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毕业的时候,找了一份文字编辑的工作,其实干的活儿像是主任助理,说是先过渡一下,于是我每天给主任端茶倒水打扫卫生,偶尔帮他整理一些文档,分拣一些文章,主任三十多岁,姓张,人很容易合得来,典型的儒雅书生,因为我们住的地方很近,经常一起回去,久而久之也就慢慢熟了,我叫他张哥。
这个沿海的小城市,清爽的海风给人温柔的感觉,可有时候却也是有脾气的,那天,我俩回去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虽然备的有雨伞,可是风实在太大了,于是我们就跑到路边的小酒馆里先避雨,他戴着黑边的眼镜,三七分的头发已经被雨淋乱了,胡须丝毫没有影响到他棱角分明的脸,可以看出张哥年轻时也挺帅的,我俩要了烧酒,一盘简单的拼菜,他说,好久没有喝过酒了,你来这么长时间了,我们还是第一次一起吃饭啊!?哈哈.我说是啊,然后帮他倒上酒,他示意我放下酒瓶,跟他碰一杯,喝过之后,他问我,小诺,你女朋友在哪个城市工作呢?我支支吾吾说着,我,我还没有女朋友呢!他愣了一下,说道,我自罚一杯好了.放下酒杯后,我看他双眼已经有点朦胧了,感觉不是特别能喝酒的那种,他说他上学那会儿谈过一场恋爱,那是一位南方姑娘,温润细腻,做菜特别好吃,最拿手的是金针花炖肉,可是他现在再也没有吃过,我问他那现在她在哪里啊?他眼神里闪过一丝落寂,又喝了一杯酒,说,丢了,他为了所谓的未来弄丢了他最心爱的人,再也找不回来了.我完全没有想到转折会这么大,我眼前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哭的稀里哗啦的像个孩子,他断断续续地说着,如果,如果你,遇到一个女孩儿,一个你爱的人,一定要,要守护住她...
风停了,雨也不下了,湿润的海风吹着路边湿漉漉的树叶,它在昏黄的路灯下摇摆着,像一个孤寂的人儿在独自跳着舞,我背着张哥慢慢往前面走去,他趴在我的肩头,说,今晚好黑呀.我说,等天亮了,一切就慢慢好起来了.
后来我才知道,金针花别名也叫忘忧草.刻骨铭心的爱情会融于那让人回味无穷的菜肴里,有时候胃才是最忠诚,酒只不过是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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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缘去随风散,徒留旧人望月叹.
亿念佳人宛如玉,奈何琴哑曲难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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