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下了很大的雨,因为忘了带伞又怕麻烦别人,所以我扣上帽子踩着水跑回了寝室。雨声被门板隔绝的那刻,我的电话铃声响了。
我看到来电人,愣了一下,有些讶异。
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暗恋和单恋。但我们已经好几年没联系了。
“喂?”他的声音没变,仍然那么好听。
“哎,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了?”
我拨了拨刘海上挂的水珠,这应该是个掩饰性的动作,不过他看不见,而我也不清楚自己在掩饰什么。
“没什么,搬家嘛,收拾东西突然发现上学时你帮我写的情书了。哈哈哈,挺有意思的,要不要给你寄过去当纪念?”
我笑了笑说:“算啦,太幼稚了,没用就扔了吧。”
之后是客套的寒暄,正是两个多年未见的老友该做的那样。挂断电话的那一刻我才想起,原来和小说里写的一样,我也曾帮我喜欢的男生写过情书。
2011年9月,我和他在初中入学后成为了同桌,那时我13岁,算是个情窦初开的年龄。
我语文很好,而他语文烂到家;
我不擅交流,而他却能对任何事侃侃而谈;
我长得一般,而他干净帅气,像秋日清晨的阳光;
总而言之,我们俩真的很不合适。
我很普通,他很耀眼。
所以我会喜欢他,而他却不会喜欢我。
而我现在想起当年是怎样喜欢上他时,还是会很想笑,因为在现在看来真的太天真。少年人的喜欢太简单了,心动只需要一瞬。
我对他的那一瞬是在一个清冷的冬日,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那天带的水有些凉,喝了一口就开始肚子痛,我捂着肚子趴在桌子上,额头都是冷汗。预备铃响,他和他的朋友说笑着进来了,大约是在靠近我的过程中,他的笑声停止了。
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肩,又轻轻地问道:“肚子疼么?”
我疼地说不出话,只是点点头。几秒钟过后,我的眼前出现了一瓶止疼药。
“上次见你疼的厉害,回家就买了瓶备着,吃了就不疼了。”
他微微地笑着,那笑容竟比药还要灵,我陷在那个笑里,忘记了疼痛。
帮暗恋的人写一封情书。懵懵懂懂,朦朦胧胧。
在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喜欢上了他。于是我揣着对他的喜欢,成了一个小心翼翼的,却又满心欢喜的暗恋者。
我想,我不必和他在一起,我只要能看见他就好了。我对他的喜欢太单纯,以至于连吃醋也都是淡淡的酸味,因为我深知他不会喜欢我。
大概也是由于这个原因,在他说想让我帮他给隔壁班的那个漂亮女孩写情书时,我竟没有很难过。
郎才女貌,多配呀。
那是初一的下半学期,他在一次读书交流会上遇见了那个女孩,一见钟情。他语文太差了,遣词造句的本领都还没从小学毕业,自己写了十几封情书也没脸送出去。
所以他说,你能不能帮我写一封情书。然后我说,好啊。
能帮他追到他喜欢的女孩,我竟觉得幸福。
他把关于女孩的细节以及他对他的感情历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我,而我听着他笨拙的叙述,仿佛是在看一部美好的青春剧。
这才是男女主该有的样子。
那段时间他每天都想着那个女孩,放学后他会默默走在她的后面,踩着她的影子。而我默默走在他的后面,踩着他的影子。
晚上,我在台灯下动笔。下笔的那一刻,我才终于有些难过。我喜欢的男孩子喜欢上了别人,而我在替他写情书。
可我喜欢他,我怎么能耽误他。于是我只是难过了那么一会儿,一会儿而已。
我以为写情书很难,但真写起来的时候却出奇地简单。后来我明白了,那是因为我把他当成了我,我写下的都是我对他的喜欢。
我认识他是在凉爽的秋天,我写“我认识你是在明媚的春日”;
我清楚他表面洒脱内心细腻,我写“我清楚你表面开朗内心孤单”;
我知道他喜欢张学友胜过陈奕迅,我写“我知道你喜欢杨千嬅胜过王菲”;
我着迷于他笑起来那颗明显的小虎牙,我写“我着迷于你笑起来那双温柔的眼睛”;
最后当然是表明心意——
我喜欢他,我写“我喜欢你”。
帮暗恋的人写一封情书。后来他给她办了个生日会,当着几十个同学的面大声念了这封情书,我坐在角落里,听着那些文字从他口中蹦出,像一堆滚落的小石子撞在了我的心脏。
再后来他们在一起了,正如我说的那样,郎才女貌。
而我仍然喜欢着他,仍然在情人节帮他写情书,仍然把我的秘密心意写在纸上,由他念给别人听。
我帮他写的最后一封情书是在初三毕业,他分手半年后喜欢上了一个学妹,同样是一个柔软、可爱、漂亮的女孩。
他说他在高中等她,未来还想在大学等她。这话多真诚啊,我把这句话一字不改地写进情书里,是唯一一句不属于我的句子。
我和他考得并不是一所高中,意味着我们就要分别了,他表达了遗憾,说恐怕没有人能写出这么好的情书了。
真是笨,那是因为我喜欢你啊。没有喜欢,怎么可能写得出这样的情书呢。
“情书”,要有“情”,才能有“书”啊。
将那封情书交给他的时候,他背对着窗户,逆着光,身体的轮廓被勾勒出金色的边框,正如他本人一样明亮。许是一时失了神,我递给他时,竟开口问道:“你能念一遍吗,我……帮你断断句。”
他愣了一秒,不好意思地答应了,还说谢谢我。不对,应该是我谢谢你,谢谢你能让我在最后听你为我读一封情书,即便那并不是写给我的。
逆着光不好看字,我们便调换了位置,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瞳孔都泛着暖色的涟漪。有微风轻轻吹来,他的短发微微颤动,我竟也能看入了神。
如果说我人生中有哪一刻最想让时间暂停,应该就是那时吧。
那时,他对我说“我喜欢你”;那时,我是他的心上人。
帮暗恋的人写一封情书。我喜欢了他四年,那些朦胧的、单纯的、平淡的情愫在高中时渐渐消失殆尽。
当我意识到,提起他的名字我不再心跳加速时,我知道我终于放下了这段感情。但我并未难过,反而有一种释然。而当我回想起年少对他的喜欢时,还会感到丝丝清甜淌过心头,仿佛我对他的喜欢还存留着一些,在后来的岁月里发酵。
我清楚,我确实已不再喜欢他。
我会珍惜的、为之会心一笑的,是年少时未说出口的心动,那么干净,那么温和,并非轰轰烈烈,并非海誓山盟。
只是我看着你,听着你,喜欢着你,只是如此而已。而这样的感情支撑着我,让我在提及“青春”时觉得我并非虚度。
突然想起,我曾经关注过一个问题——“没和初恋在一起是遗憾吗?”那时我不知道答案,现在我知道了。
不遗憾。
所有青春里没有结局的喜欢,都不必遗憾。
能拥有“喜欢”本身已经是种幸运,在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又干嘛要去苛求“在一起”呢?将那份感情藏在心里,难过的时候捧出来触碰它的温暖,这本来就已经是种慰藉。即便是暗恋、单恋,也是自己小宇宙里的一束光芒,能照亮最黑暗的角落。
也许正因如此,我才会真正地对这段感情释然。
外面的雨停了,我的头发仍然是湿漉漉的。又有水珠要从发丝跌落,我又拨了拨,这次好像不是个掩饰性动作。
而刚刚我在掩饰什么呢?或许是……心底那点微小却又突然蹦出的幸福吧。
因为我曾拥有一段最美好的初恋。
公众号:一只小船
"我想我可以做你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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