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星期三。农历正月初九
今天在简书看了7.7万字的文章,都收入到了我的《人在江湖》的专题里。以前吧不会搞,三天前终于弄明白了怎么玩,没人投稿没关系啊,我自己找好文章。
在我看来,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只要有江湖的地方,就会有故事。我有酒,你有故事吗?简书的改版,让我没弄懂,每天发的简书钻更让我没弄懂,消息里明明是多的钻,可是看文章里显示的明显不符。还好我不是为了钻而写文章的。
我写作,只是为向逝去的爸爸赎罪。如果不是16岁在青春叛逆期的我,死活不肯学习写作,在父亲手把手倾尽全力的教育下,也许我早就能如父亲所愿,成为一名记者或者作家。我对不起父亲,没有能成为他想让我成为的人。
我每天写我自己的故事,写我的生活,写残疾的妹妹,写女儿,写那个愚孝妈宝男的死胖子;写我遇到的人、遇到的事情,写我的所思所想所爱,写我的感受,因为这就是我的人生啊,和别人不一样的人生。我的前半生在错误中白白度过了,我的后半生要拨乱反正,重新开始。
今天看到了婉扬妈写的文章《《知否》的婚姻启示:做贤妻,已经过时了》,写得很好看。
“可见,古代男人推崇贤惠,是为了让妻子省事,丝毫不会考虑妻子的感受和利益。古代女人推崇贤惠,是为了让女儿适应那个不公正的社会,让儿媳“路过我的路,苦过我的苦”。人生赢家,或者命好,或者会装。例如明兰的嫡姐华兰,有娘家做后盾,并摆出以夫为天的姿态,历时十年,终于驯化了愚孝的丈夫。女人若是把贤惠作为人生信条,多半落得一抔黄土。”
现代的社会更推崇贤惠,女孩子无论结婚前是多么骄傲的小公举,只要嫁了人,就得孝顺公婆,尊敬爱戴丈夫,生儿育女,操持家务,还要努力赚钱建设家庭。一切都得为婆家努力奋斗一生。至于婆家如何对待她那不重要,对她好不好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得对婆家的人好。做一嫁鸡随鸡, 嫁狗随狗的贤良淑德的媳妇。
那怕是公婆只给小叔子和小媳妇买房子,为了让公婆住的好过舒心的生活,明明说好要换的房子,也自食其言的百般抵赖的不肯换房。于是婆家一家人都好房子住着,快活的日子过着。却硬生生把大媳妇一家三口给分开,让骨肉分离,让大媳妇住了十年筒子楼,又在外租房子住了六年。
结果公婆还嫌大媳妇不好,在孩子面前说妈妈的坏话,丈夫更跟着父母一起装惨装可怜,还对外控诉媳妇如何如何不好。当然外界的舆论都是捧高踩低的,所有人都说媳妇不好。
于是所有的错都是媳妇的,我觉得这媳妇最大的错误,就是跟这个愚蠢至极的丈夫结婚,嫁到这吃人的家庭来。别人家父母的心都是肉长得,只有这家人父母的心跟豺狼虎豹一样,心思歹毒,十恶不赦之小人。
古代女子都有离婚的觉悟,现代女子还有什么理由屈从于世俗压力,觉得嫁出去就赢了,相夫教子就圆满了?被奴役、被算计的婚姻,还不如高质量的单身。
女人必须正视这丑陋的现实:我们可以善良,但是更不好惹;可以付出,但是要懂人心。凡是不识好歹,不识人的人、可以有多远滚多远,看着胀眼睛。不要以为善良就可以好欺负,宁肯玉碎,不肯瓦全。
吃了我的吞了我的占了便宜还卖乖的,最后统统连本带利的都得给我还回来。谁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让他们好过。毛主席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这世界上最可笑的事情就是,不是只有男人和男人的父母兄弟是人,享有做人的权利和尊严,而媳妇就不是人了。
女人的名字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女人。
今年要满46周岁、虚47岁走过大半辈子的我,自认为首先要做一个顶天立地、有血有肉、真实的人,有情有义的人,先做好一个人,再做一个女人。
——12:52分 写于水佐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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