的原则是没有希望的事。

休谟没有更进一步,他力不能及。他死后不到百年,达尔文给我们提供了一套理论,来处理“自然”为什么偏偏把我们塑造成这样的问题。一方面,他完全了解,我们的道德本性是一个特定演化历程的产物,这一事实就使得道德再无法称得上客观。
在奇思异想中,他设想了假如我们类似蜜蜂,生物演化会是怎样的。结论是:“未婚的女性会像工蜂一样,把杀死自己的兄弟视为一项神圣的职责,母亲会努力杀死不育的女儿;而没有谁会想要阻止这些行为。”
他很信赖自己那套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念,轻松愉快地提到了“野蛮人的道德低下”,把奴隶制称为“严重罪行”,自如地使用“高贵”、“邪恶”和“野蛮”这些词汇。
很不清楚他为什么觉得由大英帝国特定的文化进程所塑造出来的人的道德感,就可以产生真的道德观念。

弗朗西丝·柯布指责他的道德感演化观是“马基雅维利之后出现的最危险的学说”。
在她看来,对于道德良心的达尔文式解释“为了……给伦理学致命一击,于是宣称我们的道德感不仅来自不值得特别尊重的起源,也不符合任何外部的或持久的客观实在,还宣称我们的道德感只不过是临时的和暂定的,是这个小小世界及其居民的地方偏见,要是让在火星上那些更有见识的人看到了,他们只会报以嘲弄的微笑。”
不是在火星,今天的你看到也会如此。
道德本身就是自我完善。像理智的成年人一样面对这些真相,而不是编造些什么哲学理论,希望带来令人宽慰的好消息:发自内心的信念都是真的。
善的定义很难,追寻的道德,即便是斯多葛哲学中美德、勇敢、正义和节制,在持续的完善之中,完成他们本身就是社会实验,如果你不能投入其中,用事实证明自我,那么道德确立,德性完善都是一句空话。
所以,不必为不以为然而奇怪,奇怪的是你没有作出努力,没有试图成为榜样,唉声叹气,自以为是站在多高的地方,其实一点都不有趣,怎么让人以你为豪,按照你的榜样完善自己?

我们都是一本书,字里行间都是故事。“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该达到的标准”。
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种逻辑就叫黑色幽默。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我小说里的人物也总是在笑,从来就不哭,我以为这样比较有趣。”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件事能让我相信我是对的,就是人生来有趣。过去有趣,渴望有趣,内心有趣却假装无趣。也没有一件事能证明我是错的,让我相信人生来无趣。
过去无趣,现在也无趣。不喜欢有趣的事而且表里如一。所以到目前为止,我只能强忍着绝望活在世界上。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他努力的证明自我,比大多数人道德,也比大多数人有趣,尤其是比那些无所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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