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之前,大多数信息是不对称的,信息链条是冗长的,现在的互联网公司做的都是对信息不对称的对称化与扁平化,打破原有的信息链条,创建新的信息创造收集与分发模式,并在本行业中形成垄断地位,借此垄断地位获取巨大利益,GOOGLE如此,FACEBOOK也是如此,都是打破旧秩序,创建新秩序。
这也是为什么GOOGLE要做G+的原因,就是怕被新秩序打破而想主动建立新秩序。但G+并不成功,这也是可以持续有新的公司形成取代旧公司的原因。
如果具体的行业业态,零售业态的京东,平台型的阿里,莫不如此。
但新的秩序的建立,往往又是扎紧篱笆,与旧秩序并无二致,与开放自由分享的互联网精神背道而驰。
而让真正创造价值的群体获得最大利益,而不仅仅是资本获得最大利益,可能才是符合互联网精神的真正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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