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毛说,“如果你给我的和其他人的一样,那我就不要了。”
真让人心动的一句话,胜过她自杀的流言,胜过荷西对她的爱情。
这大概是一种感情洁癖,不允许一丁点其它人事的掺杂。
就像我年少时的喜欢,霸道到甚至不愿与任何一人分享,紧守着内心深处的花,或窃窃私笑,或心哀神伤。
年少时,喜笑不敢参出半分的心底少年呵。
七年后的我,却仅仅因为见到一句似于他曾经说过的话,就任着记忆的野马肆意奔腾,在此洋洋洒洒千字成文。
1
这故事并不复杂,我可以三言两语给你分解完。
暗恋可以发生的故事,总是寥寥可寻,这没办法。
可我,又甚至不确定那是喜欢。我甚至未用“暗恋”形容过他的出现,也不曾在心里对他说过“喜欢”。
有太多理由可以阻挡一段感情,有太多苦衷可以对大脑下达拒绝思考的指令。
昨天小王子告诉我说,他那时还太年轻,不知道如何去爱一朵花儿。
而那时的我,又何尝不是太年轻,何尝不是不懂得如何去喜欢一个人呢?
我的心里藏着莫名的懦弱和伤口,上演着不信任和自我怀疑。
而对于感情唯一的经验,竟是曾经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少管所教官说的那句,“你喜欢一个人算什么,我像你这么大那会儿同时喜欢着十几个女生。”
不是坚贞不渝,不是一生一世一双人,而是同时喜欢着十几个人。
这句话有多玩世不恭,劝的不过是那些为爱情割腕、自杀的少年。
这句话又有多挑战我对爱情的信仰,却解决了所有感情里的患得患失。
而我却把这份游戏感情的态度,套用到了自己的身上,或否认或消弭着对他渐生的情愫。
我当时可能只是,不敢喜欢他。
宁愿骗着自己同时喜欢了很多人,他也没那么特别,也不敢思量他带给自己的这份心脏脉动的规律。
没有人不期待一份深爱。
但为了抚慰那份不勇敢,却用了怕自己深爱的烂借口。
真傻。
2
恩,不知道怎么就铺垫了好长。
但他出现得也挺晚的,都初二了,所以只能先凑合着说说我自己了。
我终于和他做了同桌。
虽然当时的我并不知道他对我的意义,但现在做个回忆都有种等了这刻好久的错觉。
他和其他男生不一样。
我得再强调一遍所有人都懂得的这句话,因为这份情绪已经再次流经。
我第一次被班上的男同学惊住,是因为他突然跑到我跟前来,一眼深情的凝望,眼睛那叫一个柔情似水。但我知道那眼底没有一丝情意。
他说,你的眼睛好像洋娃娃。
才多大个娃啊,就知道靠着美貌来撩妹了。
还有个更直接,直接上来就把手放在了我在桌子上的手上,我愣了抬头看他,看他什么个意思,但他就是不说话,这么张帅气的脸,我也有点舍不得骂。
恩,因为我并不漂亮也不开朗,我怀疑我这辈子的桃花运都在这个年纪用完了。
唉,不会的,别吓自己。
真的,在我知道他之前,我还以为我班上的学霸都是这种自信又自恋,没事撩个妹来玩玩的放荡不羁的人。
但是他没有,就算隔着衣物不小心彼此触碰到了,他也会马上回过头来认真的跟你说,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那个时候,他的脸上怀着退缩的歉疚,那个眼睛非常的清澈。
他平素帅气干净利落的性格,与此时相距甚远,让我一瞬间开始晃神。
那个眼睛,那份因尊重语气里怀带的小心翼翼。
沦陷,原来用的是这么短的时间。
真是经年不可忘,一刻成永恒。
3
一面否认着情愫的滋长,一面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了他的身上。
一面不敢爱,一面享受着他的存在所带来的温存。
在所有最平凡的互动里,上演最惊涛骇浪的心动。
该由着这心悸一发不可收拾,还是早做打算掐灭火焰?
只是后来我才知道,在感情面前我们都是没有选择的。
就像那次英语课上,我作为代表起来发言,把一个单词发音错了,心里对整个组员都非常歉疚,因为自卑那份歉疚又加深了几许。
他却在我坐下来后,很自然轻快安抚的跟我说,你刚才说的挺好的。怕这句话显得不诚恳,他又补充说,就是除了那个delicious的发音错了,其它都很不错。
我没想到我心里的窘迫和尴尬会被人发现,我更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注意和安慰。
心跳得好快。
真是不问道理不可理喻。
这心跳有时仅仅因为,他最简单自然的言行直面的对象是我。
哪怕是他后背往椅子上轻松一靠,头微微偏斜,对我伸手比出两个大拇指,说我厉害。
哪怕就是这样的动作,佛曰不可言不可言,我说直思量难相忘。
厉害,考试满分么,我这考了满分的满足感都没有得到你这句夸赞的满足感来得深刻,你才是厉害。
原来站在耀眼的地方还能被发他发现啊。
真好。
3
可是,真的不好。
他有喜欢的人了,他有女朋友了。
在我还把自己隐藏得很好时,在我还未来得及坦然承认这早已愿倾囊相付的真心以前。
我怎么忘了,这个男孩是如此优秀呢。
走在路上都能听到女生在讨论他,隔壁班的那个*好帅啊。
嗯,我还是从那时才知道原来他在别人眼中有一副神颜,仔细想想好像是很好看,但因为班上男生颜值一直很强大,所以才忽略了他其实也是一个帅气的人吧。
何况他成绩好,何况他性格外向开朗,何况他言行举止自成风流。
原来能见识到他小心翼翼应承我的一面,本就不该是他的样子,除了教室里仅有的联系,我不与他的生活轨迹相交,我更不是他感情上的棋逢对手。
我是在这个画面里知道他的女朋友的。
他还真是下流,大庭广众的。
可这么不雅的动作,他做起来却又不那么不堪了。
那天大概是在狂欢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教室里布置得很精美。
他的身边坐着一个很漂亮的女孩,他还在和他面前的朋友谈笑风生,在节目开始以前,整个教室里都是吃零食的细碎嚼咽声,以及周围人的喧闹。
他头的角度都没有偏,还对朋友笑着,然后把手放在了他身旁女孩的腿上。
那个动作并不流畅,可能是没反应过来自己这个动作,也可能是怕女孩心底有抵触,那个动作用了很微妙的不快不慢的速度。
它不流畅,可是好自然。
超短裤呢,茂盛的夏天盛着她,也盛着那双美腿,他的手就搭在上面呢。
心,一片一片的碎裂。
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4
和他高中读了同一所学校,可是我们再没有联系了。
这一切是可以如此轻易的就结束得如此彻底。
一点也不像六年级毕业时会哭得稀里哗啦的样子。
我以为是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却不知道我死心不改,隐秘、沉默、安静的张扬。
我只是因为很简单的理由就想起他。
我只是因为很简单的触动机制就想起他。
“既来之,则安之”么,这句话他也说过。
他还说过,“动作要快,姿势要帅。”
他还说,“一个人不会一直是好运气的。”
他的话他的语气他的模样,它们在我大脑里不慌不忙的发酵,有时候过于膨胀,就从我嘴巴里钻出来,在离他足够远的距离说着他曾说过的话。
我记着这些事,可是他却在忘记。
我那时在各种时刻里对他投出去的无数观望,却让他成为了我此刻心中的白月光。
明明都好像喜欢上另一个新人了,还会为了这个人吃别的女孩子的醋。
还会因为文理分班后结交的好朋友曾和他同一个班过,心底就升起一股更不敢思量的嫉妒。
明明有了新裙子想着的是可以被这个新人瞧见,晚上梦见的却是自己一席白裙偶然遇见他的场景。
明明当年都不曾嫉妒他身边的那个女孩的,但这些情思却为何斩不断。
怎么会这样。
可是都是这样,对感情里的自己无可奈何后,我们会疯狂的对自己妥协一次。
不要忘记我就好,我得站在大一点的舞台上让你看见这个我,就像当年考试满分得你目光停驻一样。
然后我就站在了全校型的演讲比赛现场,人真多,我找不到你呢,也不敢找你。
这不动声色的勇敢,该是这场安静的暗恋的句号。
不动声色。
如果你发现了它,它就存在,你没有发现,那就当它不存在。
5
一开始的深情总是最难忘记。
最后。
没有了,其它都没有了。
除了现在那个洋洋洒洒千字成文的我。
那个想起他,生命的底色就变成暖色的我。
那个我,时间借了她的手,此刻一字一字敲打着他曾昙花一现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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