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也并不是第一眼就喜欢他。是见了他很多次后,就突然喜欢上他了。
实际上三月初就见过他了,但那时他是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天早上与下午接送时段会在门口值勤,他身边还有一个戴着头巾的同事。同事比较胖,而他比较匀称。我在接送孩子时曾经观察过他们,那时我还没有喜欢他,因此,可以一直保持距离地观察。他不怎么笑,也没有见过他笑,他比较内敛,但是一个比较好的倾听者,常常看见戴头巾的同事在说话,而他在听。我并没有多加注意。但是,从上周开始,我不敢自在地看他了。
此时已是五月中旬。从孩子转到这个幼儿园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我喜欢他也有一周了。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我的心哪,被他占据,他的每个动作每个表情我都反复回忆。这一周,去接送孩子时,我盼望能够见到他,但是他来了,我再也不敢自然地看他了,从他身边走过时,我也是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但我的心扑通扑通,我很紧张。天气转热,这两天他穿着白色的T恤,黑色的裤子,昨天下午我从他身边走过时,他背对着我双手叉着腰,他的同事跟一个小男孩在说话,他看着他们,我从他侧边快速走过,没有回头。
今天是周五,我接孩子出校门时还拉了另一个小男孩的手,他想去我家玩。我们在门口停留时,他走了过来,站在我们旁边,此时我用余光看了他,他似乎也在看我,我好像记住了他的样子:没有戴眼镜,皮肤不白但很健康,不是很胖,但很壮,好像是单眼皮,微微有点小肚子。我只看了一眼,然后快速移开了视线,我不敢看她,然后拉着两个孩子的手往回走了。
喜欢一个人是美好的,想念一个人也是如此幸福。我一个已婚已育妇女,喜欢上一个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我很喜欢自己还有喜欢人的能力,我以为自己的心已经干枯,但是还是能够遇见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我不知道,自己能单喜欢他多久,也不清楚他是不是其实也喜欢着我,也是这种单纯的喜欢。但我清楚地知道,有了对他的喜欢,我每天接送孩子变成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我开始每天早早就送孩子去幼儿园,为的是在门口能够用余光看见他;我也开始每天下午早早就去幼儿园排队等待门打开,然后期待他从门口走出来。也正是因为喜欢一个人,我开始注重自己的形象,不在穿上鞋子就出门了,而是在出门前看看头发是否出油了,有必要洗个头,也注意护理自己的脸蛋,穿衣搭配也开始注重了,我好像又活力四射、精神满满。想他时,我会暗自微笑,满脑子的多巴胺,喜欢他的我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
对他只是单纯喜欢,他知不知道、喜不喜欢我都不重要,我也无需让他知道。茫茫人海,遇到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就要保存这份美好,从而喜欢一个人而喜欢所有人。我也得益于此,对生活也有了勇气和信心。不再烦恼今天,也不再为明天担忧,因为喜欢一个人,也开始喜欢了现在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珍惜当下。
默默喜欢,心中欢喜。明天是周末了,会有两天见不到他,我会好好整理一下过往,在下一个周一来临时穿上我青春年华里曾经惊艳过的服装,如果看见他了,那就远远地对他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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