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心勃勃地为自己的日更大计新开的文集《一千零一夜》才写了六篇,我已经开始感到力不从心。我发现自己非常不擅长写日常生活。我既不能够惟妙惟肖地讲述一段生活插曲,也不能深入浅出地分析某个深奥的哲学概念,更无法盯着一盆兰花写出一千字的状物抒情散文。当然,我也没有兰花可盯。大多数情况下我情绪稳定,有什么不良情绪,转念一想就烟消云散了,很少郁结于心不吐不快。白天按部就班,做生活里该做的事情,晚上的闲暇基本用来在简书上找文看文评文。常常是一看时间,不好,日更还欠八百字。
于是我茫然四顾,又开始向手边的书求救。难怪,简书上一大堆用书摘充日更的。我终于理解了这种没话可说或者不想说话时却一定要凑字的心情。
我决定继续写英国的天气,毕竟,这是日常生活里最富变化的一部分。这么多年来入乡随俗,察天观色,我也快被训练成了一个业余气象员。但是一落笔,这才发现,我的脑海里首先跳出来的都是英文单词。
语言和文化之间的影响是相互的。重视什么,关于它的语言就会更丰富些。比如,在中文中对各种亲属关系的名称就特别讲究特别细致,英语里这类词汇就特别少,我们的各种表亲堂亲,他们一个 cousin 就搞定。但是说起风云雨雪,英语里倒是辨析得特别明确,否则也不会因为“雪的类型”让英国铁路公司的借口被媒体拿来做文章。
说起词汇量,忽然想起我收藏的一本小册子《英国人民》(The English People)里,乔治·奥威尔在英国语言这部分调侃了一下美国人民的贫瘠的词汇量:
For though American produces vivid and witty turns of speech, it is terribly poor in names for natural objects and localities. Even the streets in American cities are usually known by numbers instead of names. If we really intended to model our language upon American we should have, for instance, to lump the lady-bird, the daddy-long-legs, the sawfly, the water-boatman, the cockchafer, the cricket, the death-watch beetle and scores of other insects all together under the inexpressive name of bug.
(因为尽管美国人的言语生动而诙谐,但在为自然物和地方命名方面却非常差。即使是美国城市的街道,通常也是用数字而不是名称来命名的。如果我们真的打算以美国人的语言为蓝本,那么我们就得把瓢虫、长腿叔叔(注:长腿蜘蛛)、锯蝇、划蝽、金龟子、蟋蟀、番死虫和其他几十种昆虫都归入bug这一不具表达力的名称之下。)
这本小册子说起来也是很有趣的出版物,不知道有没有中译本。一共才48页,是在二战期间出版的《图片中的不列颠》(Britain in Pictures)系列中的第100本。据说,系列的出版目的是怕万一英国战败了会失去其本土文化,所以请了在各个领域的名人专家写了一些简明扼要提纲挈领的东西来尽可能原汁原味地保存英国文化和生活方式。都是薄薄的小册子,便于印刷,便于携带,前期的发行量很大,也比较便宜。当然,英国没有战败,所以这个系列在二战结束后就没落了。我N年前在一家旧书店偶然看到系列中写英国酒吧的小册子,颇为喜欢,于是一本一本地开始收集,这么多年竟然也差不多齐全了。闲来翻翻,倒也有趣。
千字已过,今日日更大计完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