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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的道理抵不过我喜欢

天大的道理抵不过我喜欢

作者: 蟹尼尼 | 来源:发表于2016-07-28 17:46 被阅读458次
维特根斯坦在剑桥的墓地

“告诉他们,我已经有过非常精彩的人生。 ”
——维特根斯坦,逝世之前最后一句话

1. 大家都有病

一个朋友从福利好干活少的工作岗位辞职了,发了一长篇朋友圈,说从此他要成为独立摄影师,世界好大要去看看。

又一个朋友突然把好端端的车房便宜买了,喝酒以后碎碎念说要追求梦想,生命不息折腾不止要去印度修行,分文不取做义工。

每当听说这种消息,我都会在心里笑一笑,好像在心里遇到了一个老朋友,默默地深处双手拥抱他,心里想——这就是闹灵魂的病啊!

2.病的原理和症状

我一直觉得上帝创造人类的时候,一定是这个步骤:先给人类捏一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肉身,然后根据自己心情好坏往里面倒上一斤半两或多或少的灵魂——唉,这灵魂没事儿就闹一闹,于是造就了无数个体人类最大的幸亦或者不幸。

那些没被上帝倒这半两灵魂的人类,他的一生,趋利避害、矜矜业业、勤奋向上,按照“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短”的正确原则在人生路上持续前进,前进速度不快不慢刚刚好,眼睛里别无他物,在这一路上,无论什么鸟叫虫鸣春风拂面都干扰不到他,但凡用两点之间的尺子一量——嗯,不在道儿上啊,立马爱哪儿哪儿去,他小正步甩直了继续前进。

那些上帝被往里面倒了一些灵魂的人类,额。。。那就各种不上道儿了。至于有多不上道儿,要根据上帝倒的剂量来看症状了。被倒得少的听歌流泪深呼吸眼睛里望得见山水,被倒得多的呐喊写诗出走生活在别处,被倒得灵魂满溢的,完蛋了,这一生不死不休的,不把脑袋直接架铁轨上就不错了!

3.病入膏肓的人

有一个人,叫维特根斯坦。
这一生闹灵魂闹得天翻地覆,是我的最爱。

他的背景是这样哒,
有钱,爹是奥地利钢铁大王,是欧洲数一数二的富豪,找个参照系来描述一下就是,十个王思聪加起来都不如他有钱;二战的时候,纳粹觊觎他家存在海外的财产,于是说你给我钱我就承认你不是犹太人,然后,给了1.7吨黄金。。。没错,一,点,七,吨。

智商高,智商开了挂一样,19岁读完罗素的《数学原理》,罗素说全世界只有6个人可以从头度到尾,他读完以后给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然后罗素就改了,还称赞他“天才人物的最完美范例”。他在剑桥毕业答辩的时候,掏出一本《逻辑哲学原理》,拍一拍答辩老师摩尔和罗素的肩膀说“我知道你们永远都搞不懂我在讲什么。”

多才多艺,他会雕刻,还热爱音乐和艺术,用口哨可以吹出来贝多芬的第七交响曲,还会设计房屋,拥有一项改进螺旋桨的专利,以下省略N多字,因为无法一一描述一个高智商多才多艺的人所拥有的才艺。

这么好的底子,或者说,他的底子已经是无数人奋斗的山顶,可是他偏偏不好好珍惜。

他主动申请参加一战前线炮兵,最苦最累最危险,期间被调到二线,更轻更松更安全,他偏偏不干,一来二去又回去继续打炮。有两点最神奇的事情,第一是,这么作居然没死;第二是,打完炮回来以后休息的时候写完了那本牛逼的《逻辑哲学论》。

一战结束后他爹挂了,他把老爹的所有遗产全部放弃了,这么多钱全都不,感,兴,趣,全都甩给自己一帮亲戚而且从来懒得和他们联系。因为没钱,也懒得花钱,所以他一直穿的艰苦朴素,甚至因为没钱继续生活了,在剑桥读博士期间只好申请了津贴补助,也就是贫困生助学款。

有段时间,他连剑桥也不呆了,一个人跑到乡下去当老师,不去富裕乡镇,非要去偏远山村。在那里给小朋友们讲课,讲数学讲逻辑讲自然,对小朋友呕心沥血,因为过于认真甚至受到村民的抱怨。

哦对了,他还一辈子都没结婚也没有孩子。如果按照人类这个生物的趋利避害本能,他也算是断了最后基因延续的获利。没有孩子留下,没有财产留下,只有一本《逻辑哲学论》,甚至连这本书原本的观念都在后期他更深入的思考探索后被自我怀疑。

他的一生,都活得看起来仿佛在世俗功名的世界里顺流而下,可是从人类智慧角度上,又是逆流而上。当然,他自己本人并不在乎是上还是下,他只是诚实地面对了他自己生生不息的灵魂,并且任由灵魂闹腾生活从踏实的大地上连根拔拔起。在他临死的时候,他对医生说:

“告诉他们,我已经有过非常精彩的人生”

这灵魂!
真能闹!
好喜欢!

4.我就是喜欢这一点儿病!

回到我的那两个朋友辞职旅行和去印度做义工的朋友,他们闹灵魂的症状就是:

深夜的时候,他们的血管里生生不息,入睡的夜里,他们的梦境里铁马冰河。可当重复了一百次铁马冰河的梦境以后,随着7点半的闹钟醒来,又要对着镜子重复前一天早上刷牙的动作,开始新的一天。于是,在他们没有去完成这件事情的每一分钟,灵魂随时爆发闹一闹不依不饶,一种悠长而深远的失落长存心底。

这样能忍么?
到底该怎么办呢?

我就觉得吧,不要忍,去折腾

第一个理由是,从全体人类的角度上说,正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走康庄大道、趋利避害,总有那么一些人晃荡晃荡,就走到了其他地方,于是发现了光,发现了引力,发现了宇宙和星空。所以,正因为有了这点儿灵魂,人类变得多么美好而有趣啊!

当然,回到个体人类,鬼知道你是作死了自己而且毛线都没留下的那个,还是作出人类美好的那个呢?!万一白折腾了一圈儿,落魄到去要饭了怎么办?!

所以我想说的第二个理由是,对于存在主义来说,你的一生中,你以为的所有金钱、社会地位、人际关系都不如你存在本身来得更接近真理。如果是这样,你那生生不息存在的灵魂以及这场体验才是你所有的。在这场体验里,最负责的态度就是,做自己想做的,然后承担应该承担的。

当然,最后呢,我还是想说,终极理由干脆就是一句话,

“天大的道理抵不过我喜欢”。

你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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