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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远海阔,再难遇了

山远海阔,再难遇了

作者: 南弦n | 来源:发表于2022-10-07 14:15 被阅读0次
    这短短的一生,我们最终都会失去。你不妨大胆一些,爱一个人,攀一座山,追一个梦。
                              — —《大鱼海棠》

    十四经营着一家不大的小卖部,每天磕着瓜子追着剧听我给他分享大学生活,我同他说的最多一句就是:十四,我们换换吧,我也想过你那不被约束,自由自在神仙般的日子。十四听到后总是隔着手机屏幕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然后又一脸蔑视地告诉我,只要我去替他看店卖货,他就来替我上学。

    我看不惯十四在视频里一副笃定我不会去找他的表情,于是在一个下午,果断买了机票从西安杀到了深圳,结果就被现实狠狠上了一课。由于到深圳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早已没有去他那里的车,原本还想着突然出现在他家门口小卖部吓他一跳的想法,瞬间被泼了一盆冷水。

    “十四,来接我。”

    “你在哪?”

    “宝安T3机场,具体的就不知道了。”

    “阿七,你真的飞过来了?”

    “废话,赶紧来接我。”

    直到今天我都觉得自己当时酷极了,平时一个开着导航都能走丢的人,在20岁的年纪不管不顾去陌生城市见了一个最想见的人。

    “我见过你奔向爱情的样子。”

    这句话是好友倩倩后来说的,只不过说的时候,我和十四早已不再联系。

    我一直都记得十四那晚见到我时微红的眼,身边的人来来往往,他径直穿过人群跑着奔向我,他跑得很快,快到我都还没看清他扬起的风衣,人就已经站在我面前:阿七,以后见面这种事,还是让男生来做吧,你一个女孩子,独自一人去别的城市太危险了。我不以为然地把携带的行李丢给他。我没想过,除了他之外,还有谁值得我有勇气只身一人去一个陌生城市。只是十四的话,在后来一语成谶,几年后,我再次一个人去了另一个陌生的城市,却差点没能回来。

    去深圳后,十四并没有带我去他的小卖部,毕竟从他的小卖部到深圳市中心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十四带我去了世界之窗、欢乐谷,从过山车上下来,我看着吐得昏天暗地的十四,笑得腰都直不起来。然后问他:下一站鬼屋,怕不怕?十四已成猪肝色的脸更是红了几分,嘟囔了一句:怕个鬼。

    但是很快又被打脸,鬼屋的那群npc很尽职,十四的尖叫声从进门那一刻就没有停止过,好在鬼屋并不大,晃了一圈出来,十四直直地看着我足有一分钟:阿七,你还是不是个女人?过山车你不怕,鬼你也不怕,请问这世界还有你怕的东西吗?我想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我认为特文艺范的话:怕你飞远去,怕你离我而去。然而话还没说完就被十四打断:阿七,别拿歌词唬我。

    十四和我隔山又隔海,那又怎样,山不过来我过去,只是我也有怕的事情:怕有一天会和十四分开。

    那天从欢乐谷出来已临近天黑,十四累的双腿打颤,我却生龙活虎、意犹未尽。看到他用哀求的眼神看我,我会心地拍了拍他的肩说道:接下来去做点文艺的事情吧。然后就和十四坐在了电影院里,放的是才上映的《大鱼海棠》,那部电影后来被我重温了多次,每看一遍都百感交集,除了对剧里湫的心疼,我更怀念,第一次看时坐在我身边的十四。

    我有多喜欢十四,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回忆起最开心的日子时,全和十四有关。

    印象中,十四送过我很多礼物:红色的围巾、德芙巧克力、正宗的大红袍,还有他亲手用了50张钱折叠的爱心………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有一次他寄给我了一张1000元的港币,本想把那张钱一直留着,但是在第三次和十四见面时,他的钱包被偷了,于是我拽着他进了银行,最后,那张皱巴巴的港币被我换了八百多元人民币。

    第三次的见面不太好,一直都是雨天。

    有一天我们撑着伞去了一条被装饰成日本风格的街道,空中被挂了各国国旗,我拉着十四挨个指着问他是哪一国的国旗,结果这家伙认识的还没有我多。随后我们走进了一家店,店内的装修极具日本特色,服务生都穿的是那种日式条纹麻衣,要了一碗鲜虾面,难吃到我差点骂人。然后又拿着钱去看了属于我们的第二场电影——《后来的我们》,早已忘记剧情感不感人,只记得当时看完后发了一个朋友圈:

    下雨天

    日本街

    后来的我们

    放荡一生

    钟爱一人

    十四评论了一句:阿七,等熬过这两年,我们就有一辈子了。

    十四一直在等我毕业,在等我毕业嫁给他。结果后来我们虽不是毕业季,却没逃过“毕业就分手”的定律。曾以为只要下了决心,南北差异算得了什么,可是最后我们分手潦草的连个像样的交代都没有,没能一起有个家,也没能起共白头。

    第三次的见面真的不太好,天气不好,我和十四因为发生一点矛盾心情也都不好,还是说说第二次的见面吧。

    我读书的城市是在西安,一个虽然有着十三朝的历史但如今已逐渐趋为网红化的城市。十四来的时候,我带他去了昆明池、诗经里,去了夜晚歌舞升平的大唐不夜城,去了白鹿原。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挺佩服自己的,因为虽然我在西安读书,却一直没怎么去过那些景点区,加上自己本就路痴得厉害,平时很少出去。但那时候,我却将去的每条路线安排得明明白白。第二次的见面真的留下了很多难忘的回忆:钟楼前的合影,回民街上的挂件,小酒馆的玫瑰至今都依旧被我保留着。

    前天夜里,突然想到第二次见面和十四站在城墙的南门下听过一群人唱歌,便当即换了衣服打车去了那里。然而昔日的熙熙攘攘如今成了空空荡荡,城墙下只有一个拉着二胡的大爷坐在那里奏着《二泉映月》,看上去凄凉、孤独。其实,没有歌词的歌我很少知道名字的,但是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记住了那首《二泉映月》,也许是它过于悲凉的曲调吧。

    已进十月份的夜晚有些冷,站在离那人的不远处,使劲裹了裹身上的风衣,抑制不住的咳嗽时不时响起几声,惹得大爷频频抬头。我没想到这次感冒会这么久,从九月份开始延伸到了十月也没有完全好起来的迹象,怕太冷惹得感冒加重只好又打车回去。

    回去路上,遇见了一家卖围巾的,我挑了很久,也没挑到一条和十四送的一模一样的,只好选了一个差不多的色号,围在脖子上,假装那是十四送我的红围巾,假装十四还在。将手插在兜里,依旧觉得冷得厉害,我特别希望在那个时候会有一个卖烤红薯的,最好他能开着音响放着朴树,一口红薯下去,应该会让自己暖和一点。但是一路上,什么都没有,毕竟当时很晚了。

    阿七,你别总是哭,对眼睛不好。这是之前十四对我说的话,所以在我回去路上,即使秋风拼命地刮,疯狂地想索取我的眼泪,我也听话地没有哭。十四,我现在真的很乖了,我没有那么爱哭,没有那么多小脾气,我也真的不介意你的过去了,但是……

    我总说这两年记性变差了,随着去的地方越来越多,记住的风景,刻在心里的人却越来越少,所以,我也忘了和十四是怎么分开的,那些残留的支离破碎也许在某一个清晨或是黄昏又重新拼成一个完整的结局,又或许那个不肯承认的结局只是埋在心里不愿提及吧,我只是记得十四说分手的时候,他哭了,我也哭了,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阿七,我们不爱了吧,不爱了,好不好?”

    “好,十四。”

    所有东西的失去都是一瞬间的事,没有警告,没有提醒,没有任何准备,唯独记忆,会在不知道哪天的午夜梦回,一遍遍从心里最深处的角落翻滚而出,提醒着:别忘记,别忘记。

    我总会在每一个平淡的日子里想:十四这时在干嘛呢?他这些年过得好不好?依旧还是坐在小卖部前磕着瓜子追着剧吗?他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的对话吗?那些我想知道的事啊,恐怕是再也不会知道了。而我于他而言,记得也好,忘了也罢,不过是认识一场,仅此而已。

    “我以前看过一部小说,里面有个女生笨笨的,叫做阿七,以后就唤你阿七吧。”

    “你比我还要笨,那我就叫你十四!”

    “阿七?”

    “十四!”


    予你:

    你呀,总是多愁善感,那就记录下来吧,把它编织成一份叫做“回忆”的档案,存在这里,留给岁月。等有一天你翻开它时,希望那时的你:澄澈明朗,万事坎坷终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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