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本章有些字的字面意思有些难,一旦搞清楚了,翻译之后就很容易理解了。
威:恐怖,指执政者的恐怖政策。
狎:安乐,稳定。
厌:吃饱,满足。
所生:只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也可以理解为衣食。
【译文】
由于百姓不害怕恐怖政策,于是暴君就用更大的恐怖政策施加于百姓头上:他们不让百姓安逸地生活在自己的家园,不让百姓有充足的生活资料。正是因为暴君不让百姓吃饱穿暖,所以百姓才吃不饱穿不暖。
因此圣君有自知之明,从来不去炫耀自我;有自爱之心,却从来不去抬高个人。所以圣君抛弃暴君的做法而不去炫耀、抬高自己。
本章指出百姓生活动荡、无以温饱,完全是暴君造成的;那些圣君与暴君相反,圣君虽然也有自爱之心,但从不抬高自我,更不会施行残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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