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洛燃的时候,是在高二分班新学期伊始。立阳中学向来有一个按照高一期末成绩分班的规定。
那时候我刚到学校,看到洛燃站在状态栏旁边看着,棒球帽遮住大半张脸,但过往的人,不管男女都盯着她看。
没错,洛燃这种女生,走在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
她穿着白色的卫衣,脸上的表情看不真切,似乎还化了妆,很像是之前抖音上火得热火朝天的欧美范儿。
人群拥挤,洛燃像是带刺的玫瑰,不仅使我为之一愣,也使其他人目光带了惊艳,然而却不敢让人伸手去碰。
唯有一人,目光里带了炽烈。
许是我目光里的惊艳太过直白,洛燃像我看来,她微微抬头,脸色很白,抹了口红,眼底带了浓重的笑意。
“你叫什么名字?”
她细长的眉微挑,我一愣,下意识地道:“我……我叫秦伊。”她点了点头,耳环跟着她的动作晃了晃。
她转回头去看成绩排名,再转回来时,她语调拖长,语气里多了几分调笑意味:“一看你就是好学生啊”
我一愣,“什么?”
她向我走过来,伸手揽住我的肩,“高二三班。”
立阳中学,高二三班,秦伊。
洛燃也不愧叫做洛燃,性格也很燃。在哪里都是能吃得开的那种,自从开学时候的我们俩匆匆的一面,居然成了姑且可以好好谈话的好朋友。
不仅以前的同学惊奇,连我自己都很惊奇,我以为我和洛燃大概是萍水相逢,哪知往后却是冷暖相知的朋友。
看上去洛燃不是很好相处的女生,她爱化妆,爱逛首饰店,喜欢花钱,还爱抽烟喝酒,更重要的是她喜欢和男生搞暧昧。我对这些向来是不评价的,洛燃有自己的生活,我从幼时就学会了一句话“没有本事,不对别人评头论足。”
更何况,洛燃本身比我起点高太多,有我不敢想的一切。
这样的人几乎和我是天平的两个极端。
我羡慕这样肆意妄为的生活,羡慕不用为学业奔波的洛燃,也羡慕她身边永远都有很多男孩子围着她转。而我唯一能让洛燃看得上眼的,就是我最喜爱的画画,曾经在市里得过奖,文化课成绩在我们班从不出前十。
洛燃不止一次对我说过,她也想要这样好的成绩,也想要让爸妈夸夸她,也想要乖巧懂事,可是终不得所愿。
我知道我在洛燃的身边,大概是绿叶衬红花的存在,别人一眼只能看见她,我只是背光处阴暗角落的影子。
而洛燃是沐浴阳光的玫瑰。
在那年夏天,我遇见我这一生的白月光。
这是我和洛燃故事的开始。
也是我们故事的结束。
我与洛燃度过一个很愉快的高二第一学期。
快要暑假时,洛燃告诉我,她要转学了。我扭过头问她为什么,那时我记得她眼底带了我看不懂的轻蔑和无所谓,她说,就是家里想管着她,不想让她天天出去玩。
我将一个开学时就准备好的礼物递给她,随手在上面写了一句:“祝你新的学校里能认识更多的人。”洛燃笑了,眼尾弯起,配着她的眼妆是异样的夺目。
我在心里默默想,怪不得这样的女生会令人喜爱。
“我还没走呢,你着什么急?”洛燃拿起包装盒看了看,又兴致勃勃的问我,“能告诉我里面是什么吗?”
我故意拖长语调,“嗯……”
洛燃眼神发亮看着我,我狡黠一笑,“就不告诉你。”
她微微撇嘴,用手撑着额头看讲台,“秦伊你变了。”
那时候的夏天,空气燥热,蝉鸣寂静。校园里种着的柳树在随风摇摆,学生三三两两的聚集着。打打闹闹的声音从教室里面传来,偶尔还会看见拿着书背课文的学霸,也有耍帅的体育生看着别班的女生吹一声俏皮的口哨。
那时候的我们,简单也自在。
暑假是七月放的,洛燃也是刚放假就走的。我那天恰好感冒,我妈死活没让我出门去送洛燃,后来洛燃到了之后和我通电话,她那边雨声哗啦啦的在响,声音听起来很空洞。
“秦伊,我到了,这里很好,不用担心。”隔了一会儿,我听见那边有人和她说话,洛燃又说了一句,“我很喜欢你的礼物,下次回去看你,给你带好玩的。”
我闷声闷气的嘱咐她,“外面下雨,多穿点衣服。”
回答我的是她嘟嘟响着的挂断声音。
后来我想,也许我那天硬气一点,抛开我妈不管不顾的去送洛燃,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至少命运这个贱人不会出来作妖,把我们几个人都绕进这段晦暗的关系里。
我遇见苏蒙的时候,是我回宿舍拿东西的那天。
夕阳正好,少年鲜活的身影一下自己就印在了脑海里。
也不知我是怎么想的,那时我拿着手机趁他不注意,将这幅画面定格在了手机屏幕里,直到现在,仍然留着。
我记得那天是我的语文素材忘在了宿舍,因为学校里还有很多人晚上上晚自习,所以校门宿舍楼也不锁,就在我拿着书出来时,不经意的一瞥,我看见了在篮球场上猛得地投进一个三分球的苏蒙,周围很多女生扬声尖叫。
少年脸上的表情阳光肆意。
我就这样喜欢上了苏蒙。
一见钟情。
没什么征兆,也没什么目的,就这么猝不及防。
后来的感情就自然多了,我每天五六点的时候就站在那里看他,有时候站在场外,有时候和其他女生一样在篮球场旁边,不管阴雨,我总是没有缺席。
因为苏蒙,我开始碰我从初中就不写的日记本。
我将这些小心思小心翼翼的记下来,怕我妈看到,又买了一把锁,锁在抽屉里。虽然喜欢,但我也只是默默喜欢,不敢说出口也不敢让任何人知道。
然而,之前的好友撺掇我,我没有什么配不上他的,成绩优异,性格安静,喜爱画画……我大概真的信了她的邪。
后来不知我是哪里来的勇气,按照网上教的方法,我每天在他的课桌上放一颗大白兔奶糖,觉得他每天会吃掉,像网上说的那样,只要有一天缺席,他就会自己来找我。
可我不知道的是,那些糖原封不动的都进了垃圾桶。
我的真心就这样被践踏在脚下,我竟不自知,还端着满心欢喜和小心翼翼的一腔喜欢,卑微如尘。
到九月的时候,我送出去的糖已经有两百颗,所以在一次礼拜日他打完篮球,我在场外拦住他,将手里的水递给他。少年眉眼之间尽是淡漠,可即便这样,也让我为之一动。
大概是我眼底的期待太过灼人,他拿了水便走。
我愣在原地,本以为我出师不利,却不想上天如此厚爱。
后来,不知为何,苏蒙对我竟然心细如尘,待我温柔之至,我们在一起的第三个礼拜,十月份的时候,洛燃回来了。
我是在去篮球场找苏蒙的时候,才知道洛燃已经回来了。我走过去,猛然发觉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不对。
我停在原地,进退不得。洛燃转过头来看我,她恶狠狠犹如实质的目光,将我看得遍体生寒,“洛燃,你……”
“别叫我!秦伊,你还要脸吗?!”洛燃眼眶红了,空中传来一声闷雷,有下雨的征兆,“我才不在多长时间,你们就勾搭在一起了?我是没和你说过我和苏蒙在一起,但这不是你勾引他的理由。我以为你是好学生,是那种我可以放心的人,可是我真是眼瞎了,还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她深吸一口气,情绪稳定下来一点,“秦伊,我们就这样吧,就当我以前的真心全都喂了狗。”
我大概从这些细枝末节中拼凑出了事情的始末,因为洛燃家里的关系,所以她和苏蒙只好维持地下情侣的关系,连我也没有告诉,哪知最后我会喜欢苏蒙,大概是他们两个人异地太久了,苏蒙受不了这样的苦楚,这时候有个人在身边嘘寒问暖,当然更容易动心,尤其是是这种细水长流不动声色的关怀最为致命,所以苏蒙才会和我在一起。
然而,坏就坏在,我不知道洛燃和苏蒙的关系。
他们两个人谁也没告诉我。
我是无辜的受害者,可同时,一切起源又是因为我。
可我又有什么错呢?我只是喜欢一个人而已啊。
洛燃将包装精美的盒子劈头盖脸的砸向我,绸带落下来在篮球场上,我看见周围人对我指指点点,豆大的雨滴开始落下,我后退一步,看着洛燃丝毫不留情的转身走了。
苏蒙没去追。
在这场闹剧里,他始终像个局外人似的看着。
苏蒙想要扶我,我躲开他的手,“以后就这样吧。”我转头,有雨滴落在脸上,“我不喜欢你了。”
因为淋雨,我感冒了两天,后来请完假去上学时,我又看到那种质疑的目光,呆了几天后,我和我妈促膝长谈,准备转学,那天之后是我在这所学校最后一次见苏蒙。
他看着我,目光流露出哀戚。
后来,我去了邻市的学校上学,几个月回家一趟,在那里也认识了血多好朋友,他们性格不一,开朗也明媚。然而我始终会想起洛燃带着棒球帽的样子,也始终会想起,那年夏天的黄昏,不经意间就印在脑海中的少年。
两年之后,我一个人去北京念大学。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洛燃,最后一次见她,是我去北京的前两天,我在学校的花房旁,看见苏蒙和她的争执。
洛燃大概是想要寻求一个结果,她执着的拉着苏蒙的袖子,然而苏蒙脸上却流露出痛苦神色。
我在不远处看着,心底却是从未有过的平静。
我看着洛燃上来一个台阶,将苏蒙的袖子抓的紧了些,看她脸上的不舍和委屈,是啊,她将所有的问题归结于我,她和苏蒙重修于好,大概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这是我不熟悉的洛燃,是收了玫瑰刺,愿意把心底柔软的那一面展现给苏蒙的洛燃,是那个小女生的洛燃。
我转身往回走,眨眼睛的时候发现视线模糊……
“你真的喜欢她?”洛燃眼神灼灼盯着他,苏蒙侧脸,微点了头,“是。”她抓着他袖子的手颓然松开,而后是语不成篇的哽咽,“为什么?她哪里比我好了?”
苏蒙只是看着她,面无表情道:“她哪也不如你,但我喜欢。”我想,如果选可以瞬间击垮人的一句话,这句话大概位列仙班,洛燃眼眶通红,“反正她走了。”
“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
后来,我就真的再也没有他们的消息,那张苏蒙的照片和日记本在箱子底蒙了一层灰,那年鲜活的少年仿佛真的只是一场梦而已,梦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之后,因为收拾东西,我又翻出了那张照片和日记本,一页一页翻着看了看,却忍不住笑出声,原来自己也是有中二时期的时候,直到看见关于苏蒙的一句:“他是光。”我才渐渐收敛了笑意,我有时候回想起这段往事,总觉得仿佛隔着上辈子一样的时间那么遥远,总觉得只是一场梦罢了。
工作之后,我有一次收到洛燃的消息,约我去星巴克见一面,我一想也许多年没有见她,那年的纠葛已是尘埃往事,我们都各已成家,又何必还念念不忘的记着。
我们在星巴克见面的时候,我险些没认出洛燃来,她似乎更瘦了,黑眼圈浓重,嘴唇苍白,连妆都没有化。
“好几年了,秦伊,过得好吗?”
她似乎照旧想点烟,然而没拿火,想了想又作罢。
“我挺好的,你呢?”我轻声道。心里却是明白,看洛燃的样子怕是不怎么好,洛燃轻蔑一笑,“就那样。”
于是话题尴尬的结束。
过了一会儿,洛燃大概是想起什么,突然问我:“你后来在见过苏蒙吗?”我被咖啡呛咳一声,摇了摇头。
洛燃不知所谓的轻哼一声,“他结婚了,结婚对象咱两谁都不认识,看样洗他还挺喜欢,你说咱两争个什么劲儿啊……”她轻轻一笑:“所以说,还是得在一个男人浪的浪不动的时候在收回家,鹬蚌相争,渔人得利啊。”
在某个方面,洛燃是对的。
可年少时期,那么浓的情,不喜欢一个人是遗憾的。
洛燃同我说起苏蒙结婚时的排场,我搅着咖啡,下意识的调笑了一句:“你不是准备去抢亲的?”话一出口,我与她都愣了一下,好像又回到了那个不经事的少年时代,三三两两的挽着手坐在操场上聊天,月朗星稀,乌鹊南飞。
洛燃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抢亲?就他,我还不稀罕呢!”可我清楚的看见她侧脸时,眼眶微红,用尽整个青春去喜欢的人哪有那么容易忘呢?
也许是那天风雪太大,风沙迷了眼睛,才没有让她像女王一样退场。
洛燃说那天参加完婚礼之后,她就去超市买了一堆啤酒,自己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喝的昏天暗地,没人没人知晓,身边只有一只一样孤独成病的猫陪着她。半夜高烧不退,有人打电话来,还要装作若无其事。
她十年的恋爱,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后半生唯有一人浮沉。
十年期许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