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昨日到达北京。今天一早,到汇永商学院参加学习。主题是《法商讲师课程设计与授课技巧》。
授课老师是杨东暄老师,内容切合实际、引人入胜,收获很大。
刚结束一天的学习,简单做个记录。
杨老师的课程,主要是围绕演讲与表达展开。
作为律师来说,法庭辩论是经常性的工作,这也属于演讲的一种方式。而一般人理解律师的工作,更是以为律师是靠嘴皮子功夫,也就是表达来挣钱的人。
或者说,演讲与表达,是律师的基本功。那么,作为律师,一定会对这方面有专业的学习和深入的了解。
我以前也这么认为,也和大多数律师一样,入行了,也就是按照传统的方式自己摸爬滚打,而没有去思考过自己究竟有多了解演讲与表达,自己的这点功力够吗?
直到今天上了课,仅仅一天的课程,就让我意识到。以前在实践中积累的这点认知和技巧,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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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时间关系,今天只能谈谈对于“讲故事”这事的一点点所学所感。
以前,也觉得讲故事的能力是很重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讲故事。作为律师,也知道讲故事是一项重要的能力。
也曾学习过一些讲故事的知识类文章。然而,都因为没有去刻意练习尔渐渐模糊了。
听课后,就串起了以前的一些认知,将讲故事的方法系统化了。
首先,讲好一个故事,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1、何时,事情发生在什么时间?
2、何地,事情发生的地点在哪?
3、何人?有些什么人参与了事件?
4、何事?发生了什么事?
5、何果?事情的结果是什么?
6、何因?造成结果的原因是什么?
7、何示?事情的发生能给我们什么提示和启发?
这几个要素,看似简单,似乎很好理解。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却经常忽略。因为忽略了其中的某项要素,往往会导致故事的不完整或是不可信,从而大大地消弱了讲故事所应产生的好效果。
还要注意到一点,是讲故事一定要有细节。所谓细节是魔鬼,有了细节,故事才丰满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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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讲故事的能力,其实是很重要的能力,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来说,尤其如此。
虽然貌似讲故事的能力尚可。然而,那种随意而自发的方式,或许是不能经受方法论的检验的。
大道至简,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其实都离不开讲故事。
那么,把老师的这套方法论的框架,植入自己的认知体系。讲故事之前琢磨一下,有哪七个何?也就是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结果、原因、启示。多练习就会形成思维的框架,能力也就在不知不觉中提升了。
当然,讲完故事,也要按照这个方法论来复盘,也能增加自己的收获。
课程上,不仅是听,每个人都上台做自我介绍、讲故事、练习一分钟即兴演讲。生动而有趣,收获颇丰。感恩老师的付出,也要感谢所有的伙伴,还有自己的努力。
明天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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