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个配角样走过日渐闹热的夜市街,夜市街还不长,才开张,也不够闹热,知道的人不够多。
本来就是配角,互相都是配角,相互看看,琢磨对方眼睛里面有没有买的欲望或者卖的东西好不好玩或吃,然后再考虑如何招呼或者无意义路过。
飘起细密的雨珠,本能地想打开雨刮器,然后发现在走路。于是觉得自己是一颗走动的庄稼,老天还没有忘了浇水。
许多摊主尽量用吸引人的名字来扯眼球,大多很常见,用谐音。比如酒别重逢,或者用一些老套的招呼语,比如你有故事我有酒。有个叫芭提雅分雅的令人略感意外。
走来走去,没碰到熟人,如果下次再来,遇到同样的摊主,就应该算熟人了,只是我熟他不熟。属于熟人当中比较低级的那种熟。
回到家,女儿买的那个很懒就可以开的花红艳艳地开了,很好看,今年似乎很流行。希望今年流行多发奖金。
好像叫什么红,记不起来了,又懒得查,这个花本来也懒,估计不会计较人能不能记住它的名字,再说反正这名字也是人起的,它们相互间还不一定叫这个名字。
老是要想起鹤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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