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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夏铭刻征文]是谁杀死了那只歌唱灵魂的小鸟?

[炎夏铭刻征文]是谁杀死了那只歌唱灵魂的小鸟?

作者: 夏莫Summers | 来源:发表于2017-08-21 00:44 被阅读19次
    Hope is the thing with feathers          That perches in the soul,                    And sings the tune—without the word And never stops at all,                                                                                            And sweetest in the gale is heard;    And sore must be the storm                That could abash the little bird            That kept so many warm.                                                                                          I've heard it in the chillest land,        And on the strangest sea;                  Yet,never,in extremity,                  It asked a crumb of me.                                                                                                                                          ———引言   

    初读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把它当作故事来读的,那时,我也不过就和书中的小女孩斯库特一样大,对于1932年的,带着大萧条时期创伤的大洋彼岸的神秘历史,有着合乎年龄的好奇和憧憬。

    其实,现在的我仍未能完全明白,这本书所要表达的全部意义,它对生活的思考、讴歌亦或是对人性善恶的颂扬和不齿,全部都揉和在了生动精彩的故事里,似乎是抽丝剥茧般的探索,却又永远都难以分离。

    即使是这样,我依旧想试着把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讲述出来,纪念我、和斯库特青涩的成长历程中,至善至恶的灵魂。             

    1‖那些从不能辜负的亲情、友情与爱

    斯库特的童年是在一个名叫梅科姆的小镇度过的,和父亲阿蒂克斯,哥哥杰姆,还有保姆卡波妮一起。记忆中梅科姆的印象就如同邻居莫迪小姐烤的蛋糕一样,陈旧温暖,带着令人厌倦的甜腻。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斯库特和杰姆的感情。

    也许仅仅是因为书中描写了很多她和兄长的互动细节,也许是我认为,杰姆确实是一个好哥哥。

    杰姆对她的态度,平平淡淡,甚至略带点不屑的。他总是说她“表现得太像个姑娘了”,而忽略了她确实是个小他五岁的妹妹。而斯库特面对卡波妮的斥责时,心里却也想着“她明明知道杰姆比我大,却责问我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懂事。”斯库特太小了,而杰姆的年龄却足以对逝去的母亲保有清晰的印象。但他们彼此都知道,自己心里总有柔软的一块,留给对方。

    书中有一处写到,斯库特吃了路边捡来的口香糖,杰姆却出人意料地暴怒起来,勒令斯库特把口香糖吐掉。自从长大以后,他很少再发火。

    “你要是吃了会死的!”他说。

    “现在去漱口!你听见了吗?”

    那一刻,他眼里的恐惧,是真真切切存在着。尽管那时斯库特只懵懵懂懂的年纪,尽管,他那时也不过十岁。

    在万圣节的晚上,两人独自走夜路,遭到歹徒袭击。当时斯库特蒙在一身万圣节表演的戏服里,什么也看不清,杰姆冲上去,与比他高了不知几个头的人搏斗。

    “快跑,斯库特!快跑!快跑!”

    后来,他们都安全逃回了家,父亲立即叫来了医生。

    “杰姆会死吗?”斯库特不停地问他

    杰姆的一只胳膊骨折,并且落下了轻度残疾,再也不能玩他最爱的橄榄球。

    那年斯库特八岁,杰姆十三岁。

    兄弟姐妹之间就是这样,不同于父母,不同于朋友,不同于爱人,无论怎样吵闹,无论有怎样的嫌隙,吵吧,打吧,吵完了闹完了,你们还是每天生活在一起,谁也离不开谁。

    《杀死一只知更鸟》封面合集

    2‖关于勇气

    斯库特曾评价邻居杜博斯太太“是个十足的恶魔”。

    杜博斯太太是个典型的思想保守的人,因为斯库特的律师父亲,为一个名叫汤姆的黑人辩护而感到厌恶不已,她接触不到阿蒂克斯,便将情绪转移到了他的孩子们身上。称他们“野生野长的孩子”,并在他们面前评价他们的父亲“比他为之效力的黑鬼和无赖好不到哪里去”。

    这些话激怒了杰姆和斯库特,没有人能接受得了自己敬如师长,且是自己最亲近的亲人的人。于是愤怒的杰姆便找准机会将杜博斯太太的花园毁坏干净。可本来是为父亲阿蒂克斯打抱不平的杰姆,却受到了来自父亲的惩罚,父亲勒令他每天下午都要去杜博斯太太家,给生病的杜博斯太太读书。

    在斯库特看来杜博斯太太似乎已经病得很严重了,每次杰姆和她去给她读书时,她总是眼神空洞地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还时常伴随着类似癫痫的异常症状。杰姆读书,她没有在听。

    斯库特被吓坏了,但为了陪伴哥哥依旧每天英勇就义。杜博斯太太只有在她最喜欢的环节——挖苦兄妹俩时,才恢复正常状态,其他时间她总是在床上躺着,神情涣散,目光呆滞。

    直到有一天阿蒂克斯对他们说他们不用再去了,因为杜博斯太太死了。

    杜博斯太太是个吗啡瘾君子,医生说她可以用吗啡止痛,来帮助她挨过她的病,可就在她生命只剩下几个月的时候,她却开始戒掉吗啡。她说,她想干干净净地离开这个世界,不欠任何人,不依赖任何东西。而她要求杰姆给她读书,是想帮助她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好不让自己太难过。

    那个尖酸刻薄的杜博斯太太,她原本可以不用死得这么痛苦。

    “杜博斯太太很勇敢”阿蒂克斯说,“儿子,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些东西,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Courage is not a man with a gun in his hand. It's knowing you're licked before you begin but you begin anyway and you see it through no matter what.           

    勇敢是,你有两颗糖,可以留一颗到第二天。

    勇敢是,攀登一座很高很高的山,迎着太阳站在山顶

    勇敢是,一个人去到一座陌生的城市。

    勇敢是,不念过去,不畏将来。

    勇敢是,你站在地狱边缘往下跳,只是为了让自己学会怎样爬上来,即便你知道那里万劫不复。

    3‖racism这个词

    斯库特生活的年代,是1930年,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那时候的美国,还没有经历过内战的洗礼,从一出生开始,你皮肤的颜色,就决定了你一生的命运。

    斯库特的父亲是镇上唯一的律师,三十年来经手了无数梅科姆镇的案件纠纷,因此广受尊敬。可尊敬只是尊敬而已,一旦触碰到群众的痛点,便会分崩离析,一触即碎。

    这次他为之辩护的被告人,名叫汤姆,是个年轻的,残疾的,黑人小伙子。汤姆被指控为强奸罪。

    智慧如他,他很快就找到了汤姆的罪名是莫须有的证据。可阿蒂克斯知道,如果他接下了这个案子,将会面对些什么,不止是他,还有他的孩子们,他们的生活,会变得怎样艰难。可律师的工作,让他必须选择性地无视一些东西,忍受一些东西。

    有人骂他“为黑鬼帮腔”,在报纸上刊登讽刺他的漫画,他孩子们的同学嘲笑他们,连带着他们的父亲,还有杜博斯太太,她的恶毒言辞令杰姆疯狂地跟她打了一架,原告尤厄尔的家人在他从法庭出来时,往他脸上吐唾沫。

    “我只希望他别嚼烟叶了”他说。

    然而斯库特和哥哥是明白父亲的无奈和难处的,开庭的时候,他们还偷偷去看了。

    阿蒂克斯的辩护相当精彩,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原告,而这也清楚地证明了汤姆是无罪的。

    “你不会有事的”他对汤姆说。

    可法院仍含混其辞,只因历史上从未有过黑人胜诉的案例。可他们也并没当场判汤姆死刑,只是把他关进了监狱里。休庭的时候,所有人都起立向他致意,为他的勇敢。

    斯库特和杰姆都以为阿蒂克斯要赢了。

    可事实是,汤姆在监狱里尝试越狱,因为残疾,他没能跑太远,最后,被警察开枪击毙。

    法律只因为有罪的一方是白人,就毁了一个善良的黑人小伙子的一生。

    这是阿蒂克斯终其为法律效劳的一生,唯一对法律失望的一次。

    racism,种族歧视。

    即使是在今天,仍然一碰就痛的一个名字。

    2016年夏,我十三岁,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参加夏令营,在旅途中,认识了一个叫L的女孩子,开学后,她马上就要在这个州的一所私立中学上学。L对这个国家显然比我熟悉,因此,一路上,她没对我少加照顾。

    有一天午饭吃得匆忙,她便带我来到快餐店里,准备打包些东西带走。点完单后,正抱着一大袋东西,端着两杯可乐往外走时,却瞥到门口两个黑人男孩子,正拿着汉堡对我们指指点点。虽然离得并不近,但我仍清楚地听到,他们叫我们“Chinese”。

    “Chinese”是外国人对中国人鄙夷般的称呼。

    我一下子愣在原地,自从来到美国后,我便对这些词格外敏感,一个人出门在外,不知怎的,我很怕很怕听到这些词语,提醒我,这不是我自己赖以生存的地方。

    走在我前面的L,脚步一下子顿住了。

    她走到我跟前,快速地吐出一个词,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拉着我跑出了店门。

    她说“Neger”。

    等她带着我跑回大巴,我才来得及问她,为什么要跑。

    “我怕跟他们打起来。”她气喘吁吁。

    后来我才知道,这两个词,都带有种族歧视的辱骂含义,而熟悉美国本土口语的L,对这点再清楚不过。

    我看着L,突然很难过,这个脸圆圆的,开朗热情的,被人所喜爱的女孩子,在这个远离故土的地方,仍能被温柔以待吗?

    1861年以来,多少年过去了,这个词带给我们的创伤仍然存在,它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被软化,被抚平。现在的我们只是证明了“种族歧视”是错误的,但我们并没有将它从这个复杂的人类社会中,完全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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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好人和坏人

    对斯库特来说不修边幅的,脏兮兮的尤厄尔家的人是坏人,以嘲笑讥讽她为乐的堂哥弗朗西斯是坏人。至于另外一些人,她还分不清楚,就好像姑姑亚历山德拉,就好像保姆卡波妮,就好像邻居怪人拉德利。

    我们通常很难去界定好人和坏人,阿蒂克斯说,你永远都无法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怪人拉德利是个疯子。

    斯库特和她的小朋友们一直很怕他,可在害怕之余,还把他当成了平日无聊游戏中的冒险和刺激。他们认为碰到拉德利家的房子就会死,却又互相比赛,看谁敢去摸摸那座房子的墙壁。这种健康孩子对弱者的恶作剧,在贫瘠的生活里,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唯一乐趣了。

    若是说怪人拉德利的神秘色彩如同中世纪的女巫,很难界定好和坏的话,那么尤厄尔家的人,就是十恶不赦的坏蛋了。

    阿蒂克斯的委托人汤姆,仅仅因为种族之差,就死在了尤厄尔家的人手下。

    可“和黑鬼打官司”却让尤厄尔们感到了屈辱,他们开始报复。第一步,就是从他的女儿,那个天真如小鸟的斯库特下手。

    他在斯库特和杰姆走夜路时,用匕首向他们下手了。当利刃刺上去的那一刻,杰姆冲上去,和他搏斗。于是,13岁的小男孩很快败下阵来,身负重伤倒在路旁,而此时的斯库特,也在拼命向前挣扎着求救。

    有一个黑影冲出来。

    他冲到歹徒面前。

    他与歹徒搏斗了起来。

    斯库特得救了。

    两个孩子被带回了家,杰姆很快得到了治疗,斯库特在姑姑身边坐立难安,她走向哥哥的卧室,那个从杰姆十岁后就向她关闭的地方。

    她看到,昏暗的走廊里,一个黑倚着墙壁站着。

    “阿瑟先生。”她用沙哑的声音叫道。

    阿瑟是怪人拉德利的名字,他救了斯库特和杰姆的命。

    他当得起小女孩的这一句阿瑟先生,三十几年来,第一次有人这么叫他。

    尾声

    很多看完书的人,就像我一样,都会有一个问题。

    ——知更鸟到底是谁?

    是汤姆?是阿瑟?是阿蒂克斯?还是,斯库特自己?

    仅仅从这本书来说的话,知更鸟可以是很多人。

    他们正直善良,他们诚实可爱,他们相信命运。

    可惜,他们最后都惨遭杀害。

    那个杀死了知更鸟的人,他,是杀死一个有血有肉的灵魂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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