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卡夫卡长篇小说最近似传统的现实主义的作品,读者随着主人公的行踪,可以看到美国社会的贫富悬殊、劳资对立的情景和工人结社、罢工游行以及资产阶级党派斗争等场面。
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资本主义世界的许多矛盾和弊病是有所认识的,他同情的是在被压迫、被剥削的下层人民一边。
小说的色调不象作者其他作品那么灰暗。
作者在日记中说过,他这部小说是“对狄更斯的不加掩饰的模仿。”
所不同的是卡夫卡对他所描写的对象只是客观地、冷静地叙述,而不象狄更斯那样具有更鲜明的倾向性。
小说题名为《美国》,但写的并不是特定的、具体的美国(作者从未到过这个国家),而是卡夫卡虚构的普遍化了的资本主义世界。
如果说《美国》还只是部分地具有卡夫卡的艺术特色,那么《诉讼》①则完全是“卡夫卡”式的了。②小说的内容不象《美国》那样具体,而更具抽象化。
主人公约瑟夫·K是一家银行的襄理,在他三十岁生日的那天早晨,突然被秘密法庭逮捕,却不宣布他的罪状,行动仍然自由(小说第八章有交代。
这是跟刑事案件不同之处)。法庭设在一个仓库的阁楼上。约瑟夫·K 自知无罪,他不想逃路,而只一心想把案子搞个一清二楚。
为此他去向熟悉的几个女人求助,却找律师申诉。
他从律师那里得知:法院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徇私舞弊、贪污贿赂、官僚主义,种种弊病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他又去找法院的画师打听自己的罪名。
画师告诉他:“法院一经对某某人提出控诉,它就坚信这个被告有罪,谁要消除这种信念,那真是困难万分。”
约瑟夫·K 鉴于律师九个月也写不出申诉状,决定解聘他,因而遇见了律师的一个当事人(谷物商),他告诉约瑟夫·K,他为了弄清自己的案子折腾了二十年,不仅弄得倾家荡产,而且人也搞得精疲力竭,而递上去的所有呈文“全部变成了废纸”……
约瑟夫·K 在一次陪外宾参观大教堂时,那里的牧师对他讲了法典上一个“门警 的故事”,晓喻他:真理是有,但通往真理的道路障碍重重。
小说的结局是,一天夜里两个穿黑衣服的人把约瑟夫·K 架走了,在一个荒废的采石场上拔刀把他刺死——这是法院对约瑟夫·K 的最后审判。
如果说小说的前半部与一般同情弱者、暴露黑暗的资产阶级文学作品区别不大的话(当然,艺术表现方法是迥异的),那么,在结尾部分,“卡夫卡特点”便很明显了。
约瑟夫·K 作为被告,他是受害者,他被法庭抛到被压迫的人群中来,开始品尝到那些经常在他所任职的银行大门前哀哀无告者的酸辛;
作为银行襄理,他又是个不大不小的官,是跟法庭以及无数类似的官僚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利害关系的一员,他也曾象法庭对待他那样对待过向他求救的人们,因而他渐渐感到自己也是一个有罪的人,理应受到正义法庭的制裁。
因此当最后两个执刑的刽子手拔刀相见时,他束手待毙,丝毫不加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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