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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间日记

晨间日记

作者: 小李同学在沈阳 | 来源:发表于2023-03-05 22:35 被阅读0次

    以前,我是一名警察,侦办、审核过不少案件。现在,我是一名律师,时常代理刑事案件,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你要问我这两个角色有什么区别?最简单的一句话就是:立场不同。立场不同并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感情,毕竟我们不是敌对阵营,我们充其量是两个不同行会的人在抢同一个Boss而已。今天想讲一个真实的小故事,关于“立场和违法”。我跟白律师代理了某起刑事案件,普通罪名,犯罪嫌疑人属于普通员工,作用较小,现在我们被告知因为案件涉及到职务犯罪律师不得会见当事人()。因为案件涉及职务犯罪就限制律师会见在中国好像很常见?或者说在我们辽宁地区很常见?我没有准确的数据来分析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有多少,但我们确实遇到了。起初,我们想的是如何解决被限制会见的事,我甚至写了一篇公众号文章《律师被限制会见的症结和解决路径》,这篇文章里提到的均是表面现象,直到今天我与该专案的具体办案人通电话,我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症结不仅仅在于某位领导的发号施令,而是令人细思极恐的“立场主义”,就像文革中那些知识分子被批斗一样,百姓与知识分子成为了不同立场的人,少数知识分子成为被批斗对象,人们在批斗中狂欢,却从未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成为了被批斗的对象是该向谁求助?因为没有规则可以救助你,或者说规则已经名存实亡。以下是我与办案人通话的大概内容:办案人:这个案子涉及到职务犯罪,你们肯定是见不到犯罪嫌疑人的。我:……办案人:大概一个月以后差不多能见到。我:……办案人:既然我们都是半个同行,我也多跟你聊一会,我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你说的规定我都了解,但是没办法,你要理解我们,你现在肯定见不上。我:……办案人:你说的情况我会核实,如果属实,我们一定会出具相应的材料予以证明。(客观的说,办案人知道我的身份后算是跟我很客气的聊了不少,当我得知已经无法获取是谁下令不让律师会见时,我便放弃了继续跟这位办案人继续沟通,所谓:骏马面前无沟壑,怂人面前全是坎,再寻找其他解决办法吧)后来我就回想我们的对话,让我诧异的是,办案人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但是他毫无愧疚感,甚至需要让律师理解办案人。(我们从来都不在乎法治的细节,以至于当某个细节能够决定人的命运,决定人的生与死时,我们才追悔莫及)我们都认为执法者的权利来自于法律授权(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百姓而言,只要是法律没有禁止即自由。现在,执法者跟你说,我违法办案了我自己知道,但是没有办法,为了破案,为了固定侦查战果,你们要理解我们……当我还是一名警察时,以为自己很理解律师并且支持律师工作,但当我回想自己是否存在上述的违法办案情形时?我的答案竟然也是yes……原来,我们人与人之间都是差不多的,谁不比谁纯粹多少高尚多少,我们现在唯一的不同是“立场不同”“环境不同”,有时警察违法办案并不是警察本身多么恶劣,而是违法成本几乎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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