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名看了一节《金蔷薇》,据说这是一部十分优秀的学习写作的书。我揣度它是那种长篇大论、满是速成套路技巧啥的“宝典”,枯燥而严肃,没想到它的风格是这样的特别而清新。
它开篇用优美和缓的笔调,讲了一个不俗而感人的故事。
年老丑陋的清扫工夏米,曾经是一个因病被遣返回国的退役兵。遣返时一个团长托夏米把自己八岁的女儿带回去,交给孩子的姑妈。夏米带着孩子苏珊娜踏上了漫长的旅途。
在那段旅途中,夏米笨拙而努力地为孤独忧郁的小女孩讲了许多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中讲到一枝代表“爱和幸福”的金蔷薇。苏珊娜对金蔷薇产生了深深的执念,同时对极力想让她开心的夏米也形成了特别的依赖和信任。夏米也很喜欢这个给他枯燥乏味的生活带来色彩的小女孩。
但到达目的地后,夏米还是把苏珊娜交给了她的姑妈——一个生活窘迫、脾气暴躁、长相凶恶的老妇人。
分别后夏米很后悔,越来越觉得孩子跟着那样一个人,日子会非常的难过。他很想念苏珊娜,但是在困窘和颠沛流离中,他逐渐失去了苏珊娜的消息。
多年后重逢,夏米依然穷困潦倒,苏珊娜却长成了漂亮的大姑娘。
重逢的这一段写得很感人,夏米十分激动,作为一个清扫工,他笨拙而发自内心地赞美苏珊娜:我的小姑娘!你长得多美呀!你的头发梳得多好看呀!可我这个笨手笨脚的大兵,当初给你梳的是什么头呀!
而苏珊娜扑过来抱住他的脖子,哭着告诉他自己什么都记得,说他和以前一样善良。
我特别喜欢这一段描写,把那种真挚、热烈的情感,多年的想念和重逢的惊喜,用最朴素的语言表达得淋漓尽致。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清扫工,他不会使用华美动听的语言,可是因为内心真切的喜欢,使他质朴的语言无比感人。
但此时苏珊娜正陷入困境,因为她嫁给了一个花花公子,她是因为花花公子移情别恋生气而跑出来的。
夏米把她接到自己的陋室住了五天,他在这五天中感觉到无比的开心和幸福。但是花花公子打听到消息,用很典型俗气的一套手段把苏珊娜接走了。
苏珊娜离开的时候,叹息着表示自己很想要一枝会给人带来幸福的“金蔷薇”。
夏米回答她说自己不喜欢她那位花花公子,而且他认为那人一定不会送给她金蔷薇。
苏珊娜走后,夏米每天在清扫首饰作坊时,把那些落在灰尘里微乎其微的的金粉扫起来,用簸扬机筛出来。日复一日,竟然用它们积累起一小块金锭,并用它请金匠打造了一枝美丽的金蔷薇!
夏米起初拿着这来之不易的金蔷薇十分开心又激动,他想拿去送给苏珊娜。可是他忽然想到自己又老又丑,完全配不上年轻漂亮的苏珊娜,因此而犹豫退缩了。而且苏珊娜和她的丈夫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去了美国,夏米再也找不到她了。
整个故事基调和缓,前期温暖,后期忧伤,但无疑是充满“爱”的。
也许你和我一样纳闷,那么这个故事和写作方法有什么关联呢?
我们看看作者是怎么把话题转移到写作上来的。
夏米带着这枝金蔷薇孤独地辞世,金蔷薇落到了偶尔来看望他的金匠手里。金匠又把它卖给了一位文学家,而文学家把这个从金匠那里听来的故事记录下来,并把文学创作中的素材比喻为“金粉”。文学创作的过程,就是在生活的尘土中把这些金粉筛选出来,再把它们融合,打造出为读者呈现光和爱的“金蔷薇”。其中最优美而意境深远的一段话如下:
“每一分钟,每一个在无意中说出来的字眼,每一个无心的流盼,每一个深刻的或者戏谑的想法,人的心脏的每一次觉察不到的搏动,一如杨树的飞絮或者夜间映在水洼中的星光——无不都是一粒粒金粉。”
这种说法是不是很有趣?
另外虽是淡淡的讲述,却有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够令人不断地回想反刍。这正是作者技法高明、功力深厚的体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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