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花街柳巷的人被抓,对于不设合法的红灯交易有怨言,他们通常是这样狡辩:我只是谈了一个闪电般快的恋爱啊,谈恋爱怎么算违法呢?
他们往往还附上小作文:路过一个小巷子,遇到了一个漂亮的陌生女孩,彼此一见钟情。爱情的烈火燃烧,没有太多了解,就完成从灵魂到肉身的升级交往。但是激情退却,又觉得这样谈婚论嫁太草率,于是商定用5百块钱做分手费。
事情真这么简单吗?说交易是谈一场短时间恋爱的,简直侮辱“恋爱”两个字!
不讲什么伦理与道德,最大的区别是:收钱者不是只跟一个人或几个人谈,是有交易记录;也不是自主自愿跟某个人谈,是有安排分派!举例来说:要是相亲的一对人,互相看中了,当天见面当天在一起,第二天不满意分手了,那是你两人的事。
但那种交易,必有多次多人交易记录,没有证据不会乱抓。
而交易双方中的收钱者,必定会交给上一层的做安排者钱,不给那些抽成,是不可能做交易收到钱的,即使有上一层安排者压着,还有不给钱的呢。
而相亲的人,收到分手礼物或分手费,就不会交给别的人了。
安排相亲的人,也是双方熟人或者婚介所的人,不是那种红灯上层。
一些人混淆视听,把那些以相亲名义乱来的拜金女,等同于红灯女,可拜金女的目标是钓金龟婿,仍是朝着个人捞钱方向走,红灯交易则是经营性质的,是和整个社会经济与规则相关。
拜金女再怎么乱那是个人道德,闲事懒得管,但是那种交易破坏了社会架构,必须管!
带了经营性质,破坏社会架构,最明显的一点是那些上一层的安排者,为了利益会不择手段!
见过被拐后逃出来的女子,一个摔断腿,一个精神失常。
还有一个的父亲去找她,结果她解救回来,父亲又在外地失踪,她30岁头发全白!
都推测她父亲说是失踪,应该是已被害。
那类交易的背后,哪个没有黑雾势力控制?还有多少解救出来的人也无法开始新生活?
因为十“鸡”九毒,十“鸡”十病,毒和病无法摆脱。
很多染毒的,不是先有瘾后去交易,是被迫交易,被用毒来控制!
那么多血淋淋的事实在,发那些调侃此类事的言论前,能不能动动脑子,摸摸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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